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铁牛>第248章 面暖胃,情暖心(二合一)
  “马王,这绝对是马王!”

  突然,有牧民一脸激动地大声喊道。

  要知道,一般的头领马只能指挥一个马群,唯有马中王者,才能指挥几个,甚至是几十个马群。

  就像现在这样,在大青马的指挥下,十几个马群自行排成了冲锋队形,在大草原上,围着他们的营地绕圈。

  “踢踏~踢踏~”

  一阵阵响彻云霄的马蹄声传来,让人不禁热血沸腾。

  同时,更是让牧民们脸上露出十分欢喜的笑容。

  如果哪个牧区能够拥有马王,那不仅能够在放牧的时候,让马儿更加安全,而且还能帮助牧民们更好地管理马群,让牧民们省了许多麻烦。

  “咻~”

  许灵均看到大青马已经带着马群跑了几圈,为了保证马群的体力,他急忙吹了一声口哨。

  大青马听到口哨声,顿时放缓了脚步,带着马群慢慢停了下来。

  就在它想跑到许灵均面前讨要奖励的时候,远处的草原上,又一次传来一阵细微的马蹄声。

  它耳朵一竖,然后直接撒腿往马蹄声响起的方向跑去。

  许灵均看到大青马的动作,瞬间有些哭笑不得。

  果然,很快大青马又再次把一匹刚到来的头领马,给摁在地上摩擦,而且,它又一次闯进其他牧民的马群里,肆意大闹了一番。

  接着,新到来的牧民们,在之前那些牧民的告知下,纷纷知道了大青马成为新一代马王的事情。

  就这样,一个小时过后,所有七队的牧民们都赶着马来到了这里,所有马群都被大青马给征服了。

  “呲~”

  大青马一脸神气地跑到许灵均的面前,打了一个响鼻,用那双十分灵动的眼睛看着许灵均,眼神中透露出一抹期盼。

  “行了,等回去我再给你吃。”

  许灵均伸手揉了揉大青马的脖子,有些没好气地说道。

  在调教大青马的时候,他为了调动大青马的积极性,从系统商城买了一些鲜嫩多汁的牧草,用来奖励大青马。琇書蛧

  自从大青马吃过一次之后,每次逮到机会就会跟他讨要奖励,而且给少了都不行。

  好在牧草的价格也很便宜,一枚欢乐币就能买到一大堆,不然,他也是没办法去满足这个大胃王。

  大青马听到许灵均的话,眼睛顿时一亮,急忙用马头蹭了蹭许灵均的身体,然后它便一脸欢快地跑到马群里,享受其他马儿的讨好和服侍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教,它已经能够听得懂人类的大部分常用语,也能辨认各种常见的事物,要不是不会说话,它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披着马皮的小孩。

  牧民们一脸羡慕地看着许灵均,他们怎么想都想不到,一个老佑居然能够培养出一匹马王。

  如果说以前,他们是因为许灵均做事踏实,为人实在,才愿意让许灵均留在他们队里。

  那么,他们现在更是被许灵均的训马能力所折服,当场就有很多人改了口,在跟其他人聊起许灵均的时候,不再称呼许灵均为老佑。

  许灵均察觉到了这些变化,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

  不管是在什么年代,有本事的人都一定会受到别人的尊敬。

  当然,这也免不了会有些人嫉妒和不忿。

  虽然在原剧中,表现出来的全都是真善美,可世界上哪有这么完美的地方?

  只不过是这里的牧民大多都还是比较善良的而已。

  对此,他也没有觉得意外,更加不会去把这些嫉妒的人放在心上。

  不管怎么样,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很快,牧民们汇集在一起,清点了一遍马匹数量,发现没有出现遗漏的情况,然后就准备启程下山回家。

  “老许,回家喽!”

  郭撇子骑在马上,笑着大声喊道。

  “啪!”

  许灵均微微一笑,用力一甩马鞭,发出一声炸响,然后,他伸手一拉缰绳,低声喝道:“驾!”

  “唏律律~”

  大青马高高扬起前蹄,发出一声嘶吼,然后迅速往前一窜,一马当先朝祁连山下跑去。

  看到它的动作,其他马群纷纷跟在了它的后面,根本用不着牧民们驱赶。

  “踢踏~踢踏~”

  很快,随着响彻云霄的马蹄声渐渐远去,原地只剩下一阵烟尘滚滚。

  慢慢的,大草原上恢复了平静。

  一只大鵟在天空不断盘旋着,似乎是想抓一只肥美的野兔回去当晚餐,可是盘旋许久,它都没有发现野兔的踪影,最终只能有些失望地扇动翅膀,离开了这片区域。

  许灵均骑着大青马,带着近千匹马儿,沿着上山的途径直奔山下。

  小半天过后,他们踏过了一百多公里路途,顺利回到了村子。

  在村前的草地上,许灵均跟其他人分开,让大青马带着他管理的马群往马厩走去。

  等所有马儿都进了马厩,他悄悄从系统商店花了10枚欢乐币,买了一大批牧草,把草料仓库给堆满。

  接着,他又给马儿喂了牧草,然后他才提着带回来的兔子皮和兔子肉,还有放牧的工具,朝自己家里走去。

  时隔近半个月,本就简陋的院子里已经长出了一些杂草,房子也变得愈发破败不堪,跟村里其他人的房子显得格格不入。

  没办法,其他人家里好歹还有老人妇女打理家务,而他如今孤家寡人一个,房顶没被风给吹塌都算好的了。

  “嘎吱!”

  他伸手推开房门,屋里顿时涌出一股霉味,让他忍不住蹙起了眉头。

  之前因为刚穿越过来就出门上山放牧,他根本没来得及好好收拾一下房子。

  而且,原身一直活在精神折磨当中,对生活质量也没有什么要求,这屋子里的卫生可想而知会有多差。

  “呼~”

  他轻轻叹了口气,随手把东西放在门口,走进屋里埋头搞起了卫生。

  这一搞,直到太阳余晖消失在天际,他才有些满意地停了下来。

  经过收拾之后,虽然屋里还是显得有些简陋,但是最基本的桌椅板凳,还有床和柜子,都给他配置齐了。

  而且,原本有些脏兮兮的土灶台,也让他铲去了污垢,重新修理了一番。

  另外,最让他无法忍受的破草席和烂棉被,还有锅碗瓢盆等东西,都让他照着款式图案,重新在系统商店买了一些回来替换。

  这样就算被其他人看到了,也不会怎么怀疑。

  除此之外,他还清理出一堆书籍和几本日记,上面是原身这些年来记录自己心路历程的点点滴滴。

  他把这些东西都好好摆放在了柜子里,算是对原身的纪念和尊重。

  最后,他还找到了原身存起来的40块钱。

  而且,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今天已经是75年3月26号了。

  在这年代可没有拖欠工资和押工资的说法,一般都是每月1号就会发放上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说,再过几天,等3月份的工资发下来,他手里能用的钱总共就能有72块钱。

  有了这些钱,他也能有理由从系统商店购置一些日常用品,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加舒服一点。

  不过,在这之前,他得抽空去一趟县城才行。

  他一边在心里做着打算,一边把放牧的工具、兔子皮和兔子肉都给放好。

  然后,他才拿出原身吃剩下的荞麦粉,开始和面做馍馍。

  荞麦本身属于粗粮,而且还带着苦味,做出来的馍馍,味道会比较难吃。

  所以,在这个年代里,荞麦粉是比玉米面还差的粮食。

  可是,在21世界,由于人们比较注重健康营养,荞麦粉这种粗粮的价格,反而比小麦做成的面粉细粮更贵。

  这不得不说是种讽刺啊!

  他之所以要把荞麦粉做成馍馍,主要还是不想浪费粮食,就算他不吃,也可以放在系统仓库备用。

  在和好面团之后,他又把前身所剩不多的大米放进锅里煮饭。

  暂时来说,如果没有必要,他是不会买食材在家里做菜的,免得给其他人知道了,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从系统商店里直接购买成品菜,比购买食材也贵不了多少,反而还省事许多。

  就在他煮好饭,想要从系统商店买一份红烧肉解解馋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推了开来。

  “灵均,我今天割了点肉,做了一大锅肉末浇面,你快点趁热吃吧!”

  董大娘端着一大碗面走了进来,一脸和蔼地笑道。

  正当她想把面像往常一样放在桌子上时,顿时就被屋里整洁干净、有条不紊的环境给震撼了下。

  这...这还是许灵均的家吗?

  我是不是走错屋了?

  许灵均看到董大娘愣在那里,急忙上前笑着拒绝道:“董大娘,不用了,我已经煮了饭,这面你还是端回去吧!”

  董大娘听到声音回过神来,看着眼前一脸从容自信的许灵均,她脸上缓缓露出一抹欣慰不已的笑容。

  “好,好啊!本来我听海生说你已经想开了,还有些不敢相信,现在看到你这样子,我这心也算是能放下了。”

  许灵均有些感激地说道:“董大娘,这些年来,多亏了您跟董大爷照顾,不然我也走不到今天,您放心,以后我不会再想那么多了,我会踏踏实实把日子给过好的。”

  “哎呀!既然我们住在一起,那就是一家人,你跟我们客气什么,来,这面你赶紧趁热吃,我家里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董大娘满脸笑意地说道。

  说着,她不等许灵均开口拒绝,迅速把面放在桌子上,然后转身打开门走了出去。

  许灵均瞥了眼那碗满满的面条,站在门口目送董大娘离开,默默在心里记住这份善意。

  他一直信奉的都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虽然董大娘不知道他的身体里已经换了一个灵魂,可这份善意却是真真切切地落在他身上。

  所以,他必须承下这份情。

  不久后,他随手把门关上,转身回到屋里,然后端起那碗面,坐在凳子上吃了起来。

  面的味道不算很好,甚至可以说不太好吃,但是,他最终还是把面给全部吃完了。

  有些东西,味道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那份情意。

  面暖胃,情暖心。

  吃完之后,他把煮好的米饭盛了出来,和蒸好的馍馍一起放进系统仓库里,留着以后备用。

  接着,他出去马厩巡视了一圈,发现没有什么异常情况,然后就回了屋里烧水洗澡。

  这次上山放牧,要说最让他感到难受的地方,就是不能好好泡个热水澡。

  牧民们最多就是烧点水来擦拭一下身体,甚至连衣服都很少换。

  他无奈之下,也只能在每天去小溪打水做饭的同时,用溪水来洗澡。

  幸好他身怀太极丹劲,不然就这么直接洗冷水,他非得病倒不可。

  在烧水的同时,他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打算,那就是扩建一下房子。

  之前在四合院的时候,他因为房产政策问题,不能光明正大地搞房子,可如今是在地广人稀的祁连山大草原,他还能委屈了自己不成?

  不说弄个四室两厅一厨一卫,那也至少要弄个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吧!

  而且,反正在这年代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他还不如亲手DIY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出来。

  想着想着,他突然想到了那个纯真、善良、可爱、贤惠、能干的姑娘。

  按照剧中的时间线,这时候也差不多是她从家乡逃荒过来这边的时间。

  那么,我要主动去留意吗?

  他记得在她过来的前一个月,六队有一个人翻车给砸死了。

  如果想要缩小她过来的时间范围,通过这件事倒是可以做到。

  可是,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现在他已经不是原身了,那,这个姑娘还会是那个姑娘吗?

  而且,他总不能每天去剧中那个地方候着吧!

  如果不去候着,到时要是发生什么变故,那他又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他发现最好的办法还是顺其自然。

  毕竟,他虽然有点馋这位姑娘,可是,他也还没到非要不可的地步。

  反正,随缘吧!

  他微微摇了摇头,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开始琢磨着应该怎么去DIY自己的家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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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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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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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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