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杏回过神来,有些慌乱地说道。
“你...”
韩春明瞬间有些无语,满肚子的吐槽不知道该怎么说。
无奈之下,他只能直接伸手把孟小杏推倒在床里面,然后迅速起身下床。
“哎哟!”
孟小杏躺在床上,捂着被床架磕到的头,发出一声轻呼。
“行了,别嚷嚷了,现在马上给我走人!”
韩春明持枪站立,沉着脸催促道。
“嘿嘿!”
孟小杏看了一眼韩春明,目光不自觉地落在钢枪上面,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讪笑一声,然后迅速从床上爬了下来,低着头红着脸溜出了房间。
韩春明脸一黑,有些没好气地上前把房门关了,并且还不忘把门栓给插上。
真特么艹蛋!
要不是因为怕麻烦,他肯定得让孟小杏知道挑衅他的下场有多惨。
“呼~”
他站立半响,最终长出一口气,把心里的躁动平复下来,然后回到床上接着睡觉。
另一边,孟小杏回到自己的床上,把头蒙在被子里,脑海里满是那种火辣辣的触感。
这让她全身有些止不住地发烫,同时心里也有些悸动不已。Χiυmъ.cοΜ
原来,村里那些妇女们说的下不来床,居然会是真的。
哎哟!真是羞死人了!
她一边回味着之前的感觉,一边使劲夹住大腿,心砰砰直跳。
过了一会,她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下来,想到韩春明那嫌弃的样子,顿时就有些沮丧不已。
真是的,我就那么差吗?
别的姑娘有的,我也有!
别的姑娘会的,我也会!
凭什么就是不愿意娶我?
她撅起嘴巴,猛地掀开头上的被子,一脸气愤地看着屋顶。
可是,她能有什么办法?
要是真惹怒了韩春明,说不定还会给赶回乡下,那她可就真的完蛋了。
归根到底,她想要嫁给韩春明的主要目的,就是留在城里。
她向往城里的生活,想要过上好日子,特别是喜欢高人一等的感觉。
要不然,她干嘛要死皮懒脸地留在韩家,还要花心思讨好韩春明和韩母啊!
在这世界上,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就像那句话,世界上让人无法直视的,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如果剥开生活的一层层面纱,到了最终,都只会看到一片丑陋。
所以,凡事都不必去追根问底,只要自己问心无愧,那就行了。
因此,韩春明根本就没去考虑自己应不应该吃掉孟小杏,而是考虑吃掉孟小杏之后,对自己会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
听起来似乎很渣,可他拥有的能力和资本,注定让他不能以普通人的思维和准则行事,要不然,终有一天,他必将被心里无穷无尽的欲望所吞噬。
最终不是变成肆无忌惮的疯子,就是变成行事极端的变态。
所以,他才会那么想要回家。
在重回前世的希望破灭之后,让他感到无比幸运的是,他遇到了郭撇子董大爷这些淳朴善良的人们,还有勤劳善良、朴实贤惠、柔情万种的李秀芝,和最、最、最贴心的小棉袄许伊伊。
这些人,成为了他的心灵港湾,也成为了他的精神锚点,让他不至于迷失在无穷无尽的欲望当中。
同时,他也在这些人的潜移默化中改变了许多,变得更加沉稳和善良。
如果按照他在四合院世界里养成的行事方式,他早都把孟小杏吃干抹净,然后再威逼利诱一番,收为地下情人了。
哪会像刚才那样缩手缩脚,强行忍耐啊!
虽然有一部分是怕麻烦的原因,可最主要还是他不想去玩弄孟小杏的感情,要么就是要纯粹的交易,要么就是要你情我愿的玩耍,要么就是要付出真心。
而这些,也是他在孟小杏的刺激之下,才突然明白过来的。
他,已经变了!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
时间匆匆,转眼到了第二天。
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偷偷跑了进来,把韩春明从睡梦中叫醒。
他悠悠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老旧的屋顶,缓缓伸了一个懒腰,脸上满是慵懒的神色。
因为昨晚孟小杏的刺激,让他有些幡然醒悟,最终默默在心里深刻剖析了一番自己的思想,随后才沉沉睡去。
经过这么一弄,他倒是放松了许多,睡得也特别舒服。
如今睡醒了,他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真实了许多,同时,他的心态也平和了不少,不再那么急着回到牧马人世界。
反正只要按部就班地努力下去,总有一天,他一定会回去的。
这样一来,那他又为何不放开身心,好好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呢!
此时此刻,他颇有一种游戏人间的心态,以往或多或少的伪装和防备,都被他给彻底丢弃,完全显露出一颗赤子之心。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会成为滥好人,也不代表他会变得天真。
这只是让他做人做事更加纯粹,更加符合本心。
因此,他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把前身的所有破烂衣服都给塞进了衣柜里,然后从系统商店买了十几身新衣服,从头到脚都给置办齐了。
有衬衫、T恤、夹克、睡衣、牛仔裤、休闲裤、西装、布鞋、凉鞋、球鞋、拖鞋、皮鞋、袜子、领带、皮带、皮包等等。
而且,因为此时一些外贸商店已经有了纯棉和真丝制作的衣服,所以他买的衣服不是现如今最流行的那种的确良布料,而是买的最舒适的纯棉和真丝布料,一切都以舒服为主。
另外,系统商店还能根据他的要求,把衣服和鞋子制作成他喜欢的款式,他也没怎么考虑,就把前世喜欢穿的款式制作出来。
很快,当他穿着新鲜出炉的休闲西裤和休闲衬衣,脚踩一双休闲皮鞋,站在镜子前时,看到的就是一个非常fashion的靓仔。
虽然有些超前,可现在都改革开放好些年了,他也不用担心别人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最多也就是惊诧和嫉妒而已。
没过多久,他仔细欣赏了一下自己帅气的形象,露出一个坏笑,然后施施然打开房间门走了出去,迎面刚好撞见了韩母从厨房里出来。
下一刻,“哐当”一声!
韩母瞪大眼睛看着韩春明,手里端着的饭盆一个没拿稳,直接掉在了地上。
这...
这还是她那个吊儿郎当、邋里邋遢的小五子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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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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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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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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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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