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小殿下他脑子有坑>第1章 我选深情男二(修)
  马车一阵颠簸,时岁被颠的头一歪,直接撞到了车厢上,迷迷糊糊的睁眼,抬手捂着刚刚撞到的额头,还有些懵。

  外面的侍卫大声吼了一声,单手撑开了帘子,脸上满是汗珠,脸颊下还有斑驳血迹,他朝着马车里沉睡的小郡主焦急的大喊着:“小郡主,小心!”

  外面兵器碰撞的叮当声此起彼伏,两队人马的呐喊声传入马车内,时岁蹙了蹙眉,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好半会儿才弄清现在的情况。

  那个侍卫焦急的在马车外等着,时而格挡着黑衣人的长剑,两方人马兵戎相见,血肉横飞,整个小树林中一阵浓浓的血腥味蔓延而开,血珠染红了路边的绿草,时岁微微蹙了蹙眉,有点儿受不了这里的血腥味。

  时岁: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我不就是睡了一觉剧情这是演到哪个环节去了???

  可能因为她太懵,坐在她旁边的一个少年便抬起了小手轻轻的扯了扯她的袖子,像是迷途的小兽在撒娇一般,那小少年面容纯真稚气,他脆生生喊了一声:“姐姐?”

  那少年身形清瘦,五官漂亮到甚至模糊了性别,而且古代基本上都留着长发,时岁一开始还真把人认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他瞳孔漆黑明亮,睫毛又卷又翘的,像一把小刷子一样,漂亮极了。

  时岁身上还穿着宽大华丽的红色嫁衣,着实有些难以移动,但是面前的小少年实在太可爱了一点,于是为了安抚小少年的情绪,时岁轻声拍了拍少年的脑袋:“没事没事,淡定。”

  时岁明明是在安慰少年,自己却也在做深呼吸,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树。

  时岁把宽大的嫁衣外套脱下,顺便把手腕上那些繁琐的首饰取了下来,身上顿时感觉轻盈了不少,马车周围被一些侍卫护着,黑衣人不多,暂时安全。

  算算时间,其实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月了,时岁当时是因为这个小说的女主名字和她一样才看的这本小说,没想到自己死了之后再一睁眼,直接魂穿了。

  就在一个月前,嗯……准确的说是三十天零八个小时,也就是时岁穿书过来的那个节点,她见证了一种神奇的死法叫“被自己蠢死”。

  她从有记忆起她那缺德父母就告诉她,她家很穷,很穷很穷很穷,所以要省吃俭用,天天吃馍馍咸菜配稀饭,她也很乐意的接受了这个设定,安于清贫,而那天她十年如一日的在吃硬邦邦的馒头时,她爸爸突然打电话跟她说——

  不装了,他摊牌了,其实咱家很有钱,装的穷是为了锻炼时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志,现在时岁成年了,也没必要瞒着她了。

  突然暴富的时岁在短暂的接受这巨大的信息量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高光,穷了十几年突然发现自己是百万富翁,时岁乐极生悲,一口馒头没咽下去,直接噎死了。

  还好,印象中也没这么疼,就过去了。

  只不过是死过去。

  一夜暴富,半分钟福气没享,直接被挂了,还是这么个憋屈死法。

  如果可以,时岁宁愿最后一顿吃的是鸡腿,好歹古代的犯人上路前,都会吃一顿佳肴的。

  所以穿到这本小说的时岁第一个想法就是,她要享福,上辈子勤勤恳恳、艰苦奋斗累个半死最后落得了一个噎死的下场,这辈子说什么都要做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怎么舒服怎么来。

  虽然这本书很早之前看的了,但是时岁现在还是能大致知道进展到哪里的,现在的情况是——

  女主嫁给了男二,在途中被男主抢亲,被男主救走的狗血桥段。

  所以时岁往外一瞥,大致就能猜到外面那群黑衣人应该就是男主慕禾派来抢亲的人。

  时岁只觉得这些人都是傻子,大白天的都穿夜行衣,这是给人当活靶子来的吧。

  “咻”的一声闪过。

  一箭射穿了一个黑衣人的肩膀,伤口处往外源源不断的冒着血迹,玄衣的颜色深了许多。

  瞧,言出法随,果然是给人当靶子来了。

  时岁觉得这些人就差把“我是来搞事的”、“都让开我是主角带来的人输不了”刻在脑门上来了,她大致扫了一眼,便大致知道这本小说男主智商如何了。

  现在想想,这本小说好像当时就因为剧情狗血,毫无逻辑被骂火的,主角都是恋爱脑,没有三观,只知道谈恋爱,时岁当时看的可心累了,唯一支撑她的是这个小说中的男二号。

  疯批小黑花,想想都带感。

  “姐姐?”旁边的少年又唤了她一声,把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这个小少年是时岁随手捡的,刚刚马车路过,见这小少年被人欺凌,可怜巴巴的缩成一团,时岁于心不忍,又怕她走后少年再被欺负,秉持着日行一善阿弥陀佛的原则,随手把这小少年给拉上了马车,想着等到了京都安全之地后再把这少年放下。

  时岁又拍了拍少年的脑袋,安慰道:“不怕不怕。”

  毕竟是女主,金身不破,跟着她总是吃不了亏的。

  这时一男声在马车外面大声喊着,他身着盔甲,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新伤叠旧伤,显得格外可怖,他边挡着外面的飞失,边大声道:“郡主!”

  时岁掀开帘子往外一扫,便知道来人是男主慕禾了,外面刀剑无眼,血腥味极其重,慕禾带来的那些死侍没下狠手,倒是没什么死人。

  男主不愧是男主,他轻盈的落在地面上,全身无一处伤,游刃有余的对付着面前的侍卫,全身上下仿佛写满了几个大字——都让开,我要开始装逼了。

  慕禾见时岁探出了一个脑袋,眼眸一亮,大声道:“郡主!快出来!”

  时岁:“……”开什么玩笑,现在出去不当靶子了。

  总而言之,在看过整本小说都没喜欢上男主角慕禾的时岁,已经不奢求自己以后能跟他日久生情了。

  什么男主光环,都是狗屁,对她来说都不顶用。

  结果刚想到这,一道利箭伴随着破风声直刺马车窗内,时岁躲闪不及,旁边的少年却眼疾手快的扯着她袖子一拉,把她往另一边一带,时岁才堪堪躲过,心里也不免生疑,没想到这少年身手还不错。

  看来马车里也不安全了,时岁只好带着少年出马车。

  时岁把头上繁琐的饰品摘下,把金的发钗挑了几个塞到了少年手中,低声道:“等会儿逮到机会你就跑,这些东西送你了。”

  少年垂眸看了一眼怀里的饰品,微微一愣,有些不解,歪了歪脑袋,黑眼珠盯着时岁,问道:“这不是姐姐的嫁妆?”

  时岁指着外面的背锅侠黑衣人,淡定道:“就说是他们偷的。”

  少年扑哧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慕禾在离时岁不远处,面前围了好些侍卫,他拼命拿剑挡着,又不伤及人要害,看到时岁出了马车,明显眼眸一亮:“郡主!你放心!今日我一定把你带出去!”

  时岁:行行行,我谢谢你,不过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再说吧。

  狗血玛丽苏电视剧套路之一——主角金身不破。

  时岁看着两边人马打斗,竟然无聊到打了个哈欠,从路边随手摘了一朵没沾血的小野花,那少年被她护在身后,也没有要逃走的意思,马车外飞箭乱窜,没过一会儿便有那些护卫身上就多了好些刺目的伤口。

  不过纵使飞箭再多,也无一个伤到了时岁分毫,全都擦着她一毫米、两毫米的飞过。

  时岁:果然,遇上主角就算是再厉害的神箭手都是人体描边大师。

  不知为何,看着这些所谓的神箭手,时岁总能想到《熊出没》中的光头强用枪打熊大熊二时的场景,实为人体描边大师的楷模也。

  时岁眸光落在手上的那朵小野花上,有了女主光环加持,那些黑衣人暂且伤不了她,但是她现在倒是有些愁。

  要不要跟按照原著剧情走?

  男主是典型的废材逆袭套路,剧本是古早玛丽苏剧本,流落民间的落魄皇子,跟着他,还要陪他东山再起,还要对付一群恶毒女二女三女四,陪着他从第一章虐到倒数第二章,结局还特么是be。

  但是男二就不一样了,人家正牌太子,除了人设有些疯批,其他的到没得说,最重要的是,深情男二啊!只爱女主!!!

  时岁看小说的时候早就想吐槽了,为什么男主虐她千百遍,她待男主如初恋,男二对她千般好,她全眼瞎看不见。

  时岁:又是为深情男二流泪的一天。

  著名选择恐惧症患者·时岁有些烦躁的揉了揉额前的碎发,开始揪小野花的花瓣,揪一片嘀咕一声:“选男主……”

  “选男二……”

  “选男主……”

  “选男二……”

  ……

  小树林上的弓箭手还在源源不断的射着箭,在场刀光剑影,所有人都在殊死搏斗,只有时岁神情专注且认真的坐在马车上揪着花瓣,仿佛她不是身处战场,还是在餐桌上,思考着下一口要吃哪道菜。

  那小少年更悠闲,曲着一条腿坐在马车外的木板上,懒懒散散的靠着马车,笑着看时岁揪花瓣,偶尔抬手为她挡挡飞来的箭,还把抓到的箭放在指尖转了转,就跟转笔似的,脸上依旧是挂着笑意。

  多亏了那群敬业的人体描边大师们,时岁毫发无伤,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似乎浑身上下写满了“你们打你们的关我屁事”、“我眼里只有这朵花”。

  怎么说呢,就是大写的嚣张。

  侍卫:“……”你怎么能这么淡定。

  黑衣人:“……”我们不要面子的?

  男主慕禾:“……”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就在揪到最后一片花瓣时,时岁正好念到:“男主”。

  时岁:……地铁老爷爷看手机.jpg

  于是时岁格外淡定的把最后一片花瓣一分为二,把代表“男主”的那半片花瓣丢到了地上,扬了扬“男二”的那片花瓣,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时岁:瞧,这是天意。

  时岁蓦然抬眸,发现男主慕禾已经冲破重重阻碍来到了她面前,对她投了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

  时岁:大兄弟把你这充沛的情绪收一收好吗?

  两人身后,两边人依旧打的不可开交,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打断男女主的抒情。

  狗血玛丽苏偶像剧套路之二——炮灰配角在男女主相遇和抒情时宛若智障一般立在原处,非等抒完情再偷袭。

  现在男主慕禾还不知道自己是流落民间的皇子,被女主家收养了,与女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时岁穿越来了之后,能避则避了,基本上没有太多接触,后来听说时岁被迫嫁给了当朝小太子,男主悲从中来,用了全身家当收买了死侍,决定和女主私奔。琇書網

  原书也是这个时候,女主选择了男主,和男二结下了梁子,最后撒狗血一通虐。

  其实这本小说没什么逻辑点,比如时岁一直很想问男主一个小侍卫是从哪收买那么多死侍的?

  别问,问就是男主光环。

  好了,后面的炮灰们已经很自觉的停下了手中的打斗,全都默默的看着男女主的感人戏码。

  时岁:压力好大,大兄弟我知道你是男主,但你那深情款款的眼神可以收收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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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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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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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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