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日,韩脂胭几乎足不出户,在家中不是勤练弓弩,就是呆在房子里不出来,谁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连韩焯都诧异的问她:“怎么了?昨天门房说季守常来找你,你也不见,吵架了?”

  她轻哼道:“无聊了,烦了,腻了行不行?”

  韩焯啧啧连声:“这才几日你就腻了?真不愧是我妹妹!”

  韩脂胭翻了个白眼,这个憨货,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眼瞅着还有几天就是春猎之日,朝廷早就发下明旨,朝中勋贵以及在朝正四品以上官员都可参与春猎。

  韩脂胭冷哼,很好,季染这次倒是完美的避开了这次春猎,太子纵使出了什么事情,也与他毫无关系。

  昨天季染来找她,没问什么事,她故意推脱身子不爽拒绝了。

  从那日听到季染与林相的那些话后,韩脂胭就强迫自己不能再去见他和想他。

  这样的男人,比五皇子还要可怕许多。

  他就像是一朵开得妖艳却又布满剧毒的因素花,美到极致,却又能让人上瘾到无法自拔。想要戒掉,只能远远逃离。

  痛是难免的,但是韩脂胭会将这种痛苦深藏在心底,不去触碰。

  转眼就到了春猎之日。

  大魏男子虽然比较喜欢涂脂抹粉,看上去一片矫揉造作之姿,不过男儿本性,对于猎杀野兽这种带着血腥之气的活动还是充满着原始的兴趣与冲动。

  天还没亮,两人就早早的起来更衣梳洗。

  韩焯穿了一身暗青色猎装,就是猎装上仍以金线滚了金边,看上去浮夸又骚包。不过韩家人都有一副好皮囊,饶是韩脂胭看见如此骚包的韩焯,也忍不住暗道一声:帅气!

  韩焯眉飞色舞的厅前摆弄着自己的刀弓装备,又让下人们反复调整自己的冠带衣着,韩脂胭装作不在意的问道:

  “大哥,听说你今日要作为太子伴当和他一起狩猎?”

  韩焯应道:“是啊,我与太子从小一起长大,我小的时候就是他的伴读,这些年都是作为他的伴当一起春猎的,这个你不是一直都知道的吗?”

  韩脂胭干笑:“随口问问......”

  她转了转眼珠,又问道:“那这次太子身边的伴当都还有谁你知道吗?”

  韩焯诧异的看着她,虽不解她问这个的动机,但还是说道:“还有郭庆,许陵和钟华,你基本都认识。”

  他狐疑的望着韩脂胭:“难道你又对他们几个有什么想法了?讲真......虽然他们三个也算少年俊才,可比起那个季守常还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神经!”

  韩脂胭无语,真烦又听到了那个人的名字,她转身就走。

  果然有许陵。

  耳听得后面韩焯扯着嗓子喊道:“你不是早就喊着要去春猎吗?怎么还不换衣裳?都快要迟了!”

  等到好容易坐上马车,韩焯还不停的说她换衣裳太慢,今日皇上可也是会到场的,还有邻国同样也会派来使者参加春猎,咱们尚书府可不能落在人后......

  韩脂胭被他絮叨的心烦,一脚把他踹下了马车,让他滚出去骑马。

  大嫂白氏今天没有出来,因为这几天她都有些病恹恹的,请了大夫来看也只是说她是春困倦乏,多休息便是,这正合韩脂胭的心意,连理由都不用编了。

  韩韬身为正二品大员,比他俩早一步就进了宫。他要跟随皇帝一起去猎场,所以不会跟两个孩子一起走。

  等韩家的马车到了春猎场前,天色已然大亮。

  皇家猎场占地上千顷,一眼望去皆是郁郁葱葱的密林,看不到边际。

  猎场周围都搭满了各式帐篷,正前方的是一座明黄色超级大帐篷,一看就知道是皇帝专用。在那个帐篷前,守卫森严,怕是连只苍蝇蚊子也难飞进去。

  各家都有指定的帐篷位置,韩脂胭进了自家帐篷小憩了片刻,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悠长雄浑的号角声。

  元香激动的跳了起来,伸长脖子朝外看去,“小姐小姐!狩猎就要开始了!”

  随着号角声响起,所有的人都要先去外面站队朝拜皇帝。韩脂胭低眉顺眼,穿着毫不出众,只穿了一身浅色裙装,混在妇人里面低着头三拜九叩。

  皇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弱。韩脂胭抬头偷偷看了几眼,距离有些远,看的不是很清楚,不过也能瞧出那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身材消瘦,有些佝偻,几乎撑不起宽大的龙袍。

  这便是大魏的一国之主,建昌帝宇文泓了。

  他站在高台上,身侧站着同样是明黄色猎装的太子。

  太子宇文昶身材高大,面容还算英挺,今年二十八岁,是建昌帝最宠爱的朱贵妃所生。

  在太子身边,依次站着几个皇子公主,面色各异,心思难测。

  皇帝说了几句话,大意便是:春猎乃国之重本,祖上宇文氏以弓马建国,尔等子孙不可荒废。同时感谢邻国使者也来参加我魏国春猎活动,届时无论本国臣民还是邻国使者,任何人能在狩猎中夺得魁首,定有重赏!

  没有多余的废话,皇帝几句说完开场白,就示意春猎开始。

  接下来,礼部尚书介绍了一下比赛规则和最终奖品。

  规则不复杂,就是看谁在规定时间内狩获的猎物最凶猛、数量最多而获胜,奖品则是一枚尺许长的八宝玉如意。

  这可是好东西,价值连城,连太子的眼中都露出热切的神情。

  先是热身运动。

  猛兽都被围在另一片林子内,等到最后才会放出。

  十几支队伍飞也似的冲进了林子中,每个人都想争先拔得头筹。

  韩脂胭悄悄退回到了韩家的帐篷里,对元香说道:“快,来给我换装,然后把我的化妆匣子拿过来!”

  一炷香后,韩脂胭已经重新换了一身青色猎装,头发跟胸束起,脸上也被她加粗了眉毛,加厚了嘴唇,白皙的脸庞也变得有些蜡黄。

  乍一看上去,就是一个没什么精神、身材瘦小扁平的中年男子,丝毫不起眼。

  韩脂胭拍了拍元香的肩头,“在这里乖乖等我,千万不要出去。”

  元香听话的点了点头,这时候萧七在帐外低声说道:“小姐,准备好了吗?”

  韩脂胭深深吸了口气,“好了,咱们走!”Χiυmъ.cοΜ

  0.0j���u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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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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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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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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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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