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云记>第65章 真霸道
  第六十五章

  杨广没有说话,紧锁着眉头,似乎有天大的难题在思索。

  李智云认真的反思,为何刚刚要提醒杨广——

  是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吗?不是的,杨广太偏执了,仁政肯定有缺陷,但任何一种治国的策略,都是只能使一部分人受益,杨广只是站到了少数受益者的立场,这是他的阶级,所以才会对仁政有偏见。

  那是因为他对自己毫无保留的信任吗?不会,这是杨广啊,是华夏历史上最反复无常的帝王,怎么相信他的所作所为呢?他这是在收买人心,我是不会上当的。

  肯定刚刚自己听他说的太认真了,下意识的说出口的,李智云劝服自己,可是心里却不是那么确定。

  屋子里沉寂了半响,最终还是杨广打破了沉寂,叹道:“智云说的对,这正是朕现在最大的困惑啊,朕不知道谁才是项羽。”

  “项羽?不应该是刘邦吗?”李智云奇道。

  杨广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一把,晒笑道:“回去再把史记看几遍,没有项羽和他的三千江东子弟,刘邦就是只土鸡瓦狗。”

  “项羽是个失败者,明明是刘邦得了天下。”李智云不服气争辩着。

  “对,但是没有项羽破釜沉舟大破三十万秦军,动摇了秦朝的根基,没有六国残留的贵族割据一方,刘邦连发展的机会都没有,项羽打败强秦,但却输给了刘邦,所以做为统治者根本无需关注刘邦这样的草民,只需要注意那些拥有名望的贵族就行。”

  李智云想了想,发现历史上确实没有农民起义能成功的,隋朝最后也是李渊捡了便宜。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否则早晚会聊到李阀上面来。

  于是,问道:“师伯,你不喜欢仁政,那怎么治理天下啊?”

  杨广笑了,“凌之以威。”他解释道:“驭百姓如牛马,驱兵吏如豺狼!”

  李智云心中一叹,霸道啊!纯纯的霸道啊,他爹杨坚还披了一件伪仁伪善的外衣,他却直接赤膊上阵了,难怪他不在乎百姓的生生死死,不在乎几百万人死于劳役,不在乎精兵强将战死在辽东城下,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人命……

  其实,霸道的想法,也不能说错,秦皇汉武都行的是霸道治国,也都建立了伟大的功业,后世的美、苏也争霸了几十年,后来苏霸不下去了,只剩下美利坚继续称霸,当世界警察,用各种手段四处掠夺……

  但是隋朝没有完善的律法,没有得力的官员,也没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保驾护航,单纯的霸道肯定不行,

  因为它违背了儒家的理念,以汉武帝的雄才大略,也要罢戳百家独尊儒术,取得士大夫们的支持,好吧,至少名义上还是尊崇儒学的,而经过汉朝四百多年的统治,儒家早已深入人心了。

  杨广想要行霸道,除非他能创造出一种完善的制度,能找出理论的支持,还能行之有效的贯彻下去,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李智云想了想,做完这一切,估计怎么也得七老八十了,杨广不会有那个耐心,再加上他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最后结果只能全面崩盘。

  见他不说话,杨广以为他不懂,耐心给他分析道:“朕不做那些假仁假义,根本没有意义。仁政最后只是懒政,只能是各种利益集团的对抗拉扯,一个朝廷分成数个,数十个势力,架空皇帝的权利,而且仁政在对外敌的时候,只能背动挨打。”

  “你想要反击,就会有一大堆的酸儒跳出来,告诉你国虽大好战必亡,你要是不听,他们就会骂你穷兵黩武,你要是一意孤行,他们就会拿脑袋撞墙,好让自己流芳百世,这样的酸儒,朕恨不得把他们全砍了。”杨广胸口急促起伏,怒气上涌了。

  李智云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继续装听不懂,杨广说错了吗,他觉得没有错,这不就是宋朝吗?那个士大夫治天下的王朝,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智云,你知道这大隋王朝有多大吗?”杨广气息渐平,才出声问道。

  “师伯,我只知道很大——”李智云嘴上回道,心里却暗想,我比你更清楚。

  “它北起辽东,南到林邑,东至无边的大海,西面直通西域。这么大,怎么防御?修长城吗?那修一百年也修不过来,就是修出来了,要派多少人守卫?就拿突厥来说,你守了雁门,那幽州呢,你守了陇西,那云中呢?守定襄,守马邑,那辽西,鱼阳呢?所以守,守不过来的。”

  是的,你就选择主动出击,理论上没有错,但隋朝没有那个根基,汉武帝能横扫大漠,是因为他有他爷,他爹的多年积累,杨坚是给儿子攒了不少,但你太能花了……李智云心里这么想,嘴上却问道:“那师伯打算怎么办?”

  “你敲过核桃吗?”杨广突然问道。

  “当然。”

  “吐谷浑,契丹,靺鞨,高句丽,西突厥,吐火罗,新罗、百济,甚至倭岛国……都是朕的核桃,朕要一个个把他们都敲碎。”杨广的声音异常平静。“朕这一辈子敲不完,就让朕的儿子们,孙子们继续去敲。”

  李智云目瞪口呆,他脑海里大体知道这些国家的位置,这可比成吉思汗东征难多了,但人家成吉思汗好歹还有纵横无敌的骑兵,你有什么啊?知道你志大,没想到你居然大成这个样子……咦?突厥呢?

  “怎么了?”杨广察觉他的异样,出声问道。

  “师伯好像忘了突厥人——”

  “突厥啊!”杨广轻轻咬了下嘴唇,恨恨地说道:“朕现在只能养着他们,恩威并济,打——”

  “朕,打不过,也打不着,他们有马来去如风,他们的牛羊会跑,朕士卒们的粮食却要肩扛手推,追也追不上,茫茫草原上,迟早会被他们拖跨。”

  “就算朕学汉武,用举国之力将之击败,用不了几年,他们还是会死灰复燃……”

  “即使他们臣服了,朕也没有办法处理,把他们内迁,只会种下祸根,他们不事生产,掠夺成性,不服王化,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朕不想把这祸患,留给子孙后世。”

  “所以朕要走一条别人从没有走过的路,朕要对启民可汗好,扶持他,帮助他,让其成为突厥最大的可汗,管理整个突厥部落,朕只要求他别南下……

  给朕十年的时间,让朕把核桃都敲完了,再腾出手来收拾他们,到那时候,朕要将他们赶出西域,赶过祁连山,永远不敢再回来。”

  这是事实,就算汉武帝也拿当初的匈奴没有办法,卫、霍是打败了匈奴,可没有多久他们就东山再起。

  窦宪勒石燕然,把匈奴主力赶到欧洲去了,但到了三国时代,他们又成了祸患,

  于是,曹操北征,张辽大显神威,生擒可汗,大胜而归,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曹魏开始内迁匈奴,可很快草原就兴起了新的王者,鲜卑——

  这片大草原就养育这样的民族,长生天也会保佑他的孩子,历经无数的苦难,仍然能茁壮成长,他们就像大草原上的野草,斩不断,烧不尽,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只要春风吹过来,他们就会从新生长。

  大规模内迁的匈奴,也从未安分守己,西晋的八王之乱,就给了他们机会,然后就是五胡乱华,衣冠南渡,再后面——几百年的南北朝乱战。

  后来的李世民也是拿突厥没有太好的办法,天可汗威名远播,可北方游牧民族留下的隐患仍旧没有解决,于是在大唐最鼎盛的巅峰时刻,两个胡人,安禄山,史思明,给这个繁花盛世敲响了丧钟。

  李智云思虑着,南边的农耕文明,的确要比北方的游牧民族更先进,但只是文化,生活,技术方面,在军队战力上远远落后,即便是霍去病那样的天才,李靖那样的军神,用的兵也不是汉人,汉人不习骑射,只会念孔夫子,治政天下第一,打仗只能呵呵……www.xiumb.com

  从这方面讲,孟子这本书的出现,确实阉割了汉民族的血性,但另一方面,它也成就了,后世一个多民族融合共存的国家。

  “智云,你觉得朕的想法如何?”杨广问道。

  “师伯,我在想曹操为什么能打败匈奴?”李智云嘴上回道,心里暗叹一声,就算是为了那百万枉死在高句丽的冤魂吧!

  “曹孟德?哦,你说白狼山啊!”杨广反应过来,揉揉他的头发,心底越发喜欢这个聪慧的孩子,“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将士用命,张辽勇武。”他点评道。

  不对,曹操统一北方之后,得到了大量汉朝储备的武器装备,虎豹骑更是人人顶盔挂甲,手执钢刀利刃,反观匈奴还是兽皮木箭,怎么能打得过如狼似虎的骁将悍卒?

  科技才是关键,只有发展科技,才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因为在火枪火炮出现之前,谁拿骑兵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算了吧,这和话留着给李二说去吧,杨广还在自己编制的美梦里呢,还是不要叫醒他的好。

  李智云搔搔头,说道:“师伯你说得这些,我不太懂。听上去倒是很厉害的样子,不过——”

  “不过什么?”杨广追问。

  “呃——”李智云迟疑了一下,问道:“师伯,这样——你还修行吗?”

  杨广苦笑,“朕恐怕是没有时间修行了,只能寄希望于万年灵参这样的仙草了——”

  他顿了一下,说道:“对了,智云,你今天讲故事的时候,提到了天山雪莲,它也是仙草吗?“

  “哦,是!”李智云没想到随口一说,杨广居然记住了。

  “那这个雪莲能帮朕恢复法身吗?”

  “师伯,天山雪莲是解毒的,能解天下万毒。”李智云胡诌。

  杨广失望的说道:“那朕就只能寄希望于万年灵参了。”

  “还有很多灵药对重塑法身有帮助,只是都不太好找,效果也不如灵参。”李智云忽悠道。灵药这东西,当然是越多越好。

  “给朕说说,”杨广似乎热情不太高,“朕看看能不能找到。”

  李智云暗叹一声,杨广这一辈子,输就输在急功近利上,一听效果一般,就提不起兴致,但世界上的事情,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那有一口吃成胖子的。

  【我知道曹操打的是乌桓,不用提醒了,但乌桓是什么,不就是鲜卑吗?你当着一个有鲜卑血统的皇帝,说曹操揍他们老祖宗的事情,那肯定是活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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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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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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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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