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天下纷乱,除了南北两个朝廷之间的争战,寻常江湖恩怨仇杀也是司空见惯的,因此出现了多个刺客组织。这些刺客组织有专门为官方服务的,也有解决私人仇怨的。
如果以暗杀行刺的手段和影响力来排名,第一刺客组织当属“奚官人”,同时这个组织也是最为神秘的。之所以神秘是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个组织具体有哪些成员,但是他们又无处不在,大江南北、元魏萧齐,都有他们踪迹,专门刺杀达官贵人世家大族,简直是南北两个王朝豪门士族的恶梦。
排名第二的是南方刘宋王朝延续下来的权势最大的官方刺客组织——“刀敕”。无论是刘宋还是萧齐皇位都来之不正,因此皇权争斗尤为激烈,皇帝往往只有左右亲信刀敕之徒可以信任,包括宦官、应敕以及御刀。宦官照顾皇帝起居,应敕起草圣旨传达命令,御刀负责保护皇帝安全,地位都不高且直接受皇帝控制,最能让人放心,因此往往被赋予特权,外派担任典签监督诸王或者作为制局监监督领军将领,甚至可以奉诏诛杀大臣和王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传统,其职能类似汉朝的绣衣使者和后世明朝的锦衣卫。
本来身为皇帝赐死臣下,只需一道圣旨,光明正大,“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到萧鸾做皇帝,情况有所不同。他自幼丧父,由叔叔齐高帝萧道成抚养长大。萧道成视他如同己出,堂兄弟齐武帝萧赜也待他不薄,临终遗诏他辅政。他却恩将仇报夺取了本属于武帝子孙的皇位,所以大概内心深处并不得安宁,信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原则,屡屡对高帝、武帝的子孙下毒手,凡有杀戮皆用刀敕之徒行事,或下毒或暗袭,让对手猝不及防,得手之后再宣读罪状。刀敕俨然成了御用刺客组织。不过,刀敕之徒除了行事诡异、手段毒辣之外,也不是说他们本身有多大本事,而是他们倚仗皇权并且控制着“鸩者”以及“御刀”这两大杀人工具。wWW.ΧìǔΜЬ.CǒΜ
排名第三的刺客组织是“一人堂”,早年间成员遍布中原,是天下最大人数最多的刺客组织,号称“千人堂”。“千人堂”源于五胡十六国时期汉人流民行坞,当时是响应天王冉闵的“杀胡令”,堂中人个个苦练刺杀之术,专以胡人首级换取赏金。后来,冉闵身死国灭,胡人继续统治中原,“千人堂”存续下来,杀胡宗旨未变。到了北魏孝文帝一朝,最后一任堂主不巧收留了一个胡人,由此开始自相残杀,内乱不止,直到两年前只剩下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被堂主收留的胡人。
为杀胡而生的天下第一大刺客组织,最终落得被一胡人灭绝,“千人堂”变成“一人堂”,可以说是世间最大的悲哀。本来这个组织应该是彻底覆灭了,但之所以还能排在第三,那是因为剩下的这个胡人刺客实在厉害,一个人硬生生撑起杀手组织的名头。
少年罗刹“乞活儿”近年来声名鹊起,也算得上江湖上令人谈虎色变的刺客组织。除了遵循胡汉势不两立这个大原则之外,基本上是不问对错,不论善恶只为赏金而杀人。身份卑微,名声也不太好。但是各人都身怀绝技,目前看来是我唯一掌握的资源。如果我想在异世生存并完成穿越使命,就得依靠这个团队。我的想法是把“乞活儿”打造成一流的刺客组织。作为刺客存在的好处是通过刺杀关键人物或许能快速改变局势,比起经年争战杀戮才能创造一个局面来,成本要低得多!
我告诉他们,“刺客古来有之,太史公还为他们作过传。刺客可分为三种,第一种为国为民,像荆轲刺秦王,是为大义;第二种报恩报仇,比如聂政和豫让,属于小义;还有一种就是以杀人为生,不分善恶,不问对错,为赏金而杀人,这是不义!严格来说,已经称不上刺客了,只能叫作杀手。”
“杀手?”少年们听我这样说,都一脸愕然,看来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郑植说:“阿大意思是我们‘乞活儿’虽是靠杀人为生,但杀的都是该杀的人。”
我认真地说:“刺客舍身取义,杀手杀人逐利,这是第一点。还有一点就是,杀手嗜血滥杀,然而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杀之不尽,杀的再多也改变不了世界,甚至连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不了……”
佛念说:“阿大以前常说大丈夫做事绝不能有妇人之仁,如若不然我们兄妹七个哪能活到今天!”
我知道他有这么一说,于是继续说:“我听说过一句古话叫作‘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为之!’刺客不同于杀手的地方就是刺客惜杀,杀人是迫不得已,杀一人而安天下,一出手就能改变天下局势。”
众人都说是。
“阿大言之有理,原以为在这充斥着冷血杀戮的人世,我们这些人下之人如果身怀绝技通过无情的杀戮就可以博取上位,没想到宿命注定我们始终被踩在人下!”单良一边用山藤捆扎即将成型的步辇一边感叹说。
“身怀绝技是优势,只不过自古就有豪门士族和寒人庶民的阶层区别,元魏‘寒人不得入仕,武人不列清流,不得任高官美职’就是例子。哪怕有新的朝代打破这个规矩,比如刘宋王朝以来的‘寒人掌机要’,百姓中凤毛麟角的佼佼者有机会获得一定的权位,形成新的豪门,也是祖坟冒青烟才有这种运气。手握兵权者可以通过杀伐改变局势拥有天下,普通人即便身怀绝技靠野蛮杀人是难以改变命运的。唯有通过权谋手段加上过人之能进入到另一个阶层,才可能博上一博!”我来自另一个世界,虽然年少没那么多社会体验,但人生百态自幼耳濡目染,所以心有感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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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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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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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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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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