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此时正值初春,虽然看不到敕勒歌所描绘的景象,但是草原上刚冒出来的脆嫩草芽子,还有万里晴空和蜿蜒起伏的山脉,还是让许灵均感受到了一种粗犷辽阔的美。
他站在门口,收回了眺望远方的目光,开始四处打量起来。
如今他住的地方,是个位于马厩旁的小山坡,而房子则是他被牧场的牧民收留下来以后才修建的一间简易泥坯房。
原先在劳动教养的时候,他可是直接住在马厩里的。
那时候,别说房子了,能有一口吃的都算不错了。
泥坯房大概有二十多个平方大小,这倒是比他在四合院的时候宽裕了些,就是屋顶是茅草压实的,在下雨天很容易漏水。
而且,四面墙也是一点装修都没有,直接就是把泥土裸露在外,充满了原始朴素的气息。
其中最具亮点的,可能就是门边那一扇古色古香的木窗了。
另外,在用一些烂木头围起来的简易院子里,堆放着一些之前修建房子剩下的土坯。
除此之外,院子里便是一些放马的工具,还有一些柴火和杂物,显得极其破败不堪。
这简直就是典型的家徒四壁啊!
他暗自感慨一声,然后朝院子左边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排长长的马厩。
马厩的主体是一圈八十公分的土墙,再加上许多根大木头撑起茅草顶棚,而且在前面还有着一排马槽,跟前世的猪圈有些类似。
只是马厩里的马槽是放草料的,而猪圈里的食槽是倒猪食的。
他平时最主要的工作除了放马之外,就是每天定时拿草料喂马。
基本上,牧场里每户人家都要负责一群马的放牧和喂养,算是工作指标,同时也各自拥有一排马厩。
马匹的数量有多有少,具体根据各家各户的劳动力来进行分配。xiumb.com
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如今在他的名下就有着32匹马,全都关在了马厩里。
而他此时就要赶着这些马到祁连山上去放牧。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一般去一次就要十天半个月,有时碰见草情不好,一直在山上待个把月时间,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他刚才已经看到远处的草原上,已经冒出了一层嫩黄青翠的草芽子,估计这一次只需要上山待个十天左右就行了。
从马厩再往左看去,就看到了一排排的石头瓦房。
这些房子是由青砖、石块、灰瓦、木头、泥沙一起修建成的,虽然还算不上很好,可比起他的泥坯房,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完全没有可比性。
没办法,他是犯了错误的人,不可能跟其他牧民们一样,能让他拥有一间遮风挡雨的房子,都算是牧民们非常善待他了。
看完了周围的环境,又跟前身的记忆仔细对比了一番,就在他想要拿起放牧的工具去马厩里放马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会放马?
虽然有着前身的记忆,可他毕竟不是前身,就跟在前世看网上那些教学视频一样,看懂是一回事,学会又是另外一回事。
幸好他在四合院的时候有所准备,刷多了五万欢乐币,不然,这会还真得露馅不可。
他迅速打开了系统神奇商店,用搜索功能找到了宗师级马倌技能卡。
随后,他花了10000枚欢乐币和一刹那的时间,很快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宗师级马倌。
接着,他非常熟练地拿起各种放马的装备,并且简单修整了一下,然后就大步朝马厩走去。
在牧区里,不是说把几十匹或者几百匹马赶到一起就可以称之为马群。
严格来讲,真正意义上的马群,应该是由一匹公马和它的妻妾子女一起组成的“家庭”。
通常在牧区里,一个有着数百匹马组成的大马群,就是由这样以“家庭”为单位的许多个公马群组成。
作为一匹公马,它不仅可以妻妾成群,还能拥有许多子女。
而且,它对自己马群里的马都会看护得十分严格,绝不允许它们跑到其它马群里去。
如果其他马群里的马,跑到它的马群里来,它就会连踢带咬把其他马群的马给驱赶出去。
所以说,实际上公马就是马群天生的放牧者,只要公马还健在,那它马群里的马就一匹都不会少。
由于公马有着这种自己放牧自己马群的本领,所以牧马人一般都没有必要整天跟在马群的后面去放马。
牧马人只需要每天早晨骑着马去马群里,把走得过于分散的各个公马群给赶到一起,然后再骑着马回家里,这一天的放牧工作就算完了。
但是,到了冬天下雪的时候,因为野狼捕捉不到小动物吃,野狼就会开始在夜里攻击马群中的小马。
从这个时候起,牧马人就需要在每天夜里一直看护着马群到天亮,以此来确保马群能够安全地度过寒冬和野狼的侵扰,直到迎来冰雪融化的春天。
等春天到了,万物复苏,野兔和野狐狸等小动物也都纷纷爬出了洞穴,野狼有了吃的东西,就很少再会袭击马群了。
“咴咴~”
许灵均刚走到马厩前面,马厩里便传来一阵马叫声。
他定睛一看,顿时就看到一匹高大俊逸的白马昂着头站在马厩里面。
这...应该就是剧中那匹大青马了吧!
他有些好奇这匹白毛黑鬃的马为什么会叫做大青马?
从前身的记忆中,他只知道这匹马原先是董大爷养的,只是董大爷如今年纪大了,就把自己负责的马群分给了其他牧民。
而大青马就是他接收到的马群里,其中一匹刚成年不久的公马。
马的寿命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一般能活三十到三十五岁。
与人类年龄相对比的话,一岁马相当于人类的十二岁,两岁马相当于人类的十八岁,随后,每增长一岁就大约等于人类三岁。
一般来说,母马身体成熟一般是3岁半到5岁质检,初次配种年龄以3岁、体重达到百分之九十的时候为宜,而公马一般到4岁才能正式配种。
所以,大青马距离能够娶妻生子,还需要等一年时间。
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现在就展露自己俊美飘逸的身姿。
许灵均微微一笑,推开马厩的木板门走了进去,抱着大青马的马头,帮它挠了挠脖子,然后熟练地把马鞍和马镫装好。
接着,他就去打开马厩门,把马群里的三匹公马给分别赶了出去。
“踢踢~踢踏~”
马群纷纷跟着自己的头儿跑出了马厩,他迅速折返回来,一把扯住缰绳,抬脚踩住马镫翻身上马,然后用力甩了下马鞭。
“啪!”
“咴咴~”
大青马嘶鸣一声,前蹄高高跃起,然后猛地用力踩下,朝着马厩前面的草地飞奔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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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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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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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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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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