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将相>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日便是兰台休沐了。

  冯御丞与胡御丞早早的送来了拜帖,我亦回了,说午间在我府上小酌,接着便叫白鹭与白鹤去东市买菜,东市的菜向来新鲜。

  若有时间,我极爱自己下厨。

  况青衿今日闲着无事,也答应来厨下帮忙。他于汤羹上颇有研究,先放什么后放什么,什么熬至几分出什么味道,他比谁都清楚,是而有他在旁,我下厨下的更是放心。

  白鹭与白鹤回来后,我按照冯建说过的做法,将莴笋、胡萝卜、鸡枞纷纷料理了,然后一股脑儿的倒入一旁炉子上架着的锅里慢慢熬着,锅里放了半只泰和的乌鸡,高汤是从客来引买回的,亦是青衿亲自挑来。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的时候,我换了衣服,带着白鹤迎了出去。

  今日只是便饭,就在后厅里架了圆桌,除了鸡枞汤,我还从酒楼里叫了几个清清淡淡的家常菜。两位御丞来时,青衿已与白鹭一同将饭菜摆好了。

  因是圆桌,没有尊卑高下之分,我们三人便随意坐了,先是几句你来我往的问候,接着,冯建与胡中泽便递来了一兜果子,冯建道,“东市昨日开了一家水果摊,说是南挝那边的新果子,先前只往宫里供的,如今得了恩赦,京师人都可买来尝一尝。我与胡御丞琢磨着你昨日染了风寒,也不一定听说了这回事,所以特意买了一兜,给你尝尝。”

  我接过去递给青衿,顺带看了白鹭与白鹤一眼。

  昨日新开的水果摊,南挝的新果子,为什么这两人今日去了一趟东市都没说些什么?

  白鹤咧嘴一笑,有眼色道,“我去给大人把这果子切了。”

  “这果子倒不必切,那老板说只把皮掰开,里头的肉已是一瓣一瓣的了。”胡中泽跟着一笑,起身对白鹤道,“我随你去罢,教你怎么掰。”

  现下里我与冯建对坐,我先替冯建盛了一碗汤,“冯大人,那日说完豆花鸡枞汤,下官手痒痒,今日便试着做了做。”

  冯建伸手接过去,喝了一口。

  “似乎……比客来引的汤还要特别一些?”

  “下官特意炖了泰和的乌鸡,又买了客来引的高汤。”

  我笑吟吟的叫青衿上酒。

  我府上的豆花鸡枞汤,绝对比客来引的汤还要多一道工序,只怕冯建听都没听说过。我也不打算告诉他。

  今日已与青衿商定,酒就用明大人送来的竹叶青,只上一盅。明大人送的竹叶青是汾阳雅集庄的,檀香放的重些。喝一口酒再喝这汤,不仅解腻,且更添了一种世人从未尝过的鲜味。自然,这道理也是青衿说的,青衿说之前临远侯常在喝汤前喝一口雅集庄的竹叶青,无论多么下里巴人的汤,都会在瞬间阳春白雪起来。

  青衿不大会用词,其中意味,我却体会到了。

  冯建依言,低头深啜了一口酒,胡中泽跟着白鹤回来,见我们都在喝酒,便也跟着抿了些许。

  “基酒是二十年的汾酒,除此以外,紫檀的香味重些,砂仁和零香倒是常见的量,陈皮、冰糖、公丁香与广木香似是用的上好的料。孟大人,这该是汾阳雅集庄的竹叶青吧?”

  冯建只一口,便将这酒的成分与产地说的明白。

  见我点头,胡中泽又喝了一口。

  冯建一口饮尽,笑了一声,“孟大人,我向来想要这雅集庄的酒,只可惜那边的酒出了晋地便换了味道,远远不如本地酒庄产出的好喝,却不知你是哪里来的。”

  “我家大人在汾阳有旧,几日前来探亲,带来一点。知道冯大人好酒,今日特地借花献佛,请冯大人品鉴品鉴。”

  青衿抢在我前头说了话,我只能跟着点头,“是是是,今日特地请冯大人品鉴品鉴。”

  “如此好酒……”

  冯建叹了一声,有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我想,他咽在肚子里的那半句话一定是:如此好酒,送给这样不知好歹的孟非原,真是糟蹋了。

  于是我又请他们喝汤。

  当朝兰台参议孟非原亲自下厨做的汤,整个京师恐怕没几个人有口福喝得。冯建与胡中泽都是常去客来引的主儿,当得知我今日的豆花鸡枞汤亦是用客来引的高汤熬就时,纷纷表示:果然以孟大人这般聪明伶俐,干什么都是可以冒头拔尖儿的。

  只是冯建又表示:可惜商贾之道,失于末流,若非如此,做个田舍之间的富家翁,倒也快活。

  吃罢了饭,我们又在书房稍坐,眼尖的胡中泽一眼便看到了桌上的澄阳砚,他有些吃惊的摸了摸,“想不到孟大人府中竟也有这个。”

  “京里时兴。”我笑了一声,“旁人送的。”

  “是明大人吗?”

  “何出此言?”我有些疑惑,冯建好酒,所以一口便能把酒的来历说个八九不离十,胡中泽好收集文房四宝,难不成也只需要一眼就能把这文房四宝的底细给摸清了?

  “前些日子我也想买个澄阳砚,只是挑来挑去都有瑕疵,见明大人也在挑,便作罢了。”胡中泽又摸了摸,神情里满是艳羡之意,“后来见凤相也去了,说是要买来做贺礼,我哪里还敢在那家店里待着,行了礼便匆匆回了家。不想隔日再去,那人竟不卖了,嚷嚷着要回老家去。”

  我松了口气。

  本还担心若这砚台是明大人买的我该如何回礼,如今想想,明大人如此为人,大概是买不起这砚台的。凤相也说了是挑来做贺礼,想必是凤相出了买砚台的钱,而明大人出了买笔的钱。xǐυmь.℃òm

  怎么想都是这样的可能性大些,于是我又笑了,“不大清楚,是前几天托牛御史送来的,是谁送的倒没有提及。”

  “那便是凤相?”

  胡中泽愈发惊叹了。冯建听胡中泽提起了凤相名号,也不由地敛了心神,“孟大人能得凤相青眼,果真是后生可畏啊!”

  下午两人又稍坐闲话片刻,便起身告辞,我也不送,毕竟名义上我还是个风寒未愈的病人。

  第二日一早,听青衿的建议,遣白鹤给周老爷府邸送上了拜帖。不一会儿便有小厮带着回帖来,说今日周老爷去了涪陵寺,下次有机会再见罢。于是我又分别往胡中泽和冯建两位御丞府上送了拜帖,不巧的是胡中泽也外出了,只冯建在家,不一会儿便送了回帖,约了下午在冯府醉翁居一叙。

  下午,我仔细包了一瓶竹叶青,带着青衿与白鹭,径直去了冯府。

  得了冯建口信,门房也未曾多问便将我带去了醉翁居,冯建穿着家常衫子,领口几要开到腰间,许是午间又喝了酒的缘故,头发乱糟糟的,颊上一片飞红,看向我时眼里透着朦朦胧胧的笑。

  “孟大人,随便坐。”

  我找地方坐下,青衿自我手中接过竹叶青,递给冯建身边的小厮。

  “我今日将府中窖藏一一喝遍,属实再找不到如雅集庄上产出的好酒。”冯建打了个满是酒气的嗝儿,指着小厮手中的竹叶青道,“昨日胡御丞也在你府上,便是你有心送酒给我,也要担心是否有东西投他所好,澄阳砚是贵人相赠,你固然是舍不得的,所以我知道你今日必定会来。这酒——”

  “下官特意送给大人的。”

  我笑着拱了拱手。

  “我虽好口舌之物,对于饮酒一道上,却并不如大人清楚门路。一壶酒给我我只说得出好喝或不好喝,实在是玷污了。倒不如送给大人,大人得其味,下官得其名,两全其美,岂不美哉?”

  “说的是。”冯建大笑了一声在我身边坐下,拍了拍我的肩道,“我就喜欢你有什么说什么,痛快!”

  “下官也喜欢如冯大人这般的真性情。”

  我笑的恭维。心里却莫名其妙的冒出来明诚之说的话,“孟非原,你在我面前什么时候能说一句真话?”混迹官场,人人都披了数不清的假皮,层层拔开都不知道哪一层才是真的。能如明诚之这般,说真话做真事且心怀坦荡霁月风光的人,真是比乞丐碗里的银锭子还要少。

  谁不想说真话呢?

  可是,一步步走到这里,谁又敢说真话呢。

  回了府,我有些精疲力尽的感觉。与奉议司诸人相聚似还是昨日的事情,一转眼阵地便到了兰台上,且我的目标在更远处,一想到日后要面对段位更高的各种人,心里便总觉堵得慌。

  倘若那年落了榜……

  更早一点,倘若村里没有遭灾,我父母健在,大约现在我会是曾经预想的那样罢。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平淡,一睁眼就看到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以后的日子。

  子子孙孙,代代如此。

  可眼下是没有倘若的,以我的心性,只怕就算是父母健在也不会安安分分的守在那一亩三分地里。我展开手心的纸条,叹了一声。既然选择了,就不要再犹疑。

  纸条是冯大人给我的,字却是一位内阁学士写的。

  “七月七,春与繁华,千里白云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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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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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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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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