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补习班>第十三章 千古流传
  “妍儿,坐下!”陈墨被李妍儿的举动吓了一跳。没想到,文文静静的李妍儿,居然也会一言不合就拔剑!

  “相公,这个恶人居然敢出言污蔑相公,我要杀了他!”一向乖巧听话的李妍儿,此时却是杏目圆瞪,比了个剑招,就要刺向李承谦。

  李承谦自小被人捧着惯着,哪里见过这种场面。他倒不是怕李妍儿,县学里也是教授武术的,李承谦本身的剑术也不低,只是,他没想到,他所钟情的女子,居然会为了另外一个男人,而对他动手!

  对于李承谦来说,这绝对是个极大的侮辱!

  当然,对于李妍儿本来就是陈墨妻子这件事,李承谦选择了自动遗忘。

  此时的他,仿佛一个刚刚失恋的少年,双目无神地注视着眼前执剑的女子,心中无比的酸楚。

  “妍儿,这吟诗作对是读书人的事儿。这么风雅的事,你要是打打杀杀的,多煞风景!”陈墨此时也是服了这个倔强的小女孩了,连忙陪着笑,上前轻轻拉住李妍儿的手腕。ωωω.χΙυΜЬ.Cǒm

  李妍儿见相公当着众人的面,居然拉着自己的手,小脸一下就红了。

  这……太羞人了……相公真坏……

  李妍儿心里又是甜蜜,又是害羞,一跺脚,也不再理李承谦等人,任由陈墨拉着,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见李妍儿不再动武,陈墨心里这才舒了一口气。

  好家伙,这李承谦可是县令的儿子,这妥妥的官二代呀,李妍儿这要是一剑把他捅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妍儿乖,不生气了!我们不和那些恶人一般见识!来,相公给你夹个你最爱吃的鸡翅膀……”陈墨像哄小孩一样哄着李妍儿。

  大庭广众之下,当众喂食,李妍儿脸上害羞,心里却美滋滋的。她再次白了李承谦一眼,用鼻子“哼”了一声,然后乖乖张开小嘴,咬了一口陈墨递来的鸡翅。

  这波狗粮撒的……

  别说李承谦受不了,连唐嫣儿的脸都不自觉地抽了抽。

  这……

  不是说,这个陈墨酗酒家暴吗?就算他现在洗心革面了,也不至于当众秀恩爱吧!这是唐朝啊!这大唐的风气,已经开放到如此不要脸的地步了吗?

  连唐嫣儿都觉得不妥的行为,李承谦看得更是脸色屎黄!这……这伤害,还不如让李妍儿直接拿剑捅死他算了!

  “相公啊!他在诽谤你的名节!这是在侮辱你的清白!”李妍儿还是觉得心里不爽。自从相公变好了之后,李妍儿觉得相公是全世界最完美的人。待人和善,彬彬有礼,做买卖更是日进斗金,而且,视钱财如粪土,光养鸡场,一个月就分给了家长们二十贯钱!而且,今天相公所做的诗句,绝对是传世佳篇!这样一个完美的相公,居然有人敢当着她的面造谣!

  “清白……”陈墨听到这个词,不由的想起后世岛国低成本爱情动作教育片,好家伙,自己被李承谦侮辱了清白……

  呸呸呸!

  陈墨不敢想象,连忙说道:“妍儿,这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大丈夫行事,何须在意那些长舌妇的言论!”

  “你——”李承谦被长舌妇一词气得怒指陈墨,但想到自己刚才的话,确实理亏,于是,只得冷哼一声,说道,“如此佳作,你一个白身,随口吟出,我不过做了一个合理的推测,有何不可?如若你真是有真才实学,那便再赋诗一首,如若能和刚才那首诗差不多,那我才能心服口服!”

  “你——”李妍儿气得又要拔剑。

  这李承谦的话,看似很有道理。可写诗不是做饭,把米放进锅里,用火煮熟就行。

  写诗有多难?从贾岛一句“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中,就可见一斑!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陈墨赶紧拉着李妍儿,安抚道,“不过是写首诗而已,有什么难的?”

  此话一出,李妍儿眼睛一亮,一下扑到陈墨怀里,撒娇道:“相公最棒了,我就知道写诗肯定难不倒相公!”

  这是什么情况?男足这还没出线,就提前庆祝夺冠世界杯了?

  唐嫣儿三人看傻了眼。

  他们实在没想到,陈墨随口一句“有什么难的”,李妍儿居然毫不怀疑地相信了。

  写一首诗,不难。要写一首好诗,那就非常难。要写一首刚才陈墨吟出的这种能成为传世佳作的诗,那是要天时地利人和,方有可能!从古至今,每天都有那么多文人骚客在吟诗作对,真正能流传到后世的,又有多少?

  而这样一件难如登天的事,在陈墨嘴里,却变成了“不过一首诗而已”!

  “我承认你很有才华,但是,做人,不能太无耻!吹牛,也要有个限度!”一直没有开口的李承远,也实在忍不住了。

  “吹牛?哈哈哈!我堂堂培训班算术老师——陈墨,需要吹牛吗?”泥人也有三分火气。

  这两个家伙,不就是为了在唐嫣儿和李妍儿两人面前展示才学嘛!这一开口就又是讽刺又是骂人的!你们不仁,就休怪老子不义!想在美女面前出风头,老子今天就让你们丢尽脸面!

  “大言不惭!”李承远和李承谦齐齐说道。

  “刚才呢,随便吟了一首,算不上什么好诗。现在呢,老师我又诗兴大发,决定再吟一首,这一首诗呢,注定千古流传。你们两个,今天算是赶巧了!”陈墨说着,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襟。

  “相公好棒!”李妍儿一听陈墨居然要写一首能千古流传的诗作,兴奋地扯着陈墨的衣袖,那神态,和后世追星的小迷妹一模一样!

  千古流传……

  这话自己说出来,那实在是太不要脸了吧……

  李承谦和李承远此刻的表情很奇特。他们又想气又想笑!千古流传!如果说这话的是屈原,那么也就算了。可你一个小小县城里的夫子,教的还是算术,居然敢如此大言不惭!

  “怎么?你们两个不信?”陈墨笑呵呵地看着两人。

  开玩笑,流传千古的名篇,那都是文学大家,结合时事之作!不仅要作者才学、声名都达到举世皆知的高度,而且,作品还要有感于当时的创作背景,或说国事,或写战乱,或叹自身境遇……

  这种诗作,岂是随便踏踏青就能写出来的?

  “你觉得我们像傻子吗?”李承谦一脸鄙夷,脸上写着大大的不信!

  “嗯,是很像!”陈墨毫不迟疑地回答。

  “你——”李承谦一撸袖子就要上前。

  “看样子,你们两个是不信了!这样吧,我们打个赌,如何?”陈墨可不是喜欢打架的人。何况,和自己县里,县令的儿子打架,这真的是“输了住院,赢了坐牢”……

  “怎么赌?”李承谦果然被陈墨转移了注意力。

  “我们让唐姑娘作证,如果我等一下吟的诗,配得上流传千古,那么,从今天开始,你们两个臭小子,只要见到我,就恭恭敬敬鞠躬行礼,叫我一声恩师!”陈墨说道。

  唐嫣儿本来就是和自己同游的,而且,唐嫣儿也是狄道县出了名的才女,由她作证倒也公平。

  李承谦两人心里一思量,说道:“那要是你输了,见到我们兄弟二人,就要下跪磕头,叫我们一声爹!”

  好么!这男生喜欢听别人叫爹的迷惑行为,看来自古有之啊!陈墨一下子仿佛回到了大学时期,看到自己和宿舍损友打赌时的情景。

  “李公子,不如陈夫子如若输了,也向二位李公子鞠躬行礼,喊声恩师吧!”唐嫣儿一听李承谦的话,急忙出言劝道。

  这是大唐,可不是后世。要是一个大男人,因为打赌输了,就给人磕头叫爹,只怕这个男人会被街坊四邻的唾沫星子活活淹死!

  听到唐嫣儿的话,李妍儿这才对她露齿一笑,表示感谢。

  唐嫣儿心里也是无奈!李妍儿这个妮子,以前见了面,那是姐姐长,姐姐短的叫着。今天为了她的相公,可是许久没正眼看自己了。这女生外向,倒这不是假的!

  李承谦听了唐嫣儿的话,正想开口说些什么。

  唐嫣儿急忙上前一步,低声说道:“李公子,这磕头叫爹,确实有失人伦。今日之事,若是传到县尊大人耳中……”

  想到自己家中那个老是黑着脸的老爹,李承谦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别看李承谦出门风扬跋扈的,在家可是一个乖宝宝。他老爹虽然只是一县县令,但家教极严……

  见李承谦不再说话,唐嫣儿笑着说道:“陈夫子,嫣儿今日有幸,能参与此次踏青之行。如若陈夫子今日真能做出流传千古之佳作,日后史书之中,或许也能提到嫣儿的贱名。在此,嫣儿先谢过陈夫子了。陈夫子如若文思已成,那便请将佳作吟出,以成就今日之美谈,可好?”

  唐嫣儿这话,倒不是客气。凡是能流传千古的诗作,作诗时涉及的人事物,确实都会被记载流传。比如,汪伦这样一个富商,在唐朝地位低下,却因李白一首诗,而名传千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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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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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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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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