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改变过去的称谓叫俺娘,生活上处处关照你,你还要咋的?别不识抬举,谁不知道你是寄养在俺家的一个穷丫头!
她有时气不过,想要在她面前发一发威,但马上意识到这样做只会使她们娘儿俩的距离越抻越远,最终连停留在表面上的那一点点亲情也会消失殆尽。所以见三姑那样对待她,她时不时地怒火中烧,却还是咬牙忍了下来。她觉得趁她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撕破脸之前,她必须赶紧实施自己的下一步计划,否则自己的一切都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在她那众多的侄子和外甥中间,物色了几个与三姑年龄相仿,相貌长得好,又有较高文化功底的(她十分清楚,缺少了这其中的任何一点,都是难以攫住三姑那颗心的。好在她这些晚辈自小在她的鼎力资助下,都或多或少地受过了一些教育),她耳提面命地授意他们,要有意识地多跟三姑接近,尽可能地博得她对他们的欢心。而她这方面则一有机会就在三姑耳边唠叨: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好好考虑考虑了,你要是有了婆家,娘这份心事也就放下了,不然总惦记是回事,一想起来就成宿成宿地睡不着觉。
她见三姑不搭她的茬儿,就进一步说:
俺看鲁华、近亭、铁雄这几个孩子就不错,年龄与你相当不说,而且要长相有长相,要文化有文化,他们还都是你表兄,自小都在一起耍,习性相通,知根儿又知底儿,要是成了亲,那可是亲上加亲再好没有的了。我看你就在他们哥儿几个当中选一个吧。
三姑淡淡地说:娘,再说吧。
孙氏急了:别再说,你得尽快拿主意。
三姑很勉强地:好吧,俺物色好了就告诉你。
孙氏这里提到的鲁华、铁雄是她的侄子,近亭是她的外甥。的确像她说的那样,三姑自小就跟他们在一起玩,彼此相处的都很熟,就是长大以后也没断了来往,尤其是跟近亭,由于都好读书(尽管他更倾向于中国的古文——因他爷爷是个教私塾的老秀才),他们很谈得拢,但要说跟他谈情说爱,结为夫妻,这,倒是从来也没有想过的事。近来,三姑见她这些表哥们有事没事的总愿意跟在她屁股后边转,像小丑似的争先恐后地围着她献殷勤,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告诉你们说,我虽不跟你姑你姨似的看破红尘削发为尼,可我依然是个独身主义者,我打算当一辈子的老小姐,你们都学得聪明点,别把自己的宝贵时光荒废到我身上,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尽管她这样说,那些表哥们却依旧照追不误,就跟蜜蜂见到了甜食一般。难道三姑真的想独身、真的就没有自己的意中人吗?不,她有。这还得从回小镇后的第二年春天说起。
三姑跟我父亲分开时虽只有五岁,但在她的脑海里始终没有忘记有我父亲这个哥哥。每每想起来的时候,她都闹着要去见他,可孙氏却断然拒绝,并为了彻底打消她的这个念头,竟然狠心地造谣说你哥哥过江后不久就得伤寒病死了,为此三姑还着实难过了一番。我父亲又何尝不惦念她这个小妹妹呢!这以后他们兄妹见面时,父亲对她讲述:为了能跟妹妹见上一面,父亲曾数次冒着被师傅暴打一顿的可能及被边防哨兵拘留和击毙的危险,在冬日或夏天偷偷地潜过江来,躲在刘氏公馆对面的一个小巷子里长久地等候。然而,当三姑打扮得雍容华贵美轮美奂,在男仆或女佣的陪伴下走出高高的大铁门,登上豪华的马拉轿车时,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露着膝盖和拐肘的破衣烂衫,竟没有了勇气追上前去跟她打一声招呼,而只能在烈日下或寒风中呆呆地立在街当央瞅着她和马车走出很远很远。
哥,你傻呀!你就是再穷再脏也是我哥呀!
听我父亲讲到这一节时,三姑气恼地捶打着父亲的胸脯哭道。
由于业务上的原因,三姑过江的机会很多,也时常在嘴上提及到自己的哥哥,刘振庸觉得再这样瞒下去就不尽人情了,况且我父亲这些年来由于自身的拼搏与努力,已由一个小学徒当上了一家小有规模的毛皮作坊的老板了,而且由于待客户精诚可靠,手工做的到家,在布拉戈维申斯克一左一右很有些口碑。攀结这样一个亲戚也不丢面子,于是就由他作庄,在他的一艘豪华轮上,让他们兄妹俩在分开十三年后见了第一次面,他们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流了许多的泪,述说着各自在离别之后对对方的思念。打这以后,三姑一过江总要拐到父亲那里看看,或住上两天,父亲到江这边来办事,也总不放过机会探望一下三姑。
一次,三姑在父亲家里见到一个既有华人血统又有俄罗斯血统的苏军中尉。
咦,你怎么也来这里了?三姑见他一副很随便的样子,便惊叫了起来。
这是我哥家我干嘛不来。我要没猜错的话你就是我师哥的亲妹妹吧?
这中尉的汉语说的很流利。
你怎么知道?我早认识你?别不是在梦中吧?
你算是猜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幅你亲笔画的自画像呢,是你哥哥那年过江跟你会面回来时捎给我的。
是嘛。这么多年你还留着!
中尉用手掌在唇边抹了一下诙谐地说,她是我的梦中情人嘛!我干嘛不好好留着她。
三姑在他穿军服的胸脯上捶了一拳说:你净胡说,谁会看中你这身高马大的熊哥哥呢!
两人说着说着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们俩早就认识?父亲惊奇地问。
三姑说:我俩岂止认识,还在一起打过多次交道呢。
中尉听了很忸怩地搔着他那头稍有点卷曲的黑发承认:是的,我们打过交道,其中有一次还很不光彩呢。
他指的是那次扣押货物和收受礼品的经历。
亏你还记得,中尉同志!三姑略带几分讥讽的口吻说。
父亲忙给他们打圆场:好了,好了,不知者不怪,下不为例。
中尉说:我觉得看她有一点面熟,就是没对上号。
那是肯定的了,画画的时候她还小。
中尉摇头:关键是我有眼无珠,太愚笨了。
不是,不是,都怪我没早点把你们扯到一起介绍一下。Χiυmъ.cοΜ
现在也不晚啊,中尉说,向三姑伸过他那只宽厚的大手:苏联中尉,你哥哥的生死弟兄,大名毛占魁,小名瓦夏!
三姑伸过她那只纤细的小手报了自己的名字。就这样两个似熟非熟的人便走到了一起。在后来的一次交谈中,三姑问他:
你跟我哥怎会是生死弟兄呢?
你感到奇怪吗?其实简单得很,这让你哥——对了,也是我哥——跟你讲讲吧。
我父亲点了下头,带着几分的沧桑述说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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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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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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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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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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