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这要是高尔查克匪军的脑袋,就是十一颗了,赶上一个班了,毛,你的战绩不菲啊!
战友们齐声夸奖道,冲着他热情地鼓掌。
可这是僵死的杨树桩,不是匪军们的脑袋啊!毛占魁羞怯地说。
别急啊,你很快就会将它们换成一颗颗脑袋的。战友们说。
然而,时间一天天地过去,这个日子却迟迟地没有到来,这让毛占魁的心里很不爽,练劈杀的热情也日渐降温。
毛占魁是个聪明伶俐心胸大度的小伙子,他对人真诚朴实,谁的忙都愿意帮,他身上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块小小的“毛八舍”(俄语:一种杂拌糖),也要咬碎分给大家,分到最后自己连点渣儿都不剩。连里的战友都知道,他有个有钱的哥哥,时常给他邮来一些好吃好用的东西来,所以一听说他有邮包从远方寄来,都抢着帮他去取,常常他还没见到邮包里寄来的是什么东西,就半路上被战友们给分光了,他从未怨过。正因如此战友们都喜欢他,都愿意跟他交朋友。这让班长斯捷潘诺夫很是嫉妒。他个头不是很高,瘦瘦的,刀刮脸上长着一对薄薄的招风耳,逆着阳光都能看见里边纵横交错的血丝儿。他鼻子下留着一丛稀疏的灰黄色的小胡,没事时总愿意把胡尖含在嘴里嚼来嚼去。他是班里唯一的一名老兵,听说参加过好多次围剿匪军的战斗,有一打还多的匪军做了他刀下鬼。他很为自己的辉煌战绩感到自豪,对他统领下的这十几个新兵蛋子很是轻蔑,不屑一顾。他心胸狭窄,言语尖刻,见手下的战士们总愿意围着毛占魁转,心里边很不是滋味,对毛占魁身上的一切都看不顺眼。Χiυmъ.cοΜ
你——还是把你的名字改一改吧。
为什么?
我叫起来拗口。
仅仅是为了这吗?
难道这还不够吗?
那就算了吧!
你干嘛要这么偏执?
因为我喜欢。
一个支那人的名字,有什么好炫耀的。
中国!我提醒你,下次你要再这样叫,我砸扁你的嘴!
看到毛伸向他的那只硕大的拳头,他怯懦了。一次,他看到毛占魁将家中寄来的东西分给大家没给他,就忿忿地说:你永远也做不了布尔什维克!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坯子。
那又怎样?
这你还不清楚吗,会被无产阶级彻底埋葬的。
那就先埋葬你自己吧,你这小肚鸡肠的家伙!
战友听了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没脸了,就冲毛啐了一口,骂道:你走着瞧,支……他下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又咽了回去,因为他看到了毛占魁的一只大手冲他攥了起来,他溜走了。
或许有过一段流浪儿的经历,毛占魁对部队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还是很习惯的。随着战事的发展,他们在一处扎营很少有超过一周时间的,他们不断地迁徙,而且大部分行进在森林峡谷中。白天操练,晚上就聚在一起,升起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拉着破旧的手风琴唱歌跳舞。毛占魁是这种场合的活跃分子,他不仅歌唱得好,而且舞也跳得很棒,尤其是那种难度很高的盘腿舞,伴着轻快的音乐节奏,他一口气跳上三十多个踢腿动作都不喘……
他很喜欢自己胯下的坐骑“小美人”,它的确美得惊人,除了前额有一块狭长的白斑外,浑身上下全都是缎子一样的枣红色。它体魄不是很高,但却十分的匀称,长长的腰身,高耸的脖子,加上浑圆的臀部,怎么看都让人爱的不行。它很通人性,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见到主人就会兴奋起来,频频地点头,咴咴地长嘶。毛占魁十分地爱怜它,这不仅仅是它长的美,更因为它是师兄送给自己的一件礼物。平日里只要条件许可,他都要将他的“小美人”牵到溪边来给它通身刷洗。它很配合,听任你的摆布,当它感到快乐的时候,就会用自己那柔润的嘴巴,在你脖颈上轻轻地蹭一蹭,再咴咴地叫上一声。每每这时,毛占魁都会搂紧它的脖子,把自己的脸跟它的嘴巴贴在一起,温存上一会儿。经过洗涤,缎子一样的枣红色皮毛越发的纯净,在中午阳光的映辉下熠熠放光。毛占魁再也等不及了,便扔掉刷子,赤着双脚翻身上马,在岸边的浅水里奔跑起来。马蹄溅起的水花在空中形成了七色的彩虹,人和马置身于其间显得是那样的干练与和谐,且将其映衬得十分的高大和健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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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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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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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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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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