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老爷子是生是死,那也不是她该关心的。
他也不是被她气死的,跟她无关。
霍启天还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江晚:“你……都知道了吗?”
“我知道了,”江晚手里拿着一张卡放到他手里,“你没有对不起我。我母亲那时候孤立无援,我很感谢你能帮助她。其实我的命运本来就是去孤儿院,只是中间过了一下你们霍家的道而已,所以那就是我的命。我对霍家现在无感了,这里是你们家曾经替江遇垫付的钱,我现在还给你们,你们以后做什么都跟我没关系了,我们两清了。”
钱还是沈时枭给的,她没有那么多钱,她欠他的,也已经还不上了,多欠点就多欠点吧,她还可以用一辈子去还。
·
最近江晚天天早五晚九,也不回沈家了,下班直接去云顶大厦的穹顶套房,沾床就睡。
沈时枭非常的幽怨,老婆比他还忙,简直离谱!
这什么破新公司倒闭算了!累着他们家小兔怎么办!
沈时枭明令禁止新公司让江晚加班,但那边总经理回复说是江晚自己非要加班,他们拦都拦不住。
谁不知道江晚是他们枭总的心肝宝贝甜蜜饯,未来的总裁夫人,谁敢让她加班啊!
这样的日子过着,沈时枭掐指一算,他竟然已经连续两周都没吃兔肉了!
草!他说呢,怎么最近肝火旺盛,浮躁得很!
可是每天晚上看着她那么累的样子,他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再碰她。
不行,忍不了了!今天晚上必须吃兔肉!清蒸红烧各种来一遍!
“嘀——”
手机响了一下。
沈时枭拿起来一看,啊,是老婆啊!
老婆:晚上赏脸一起吃饭嘛,枭总?
吃吃吃,必须吃!连着兔子一块儿吃!
老婆:晚上我做饭,早点回来哦~
太棒了!小兔忙工作,已经好久都没有亲手做好吃的给他吃了!
沈时枭一下午都在算着时间,怎么还不到晚上?
五点一到,准时下班!
沈时枭风风火火从办公室下来。
“枭总再——”
秘书部的人都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沈时枭的身影就不见了。
赵靓靓拿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枭总下班啦!
沈时枭迫不及待想要见到江晚,驱车直接回了家。
路上他经过花店,亲手包了九十九朵,带着愉悦的心情捧着玫瑰花回家见老婆去了。
车子在大门前停下,沈时枭下了车,这地上的红毯是什么情况?
大门口也架起了一个贴着很多手工制品的白色拱门,旁边飘着一束大气球。
他下来的瞬间,从门口到里厅,一路亮起了五颜六色的小彩灯,照亮了这片黄昏天。
草!这是什么惊喜事件?!
沈时枭走进去,就看见门口小女佣笑嘻嘻的,立马问:“我老婆呢!我不要惊喜了,快点让我老婆出来!”
他一个大男人要什么惊喜啊!他要老婆就够了!
“少爷别急嘛,”小女佣举起一张纸说,“少奶奶说了,为庆祝少爷集齐一百朵小红花,少奶奶给您准备了一个惊喜。”
那张小红花表,终于满了一百朵。
第一百朵,还是昨晚盖上的。
理由是他抱她回床上的时候亲了她一口,她很开心,就给盖上了。
沈时枭觉得他老婆奇奇怪怪的,开心的点真的不要太低了。
但是她开心,他就开心,他想到她看到玫瑰花时就会浮现的笑容,他就很愉快。
“少爷,少奶奶让您在上面签收,拿着它进去兑换奖品哦。”小女佣wink了一下。
沈时枭大笔一挥随手签了下去,只想快点见到老婆。
沈时枭拿过那张纸继续往前走。
“腾”的一下,什么东西立了起来,那是一副大型漫画格子,上面画着一只超凶的狮子,毛发竖起,底下是一只瑟瑟发抖的小白兔。
沈时枭心里一动。
这是他和小兔!!
继续往前走,解锁新一话。
小白兔被狮子抓回了自己的领地,一口大锅架着,热气腾腾,里面放满了各种食材,小白兔依然蹲在旁边瑟瑟发抖。
沈时枭笑了一下。
什么鬼,他什么时候要把她煮了吃了!
继续走,又是一话。
大狮子一改常态,有一天捕食回来,用肉喂养她,小白兔害怕却不敢说,胆战心惊地吃着。
后来终于有一天,大狮子发现小白兔不喜欢吃肉,小白兔原来是吃胡萝卜的,他带回了她喜欢吃的胡萝卜。
从此以后,大狮子也不说吃小白兔了,他每天捕食回来都会带上小白兔喜欢吃的胡萝卜。
有一天,小白兔惹大狮子生气了,大狮子狂吼着,毛发炸开,吓得小白兔躲在树洞里饿了一天。
下雨了,小白兔生了病,大狮子很担心她,又不知道该怎么道歉,就拿了胡萝卜放在树洞里,一天一天地堆满得满满的。
小白兔终于知道大狮子其实并不坏,他只是口是心非,不懂得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于是她勇敢地从树洞里钻了出来,跟大狮子说,你不懂的,我教你。
大狮子问,包括怎么爱你吗?
小白兔说,包括怎么爱我。
沈时枭的眼眶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些红。
明明就是一堆幼稚的漫画,但他却看得心里很难过。
这些好像都是小兔的内心世界,从一开始被他带回他的王国时惴惴不安的情绪,每天都担心着自己会有怎样的未来。
他的每一次发作,她都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她在努力地融入他的世界,理解他的感受,学着去爱一个病态的他。
他正想着,如潺潺流水般的钢琴曲传入他的耳朵。
那是……
她曾经在花房里弹过的那首曲子,今天她完整地弹完了。
沈时枭看着那个他爱死了的女人,坐在那里就像天使一样会发光。
她穿着一身白纱礼服,就像婚纱一般,笑盈盈地朝他走过来,“我终于想起来,我为什么会这首曲子了。”
沈时枭站在那里,静静地听她说着。
“你虽然没说,但我也猜到了,这曲子是你妈妈写的吧?”江晚拉住他的手,“我小时候见过她。很小的时候遇到过她,只匆匆地见过那么一面,她送了我这首曲子的钢琴谱,依稀记得她说,她失约了,她不能完成那个约定了。这首曲子她是写给她心目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的,她希望他能够幸福。”
骗子。
沈时枭的眼眶越来越红。
她或许真的见过她,但她怎么可能对一个孩子说这些?即便说了,她又怎么能记得起这些话?
她早就忘了。
她如今编造这些,只是为了治愈他。
“还有呢。”沈时枭问。
“还有就是,多幸运啊,你妈妈把这首歌送给了我,我在今天把它带回来给你。我等于是穿越了时光,将你妈妈的祝福带到了你身边,枭枭,你妈妈她希望你能幸福,你原谅她的失约吧。”
“人死了就是没了,还谈什么原谅不原谅,她根本就听不见,”沈时枭不喜欢搞煽情,把那张小红花表拿起来,“我的奖品呢?我是来领奖的!”
“你等一下!”
江晚神秘地笑了一下,拖着长长的白纱走到草坪那。
“你小心点,别摔着了!”
“不会的!”江晚应着,蹲下去从里面找出了什么。
她背着手走到沈时枭面前,忽然单膝跪了下去,把沈时枭吓够呛,后退了一步:“老婆你干嘛!!”
卧槽他做错什么了!
沈时枭的脑海里顿时闪过一堆问号和自我审视,完了完了,他都干嘛了?
他马上反应过来要去扶她:“老婆你起来说话!你这样我很慌!”
江晚摇摇头,仰着头看他,然后故作可怜地瘪着嘴:“呜呜呜,少爷你别抛弃我,我爱你爱得无法自拔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没有你我根本就活不下去的呜呜呜……”
沈时枭:???
人麻了人麻了!
沈时枭都想给她跪下了:我做错了什么你直接说,别这样!
江晚依然做哭状:“这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吗?看我下跪对你痛哭流涕求你不要抛弃我,今天愿望实现啦,你不开心吗?”
“我……我……”沈时枭蹲下去,一只膝盖也触地,“我错了还不行吗老婆,你别搞我啊。”
“你起来。”
沈时枭没动。
“起来!”
沈时枭瑟瑟发抖地站起来。
这时江晚才把背在身后的手绕回来,打开了手中的戒盒,里面是一对铂金婚戒,她把小的戴自己手上,大的递到他面前:“枭枭,你要不要娶我呀?”
“草!”沈时枭整个傻眼了,直接把她拎了起来,“江小兔你要死啊!哪有你跟我求婚的?!你给我人都搞傻了!”
看他没接,江晚晃了晃手中的戒指:“看来有人是不想娶我咯,那算了,我丢啦!”
“哎哎哎——”沈时枭直接一把抓过她的手,手指套了进去,“谁说不要!!我是说,得我来求啊!我求你嫁给我才是!”
“你不是都求过了吗?我答应你了啊,公平嘛,我也求你一次。”
沈时枭心情复杂,感慨万千地从背后抱住了她:“你求个婚,把我吓够呛。”
江晚不乐意地说:“怎么是吓够呛?这可是我准备了两周的求婚现场啊!这里的每一处都是我亲手做的!那漫画也是我亲手画的!我找靓靓教我的,画得我手都酸了。”
沈时枭心疼得紧,抓着她手呼了呼,“疼吗?累吧?你跟我说啊,干嘛自己一个人捣鼓这些,我又不需要你做这些,你是我老婆,乖乖享受我对你的好就好了,以后不要做这些了,到头来还是我心疼!”
江晚抬起自己的手说:“这戒指虽然不贵,但也是我用这几个月的薪水买的,我现在只买得起这个,等我以后升职加薪钱更多了,买更贵的补给你,保证能衬得起我们家少爷尊贵的身份好不好?至于现在……只好委屈我们少爷先戴便宜货啦!”
“一点都不便宜!”沈时枭将她掰过来,正对着看,“现在它在我眼里,就是这世上最珍贵的!给我多少钱我都不换!”
江晚咕哝着说:“我钱全买戒指了,我们的结婚环球旅行,只好……”
沈时枭嘴角轻扬,一把将江晚抱了起来:“枭爷买单!但是今晚,先吃全兔宴!”
江晚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借着一股力在他耳旁轻轻地喊了一声:“老公~”
沈时枭身子一僵,加快了步伐。
森林里,大狮子和小白兔永永远远地幸福地生活在了他们的王国里。
童话故事结束了,但他们的故事还在某个世界里延续着。
———
枭枭和小兔的故事就写到这里了,不多写了。
能填的坑我都努力填了,也没什么好写的了。
这个故事并不完美,我自己也不是很满意,中间心态崩过几次,写着挺烦的,能写到完结很不容易。
我可以允许成绩不好,但不太能接受太多负面评论。这里有很多年龄太小的读者,没有构建正确的三观,我不能忍受我的女主受那么大的污蔑谩骂。
他们的故事继续写,我晚只会被骂得更惨,索性写到这里就完结了,宝贝不用再被骂了,to那群厌女症读者:你们开心就好。
最后也给那些爱枭枭晚晚的小宝贝们说一声,感谢你们追到这里,这个故事或许不完美,但是有幸相遇过,有缘下个故事再见。
接下来就写烟烟了,不喜欢看虐文的可以退散了,爱你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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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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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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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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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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