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不时的在积满雪的路面上打滑,令战马发出不安的嘶鸣,李二此刻心中焦急,也顾不得爱马,只把马鞭轮的飞起,他身后五个李阀的护卫,都被远远地甩开了。
远处传来了搏斗的声音,有人高呼道:“老高,别怪我们心狠手辣了。”接着,山路一转,山涧前的空地上,李二看见三个手持武器的大汉,正在围攻一个瘦弱的汉子。
老高?李二心急也来不及细想,只听得姓高,就以为是高家的人,张弓搭箭就射了出去,同时两腿一松,爱马与他心意相通,放慢脚步。
“嗖!”一个大汉应声而倒,箭支正中他的胸口,立时翻身栽倒。
李二再张弓瞄向另一个冲过来的大汉,又是一箭射出,对方发出一声惨叫,眉间的箭羽还在轻颤,胯下的马匹原地转了一个圈,他第三支箭已经搭好——
“人呢?”李二发现他失去了目标,空地上只剩下那个瘦弱的汉子。
高雅贤猫腰剧烈的喘息着,他伸手指了指山涧,李二就策马过去,山涧有三四丈高,下面是厚厚地积雪,一个黑影正在翻滚着逃跑。
他估算了一下,已经跑出猎弓的射程,也就将箭收回去箭筒,调转马头来到了高姓汉子的面前。
“高家怎么样?对方还有几个人?有什么武器?”李二问道,他听见这个人姓高,又有人追杀他,就误以为他是高家的人。
“高家的人都被抓了,还有十二三个,武器只有刀剑和匕首——”高雅贤回道,他喘了一口气,又说道:“高俭让我先去司竹园找人帮忙,公子你们有几个人啊,能不能救救我们啊?”
李二盘算着对方没有弓箭是好事,自己这边没有铠甲,弓箭的杀伤力太高,没有弓箭就可以直接冲进去,但高家的人被抓住了,这有些麻烦——
他本来也不确信高家会出事,这只是当时的一种直觉。他过来看看,如果没事,就说自己的来这边打猎,想起无忌来了,就顺路过来拜访一下,万一真的有事,自己正好支援——如今真的有事,可高家人的已经被控制了,对方手上有人质,事情就不好办了。
“这位公子,要不我还是先去找人吧!等人一多把地方围起来,他们说不定就投降了。”高雅贤说道,他想要脱身了——
他看见李二的马后捆着一只黄羊,也以为他是哪家的公子出来射猎,他知道一般这样的贵公子都有随从的,少得有十几个,多的几百人都有,万一起了疑心,他就死定了。
“你走着去,什么时候能找到人?”李二皱眉道,“会骑马吗?”
高雅贤连连点头。
李二想了想,这个人身手太差了,也就是个仆役,一会儿动起手来,恐怕也帮不上什么忙,倒不如让他去找人,这里离司竹园挺近的,要是骑马过去,有半个时辰就能把守卫带回来。
自己这边想办法拖半个时辰应该没什么问题……此时,正好后面护卫赶过来了,他就让李道同将马让给这个人,高雅贤千恩万谢,骑上马走了。
李二看着他骑马的样子,非常熟练,显然骑术不错,不禁皱起眉头,难道不是仆役?
……
“这位兄弟,你放了我,帮我把这些人杀退,我高士廉永远记着你的大恩。”高士廉低声对旁边的看守他的人说道。
高士廉看出来身边这个人并不坏。他神情里一直带着愤怒,似乎十分不满自己人做的这些事情,刚刚高雅贤动手的时候,他就想跟着出手的,只是高雅贤跑的太快了,而现在后面传来妹妹的呼救声,他的眼中似乎冒出火来。
“你说哪有金子?我没听清楚——”那人蹲下身子,将捆着高士廉的绳子割断,顺便把匕首塞进他的手里,低声急促道:“我叫苏邕,如果我死了,把我烧了,骨灰送到冀州武邑上坝村。”
“在后院的天井里。”高士廉大声喊道,一边默默点头,一边反握匕首,将手缩进长长的文士长袖里面。
苏邕抽出腰间的短剑,拉起高士廉,向前推了一把,大声喊道:“童大哥,这家伙说他家里还有金子。”这一嗓子,将几个正在翻箱倒柜的汉子全引出来了。
“我就说嘛!”童勇骂骂咧咧的从卧房里出来,里面传出高氏的低泣之声。“这是高家啊,好歹也是当过皇帝的,怎么可能没有金子呢?”
童勇来到高士廉的面前,问道:“金子在哪儿?”
“就在那边!”高士廉抬手一指,童勇扭头看过去,正要说话,忽然脖子一凉,张了张嘴却无法出声,伸手却摸到了一手的血,然后满脸惊愕的软倒下去。Χiυmъ.cοΜ
与此同时,苏邕已经短剑插入同伴万武的胸口,直接将这个最具威胁的悍匪杀掉了。
“苏子常,你要干什么?”旁边的贼人问道,连忙退开数步。
苏邕将短剑抽出来,冷喝道:“除贼!”
“你自己就不是贼吗?”
“我苏子常是瞎了眼睛,把这你们这帮禽兽当成朋友!”苏邕挥着短剑扑向其中一人,三两下就将对方刺倒在地上。
这下惊住了对方所有人,这苏邕身材瘦弱,个子也不高,一路上也不显山露水,绿林道上也没什么名气,却没想到他的武技这么厉害。
另一边高士廉也闪过一个悍匪的刀,抬起脚将他踢倒,又追上去补了将匕首插入他的后心,并将他的长刀抢到了手里。
高士廉是北齐高欢的嫡亲血脉,这个家族虽然出了不少疯子皇帝,干下不少的荒唐事,但也出了许多名将,主要原因就是严苛的训练,无论读书,还是练武,要求都非常严格。
虽然高士廉本人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更喜欢读书,但在幼年家族的严格管束之下,也修习过武技,谈不上精通,但对付普通人绰绰有余,刚刚是被偷袭,等他反应过来,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
现在重新脱困,心中满是愤恨,手上也自然不留情,再加上他本身就生得高大,力气也不小,自然有一番震慑力。
“一起上,杀死他们。”一个叫吴黑虎的悍匪喝道。
剩下的人立刻两人包围,高士廉和苏邕背靠背,与对方周旋。
正在这时,外面的大门被人砸响,
“刘黑闼回来了,这下你们死定了。”吴黑虎狞笑道,“快去开门!”他向身边的人喊着。
苏邕也面生惧色,刘黑闼与这些人不一样,通过这段日子的接触,他知道除了领头的童勇,万武,剩下的这些人不过是些好勇斗狠,偷鸡摸狗的地痞流氓。
但刘黑闼不同,他武艺娴熟,心狠手辣,自己的家乡现在还贴着缉捕他的告示,虽然名望比不上窦建德,高士达这样的黑白两道的绿林大哥,但却是一个真正杀人如麻的强盗。
童勇万武和他比起来,也只能算是小毛贼,不然也不会一见面,就将领导权交给刘黑闼。
于是,他也不再犹豫,向高士廉叫道:“拼了。”然后,一声怒喝,短剑如毒蛇吐信般刺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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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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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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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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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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