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街鼓响起的时候,雪也下来了。
天地间,又多了些跳舞的白色精灵。
李秀宁早已疲乏不堪,上车说了没两句话,就昏昏的睡了过去,李智云检查了她的情况,除了还在低烧,其他倒是没什么大问题。
路况很难走了,主要是纸糊的灯笼在风雪中,几乎失去作用——
马车行进的速度变得很慢,三姐没有事,李智云自然也不着急,他就趴在车窗前面看雪——时不时伸手接下一片雪花,静静地看着它在手中慢慢融化成水。琇書蛧
回家就可以看到李二了吧?
他回头看了看熟睡中的李秀宁,又回想着隐约间见到的那个在人群中飘忽的身影——
忽然,就觉得仿佛是在做梦一般,平阳昭公主李秀宁啊,千古一帝李世民啊!我居然是他们的弟弟。
然而眼前又出现了敦化坊中,那一双双如柴火般瘦弱的小手,他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啊?
是的,他清楚每个朝代都会有贫民,在黄河和长江被降服之前,仅是天灾,就决定数以百万人的生生死死,但这是大隋王朝的鼎盛时代啊!这仅仅是敦化坊,听饥民的聊天,还有比这更穷的延祚坊,大安坊。为何会这么穷?
百姓居然连饭都吃不上,这简直难以想象,帝都长安都是这样,那外面岂不是更惨?那么,李二统治下的贞观之治,也会如此吗?
思考了一会儿,他认定不会的。李二是千古大帝,房杜魏都是治国的良材,应该不会这样——他对李二有着坚定的信心。
在仔细回顾了一天的行程之后,他认为自己以前不想改变历史,这恐怕根本做不到,除非自己就待在唐国公府,不出门一步。
但即使这样也难免会影响到历史的进程,就像今天李秀宁的脚伤了,自己能视而不见吗?他自问做不到。
既然如此,那应该怎么办呢?做历史的领潮人?不行,他可没有李二的雄才大略,即便从现在开始培育根基,收拢人才,也来不及了,毕竟还有一年,轰轰烈烈的隋末农民大起义就拉开序幕了。
再说,李智云也不敢,摆在他面前的难题是——历史的惯性和蝴蝶效应,到底哪个是存在的。
从理论上讲历史的大潮是不可逆的,不会因为一两个人就改变,这就是历史的惯性,它的证据是时势造英雄,
而事实很可能却是基于这个理论存在的蝴蝶效应,如果很多事件的发生和影响的人物都是固定的,那么一个微小的改变,可能会在过程中会逐步放大,最后形成截然不同的选择和结果。
不管如何,至少有一点是确定的——李二,这是他得出来的结论。
那就帮李二拿下这锦绣江山,这绝不是他盲目的崇拜李二,因为在这个时代真的不能没有李二,华夏文明的传承,如果缺了李二这一环,就没有后世了,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显赫的军功,卓越的才能,更多的是他包容天地的那颗帝王之心。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大刀阔斧,还是谨小慎微?
忽然,他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无论怎么做,都不能牵连到李渊,长孙家仅仅是因为长孙炽和长孙晟两个顶梁柱死去了,就沦落为任人宰割的鱼肉,那么李阀呢?
仔细估量了一下,不行!他确认。
因为失去李渊这个颗大树的庇佑,李阀就会在顷刻间分崩瓦解。
李建成根本撑不起李阀,他的表弟可不是皇帝,而且回想他今天怨毒的眼神,恐怕到那时,等待自己的命运和长孙家那些旁系的亲族,不会有多大区别。
而李二,李秀宁,还都羽翼未丰……即便他们是龙,是凤,可现在他们只是些雏鸟,如果栖身的这棵大树突然倒了,他们根本就没机会学会飞——
那么结论就是自己必须帮助李渊,至少在天下大乱之前,不能让李阀这棵大树倒下。
他分析了李阀的现状,又根据脑海中的历史,想要找出一条捷径。头疼啊!他又陷入困境,忍不住抱怨道,太难了点吧?
——如果李渊和杨广的关系太近,那么他就不可能到晋阳去起兵,只可能跟在杨广身边被宇文化及砍头,但如果李渊离杨广太远,杨广也不会放心将晋阳这个北方的门户交给他。
这个尺度太难把握了,李智云不禁怀疑,历史上李渊究竟是如何做到的——或者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算了,不想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不管如何,不能再装哑巴了,孙思邈说的有道理,舌头和喉咙都是器官,如果长期得不到锻炼,真的有可能变成哑巴,就像在查看三姐腿伤的时候,他一着急,就说不出话来了。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
“板凳宽,扁担长……”
他轻声的念叨着上辈子的绕口令,脑海里却在思量着,装了这么久的哑巴,说不再装下去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是需要找一个时机的,就如楚庄王的鸟——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
咦,道信那和尚不是在打自己的主意吗?李智云心中有了计较。
“冷——”李秀宁忽然呻吟了一声,微弱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却不亚于一道惊雷炸响在他的耳边。
李智云连忙转身摸向她的额头,烫手了!除了腿伤之外,恐怕又受了寒气,但在半路上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用薄被将她团团裹了起来。
然后爬到车窗处,向前方张望——只希望能快点赶回唐国公府。
弥漫的风雪中,似乎有些模糊的亮光——
随着马车越来越接近,他依稀看到人影——
“稚儿,秀宁回来了!”一个震撼力极强的声音穿透了漫天飘洒的雪花,传到他的耳中,眼泪就止不住了,大姐李翠正站在唐国府门前,如此大雪,她却不知道站了多久,但一定是很久了……
而那个外表憨厚的姐夫老冯,则手提着一个破旧的灯笼,就从大门处深一脚,浅一脚的向他们的马车迎了过来。
到家了。
是的,家!
我有家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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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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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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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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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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