夏明钟躺在那里,想了半天,只觉得好笑。像江弦这种读书人,说起话来就喜欢弯弯绕绕的。
读书人好像天生就有一种含蓄委婉的表达方式,就好比他们要等人,若是等急了也不说,只会吟上一句:“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再比如,他们喜欢一个人,也不会明说,偏要作出一副款款深情深几许的模样,道一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些话夏明钟听了都会头痛,华丽的词藻不会让他感受到语言的美好,只会让他觉得:嗯,真麻烦。
夏明钟晓得江弦对沈蕙有那么点意思,可江弦一旦跟沈蕙说起话来,无非就是琴棋书画那些东西,两个人更像是在一决长短,使尽浑身解数比较各自的特长。
没意思,真的没意思。
看着江弦还在认真地练琴,夏明钟不禁叹了一口气,道:“我说,你还算不算是个男人啊,要是真的对她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就索性放开了大胆去说啊,又不会掉几斤几两的肉。”
“闭嘴。”江弦头也不抬,道:“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晓得。”
其实论起性情,江弦和夏明钟完全就不是一类人,他们能成为知己好友,更多的是夏明钟对江弦发自内心的信赖。
很奇怪,堂堂北刀,居然会和一个书院的学生做朋友?
夏明钟自己也说不清,总之和江弦一起相处,让他觉得很踏实很自然。虽然在他眼里江弦一副柔柔弱弱的白面书生样儿,没几分男子气概,可他就是莫名信赖江弦。
或许是因为,江弦是唯一一个可以指引他走正道的人。
对于夏明钟从前的职业,江弦不是没问过。
夏明钟也算是坦荡,没有半点隐瞒道:“赏金刀客,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江弦道:“你只管收钱杀人,从不问雇你之人是好是坏吗?”
夏明钟想也不想,答道:“只要价格开得高,明渠一出,诸神避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江弦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大,道:“禽兽啊你,只管拿钱,都不问清楚,就随便乱杀人?”
夏明钟想了想,道:“我看你是在豪华府邸里轻松饭吃多了吧?!刀客也是人,也要吃饭也要生活的啊。”他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道:“就算我不吃饭,我也得顾及家中的老母亲吧?我可以风餐露宿,可我不允许我娘一把年纪了,还过着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若是那样的话她生我有什么用?要我这个儿子有什么用?”
江弦无言以对,一方面他觉得夏明钟说的句句在理,任何人处于那种境地,光是为了生活就已经很艰难了,谁还会傻到有钱不拿?可另一方面,江弦总是隐隐觉得,以夏明钟这种赚钱的方式,时间久了总是会有问题的。
江弦舔了舔嘴,道:“那怎么不想着考一个武状元?以你的功夫,必定……”
他话还没说完,夏明钟就嗤笑了一声,道:“武状元……你还真会想!你要做文状元那是你的理想抱负,可我并不稀罕这些,更不稀罕在朝为官。”
夏明钟将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轻轻吐了出来,道:“我还是想活得无忧无虑一些,最起码自由是要有的,要是没有了自由老是被束缚着,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江弦犯难道:“唉,这不是想让你平平安安地活着嘛,你老是做这种和人命打交道的生意,不怕被反噬吗?夏明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就不怕有一日,你遇到个比你还厉害的,可不要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到时候赚不到钱事小,丢了命可就事大了哦~”
夏明钟合上眼,沉默不语。
江弦又道:“那终究不是正道,你有这一身功夫,干什么不好?要我说,还不如开一家镖局试试看,思来想去,我觉得做镖局最适合你!”
夏明钟眼睛动了动,道:“做镖局需要人手啊,我一个人,哪里做得成?”
江弦凉腿上的古琴搁至一旁,兴奋道:“我呀!我跟你合起来开一家镖局,就走京城到南沁这条路线,我们再雇几个人一起押镖,你主外跑镖,我来主内做账,这不就成了?”
夏明钟反:“你不读书了?”
江弦道:“我的学业很快就完成了,到时候可以一同任职嘛,功名要考取,这个钱该赚我还是要赚的。到时候朝前我为官造福百姓,朝后我又是镖局幕后老板,银子哗哗哗地赚!”
江弦越说越兴奋,索性凑到夏明钟身边,道:“其实真的可以做的!镖局名字我都想好了,不如就叫:钟弦堂!”
钟弦堂。
夏明钟似是被说动了一点,睁开双眼,道:“听着好像还不赖。”
“什么叫听着还不赖?”江弦道:“理想的蓝图我已经给你画好了,就看这条路你走不走了!怎么样老兄,要不要考虑一下?”
夏明钟坐起身来,抓了抓略微散乱的头发,道:“可以,江老板,那就等你结束了学业,我们的镖局就可以搞起来了。”他想了想,道:“不过,在这之前,我还是得先干着我现在这份活儿,我保证将来从我们做镖局那天开始,就绝对不再沾染赏金这条路分毫,一心一意踏踏实实做好镖局。”
江弦会心一笑,爽快道:“好的,一言为定,夏老板!”
对于二人即将合作的镖局钟弦堂,江弦表示,前期需要投入的所有费用,他都可以先垫出来,然后又列出来几个南沁已经有了的镖局,分析了它们的特点,而夏明钟则对于绪澧所有的路全部都了如指掌,黑道白道他都知道,这些年他也都没少走过。
夏明钟突然觉得浑身轻松,整个身体里隐隐透着一股劲儿,这股劲驱使着他终于可以,大步走向未来,也让他对未来充满了期许。
那是正道,是江弦所说的人间正道。
出来这么久了,是时候回去探望一下家中的老母亲了。
夏明钟特意带着江弦回家了一趟,那个偏远的小村子虽然破旧,却难得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气息。
这是夏明钟第一次带朋友回家里,母亲十分喜悦,忙就要杀了后院的鸡来招待江弦。
江弦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夏明钟的家,他突然心里产生了强烈的自责感。他只顾着让夏明钟不要做赏金刀客,不让他赚这危险的钱,他只是嘴上说这说那,告诉夏明钟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完完全全一副“何不食肉糜”的嘴脸。
谁不想赚些轻松的钱?谁不想安安稳稳地活着?谁又想每日都走在刀口浪尖上呢?
江弦对着正在忙碌着的夏母道:“也没什么外人,您就别忙活了。”
夏母又手脚忙碌地端上热茶,热情道:“明钟难得带朋友到家里来,你一定是他顶要好的朋友。”
江弦接过茶杯,道:“喝口茶就是了,鸡您就别杀了吧,留着还能收鸡蛋呢!”
夏母笑得一脸慈爱,道:“中午给你们炖鸡汤喝,收鸡蛋不在这一只鸡上,后院里多的很呐。”
夏明钟也对着江弦道:“尝尝我娘炖的鸡汤,我敢保证,你在江府绝对没喝过这么好喝的!”他自信道:“你们这种有钱人家的府里,肯定都是后厨在集市上买的鸡,哪有我们自家喂养的土鸡好?”
嘴上说着话,夏明钟到了家手里也没闲着,母亲要做饭,他就帮忙去抱柴烧火,江弦不好意思坐着,只好跟着夏明钟一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江弦长这么大,一直养尊处优生活在府里,哪里做过这些粗活儿,见他笨手笨脚的,怎么也点不着柴火,夏明钟皱了皱眉,叹气道:“江老板,还是让我来吧!”
“好的,夏老板!”
两个人陪着夏母一起挤在小小的灶房里,狭小的空间里有鸡肉的清香,有柴禾燃烧的烟火气息,还有时不时发出的欢声笑语。
很快夏母就弄好了几个菜,夏明钟家里没有用餐的餐室,只见他将灶房门后面靠着的一个小桌子放下来,擦了擦桌面,夏母便将菜端上了桌。
鸡汤要在罐子里慢慢煨着,鸡肉才能炖得更烂。
桌上都是寻常的农家菜,炒的土鸡蛋,酸辣土豆丝,还有野菜切碎了拌到面糊里摊的野菜饼,夏母还细心的给面糊里也打了两个鸡蛋,道:“这些吃起来更香。”
江弦吃着果然很香,南沁一带口味都是以清淡为主的,酸辣土豆丝里面的辣椒辣得江弦眼泪直流,可这酸辣的滋味却很是开胃,让江弦一遍直呼“好辣”,一边又欲罢不能地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江公子是吃不惯吗?”夏母被他这狼狈又可怜的模样逗得直笑。
江弦摇摇头,道:“不是不是,是我从前不怎么吃这么重的调料,一时间还不能适应而已。”他用野菜饼又卷了一筷子土豆丝,一边吸溜着,一边大快朵颐,道:“哪有什么江公子啊,您叫我阿弦就行了,家里人都是这么叫我的。”
吃了一会儿,鸡汤也差不多炖好了,夏母将汤罐子端上桌,刚一掀开盖子,土鸡汤的香味就瞬间扑鼻而来。
江弦不禁赞叹:“也太香了吧!”
夏母先给江弦盛了一碗,给汤里撒上葱花递给他,道:“快尝尝。”xǐυmь.℃òm
江弦端起碗吹了吹,认真品尝了一口,道:“唔,果然比在府里喝到的好喝多了。”
夏母又接着盛汤,道:“我也很久没有炖汤了,明钟不回来,我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弄这些。”
江弦闻言用手肘撞了一下夏明钟,揶揄道:“听到没有,谁叫你老是不回家?要多回家看看,知道了么?”
很快江弦就将碗里的汤喝了个一干二净,夏母还在询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碗,江弦不客气地递过碗,道:“那就再来一碗!”
对于他的捧场,夏母乐得合不拢嘴,舀了满满一碗鸡汤递给江弦,问道:“阿弦在外读书,可也是时常想着你娘亲手做的饭?”
这个问题让江弦手中正在舀汤喝的动作顿了一下,他愣了愣,道:“我没有娘亲,我娘已经不在了。”
夏母自知说错了话,一时间尴尬无措。
一直专心吃饭的夏明钟默默将碗里的鸡腿夹给江弦,道:“快吃吧,这鸡肉很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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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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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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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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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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