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偏执大佬撩上火:娇妻有点甜>第177章 我家宝贝做的,我一定吃
  沈阔听得一脸懵:“什……什么?江小姐的手受过伤吗?”

  沈时枭就是想发火而已,吼完了就给他丢开了。

  “对不起少爷!”沈阔低头认错,“是我没有查仔细。”

  “不重要!”沈时枭挥了挥手,“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赶紧把那些专家给我找到!”

  他一定要把她的手治好!

  “是!”

  沈阔心想,事关江小姐,他肯定会认真找的!

  “滚!”

  “是少爷,我马上滚!”

  沈时枭心里烦躁。

  实在治不好她,他就去读医科!不管花多久时间,他一定要把她的手治好!让她以后想怎么弹琴就怎么弹琴!

  发完了脾气,沈时枭才四下看了看,找了找,他的兔兔呢?m.χIùmЬ.CǒM

  跳哪儿去了?

  沈时枭打了个电话。

  那边隔了会儿才接电话。

  “你人呢?一下车就不见了踪影,你在我家藏狗男人了?!”

  “……”江晚无语片刻,那她也太大胆了好吧,江晚呵呵一笑,“我在厨房偷男人呢。”

  “……给我等着!我现在就去捉奸!”

  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腾不出手的江晚叹了一口气,跟一旁的主厨说,“帮我把手机拿开一点。”

  主厨颤颤巍巍地拿过手机放在一边干净的台子上。

  光这么听着少爷都好可怕!

  这江小姐稳如泰山的样子,真令人佩服!

  听说上一任沈家主厨就是得罪了这位深藏不露的江小姐才被少爷给开除了的!

  不明觉厉!

  因此新来的这位对江晚客客气气,对待她就像对待沈时枭一样,不敢有怠慢。

  当然,江晚本人并不知道这事。

  “江小姐,您这是打算给少爷做什么呢?”

  沈家请的都是西厨,据说沈时枭爱吃西餐。

  不过自从江晚来了之后,时不时就会做中餐给他吃,让人更加不明白少爷的喜好究竟是怎样的。

  这主厨虽然是西厨,但对中餐也有研究,看一眼就猜了一下,但心想应该不会吧,江小姐应该会做什么很特别的才对,怎么会给少爷做那么家常的菜呢?

  “红烧肉啊,”江晚说,“本来想做个大菜,佛跳墙,但那个没有五六个小时做不好。”

  “……”他错了,还真就是这么家常的菜!

  从她把五花肉切成几厘米的方块,他就猜到了!

  “这……”主厨犹豫了一下说,“大晚上的吃这么油腻的真的好吗?”

  “总不能又做鱼香肉丝吧?”江晚叹了一口气说,“每天一顿已经够过分的了,晚上还吃这个,我想想都可怕!这里能找到的食材和佐料,也只能做红烧肉了!”

  家里不常备中餐需要的食材,能找齐这些也不容易了。

  此时,江晚把已经煮熟的五花肉倒入锅中,炒至颜色微黄去油捞了出来。

  “我听说,是听说啊,”主厨担忧地说,“上一任厨师就试过做中餐,其中就有红烧肉,少爷一口没尝,直接把盘子给掀了,说看着就油腻!把那厨师骂了个狗血淋头!”

  他刚来,八卦必须听齐了,跟几个女佣打好关系后,问了不少注意事项回来,尽量少踩雷。

  就这,他被骂的次数都数不尽了。

  沈家这高薪,真不是白拿的!

  刚往锅中下了豆豉、八角、桂皮的江晚手一顿,嘴巴微张:“真的假的啊?他不喜欢吃红烧肉的吗?”

  “你不知道的啊?”主厨一敲手,“这就对了!我以为你明知故犯!江小姐,我看还来得及,及时收手吧!”

  “我不知道啊……”江晚脑袋一歪,他们老说沈时枭挑嘴得很,她也就随便听听。

  因为她做的菜他贬归贬,但总是吃得一干二净,她就有了他不挑食的印象。

  油腻的菜她不是没做过,但不吃红烧肉还真是第一次听。

  江晚一边想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不一会儿香味儿就炒出来了。

  她下意识地把已经切好的葱、姜和干辣椒一起丢了进去一块儿爆炒。

  还没想明白要改成什么菜,沈时枭就风风火火地杀到了。

  “狗男人在哪!!”沈时枭一声吼冲进来,一看整个厨房只有江晚和一个穿着厨师服的男人。

  没有自知之明的主厨微微地退开几步,为江小姐默哀祷告。

  真要是在这里揪出一个野男人,那他肯定死定了。

  “是你?!”沈时枭一把揪住了退开的主厨。

  “???”主厨万万没想到自己成了那个狗男人。

  “这就是你藏在沈家的狗男人?!你什么狗屁眼光!”

  “……”江晚白了他一眼,“少爷,你认真的吗?别闹了!”

  她就随口一说,别告诉她他当真了啊!

  “哼!我就知道不是!”沈时枭撒开了吓坏了的主厨,也不知道是真的知道还是假的知道。

  他来到江晚身后:“你在做什么这么香?”

  “香吗?”江晚眼一亮,问,“我想给你做我们家的私房红烧肉,别家吃不到的,你感兴趣吗?”

  “私房红烧肉?”沈时枭的眼睛也亮了亮,“有多私房?都什么人吃过?”

  江晚听着这感觉就像是什么“限定集”一般,笑说,“我妈妈做的,我们家都吃过,街坊邻居也吃过,但我做的,你即将是第一个品尝者。”

  在家的时候都是妈妈做饭,江晚时常会在一旁打下手,看多了就记在了脑海里。

  后来自己出来租房住了,一般都是在外面吃了才回家,就算回家吃,工作了一天累都累死了,做一二个简单小菜对付了就完事了,一般不做这些荤菜。

  沈时枭:“兔兔牌私房红烧肉?”

  兔兔牌?也行吧……听起来还挺可爱的。

  “对!也可以这么叫!”

  “那好!我就要这个!”

  “真的啊?你不是不喜欢吃红烧肉?”

  沈时枭也是头一次听说的样子:“谁说的?”

  主厨:?

  假消息?

  “呃……”江晚溜了溜眼睛,也没出卖主厨,只是说,“我听说的,你有次把红烧肉都给掀了。”

  “那你都听说了,还给我做?”

  江晚嘻嘻一笑:“因为我觉得那是谣言!我们枭宝宝可不是挑食的坏孩子,我做什么他都会吃的!”

  沈时枭凑过去一些,低头往她脸上亲了一口:“我家小兔可以啊,变聪明了!这都知道!对!别人做的我可能不吃,但我家宝贝做的,我一定吃!”

  主厨:……

  看来消息并不是假的,而是他们少爷有另一个名字——

  沈·双标·少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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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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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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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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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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