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林墨对这风盔城有了一点初步印象后。

  他就想着先在城内逛逛,顺便寻找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顺便吃点东西。

  只是他才刚走出没几步,就感觉自己被什么人盯上了。

  随着林墨眼中的幽光一闪,他清晰地看到在距离自己不远处的掩体之后,几名穿着白色风衣的家伙正贼眉鼠眼地盯着自己。

  他们相互之间还串通着什么信息,只是眼底的贪婪之色被林墨顿时间就察觉到。

  被盯上了?

  注意到暗中这些白衣人的存在,林墨的眉头微微一挑。

  的确,自己这外表和穿着在这风盔城中的确是太过亮眼了,甚至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林墨放眼望去,周围的家伙们几乎每个人穿着的衣服上都有些脏乱或是血迹。

  而更重要的是他们散发出来的气氛。

  这些人无论是脸上还是身上,都带着一种亡命之徒的暴躁感,仿佛下一秒就会彻底癫狂一般。

  尽管有些人掩藏的很好,但他们眼底的暴戾和贪婪却总是无法掩饰的。

  这些强盗之前或多或少在神魔战场中的人类部落中都被通缉过,甚至有很多死里逃生的角色。

  造就了他们这样的气质,也不足为奇。

  但林墨不同。

  他的身上散发出的气质更多的淡定和从容,看起来是那种没有经历过喋血和沧桑的狠厉感。

  这样的人哪里像是逃命的强盗,要说是哪个有钱的富二代出来游玩还差不多。

  而且更重要的是,林墨不时地打量着街边两旁的建筑,很明显就是对风盔城不熟悉。

  这样的举动落在强盗的眼中就是很明显了,就像是一只小白羊进入了狼窝中,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许多人眼中的猎物。

  只是这些亡命之徒,也并不都是愚蠢的家伙。

  强盗们也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对林墨贸然出手,而是在暗中潜伏和跟踪着。

  他们在等。

  在等着有吃螃蟹的人先去试探一番,然后时机成熟,他们绝对会出手,而且一击致命。

  不过林墨并没有选择立刻将这些人揪出来。

  而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他仍然像是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好像在观光一般,也表现出一副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不远处已经有不少人也在耸动的样子。

  与此同时,街道上的不少强盗也站在原地,对着林墨指指点点。

  “你们快看,这是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啊?怎么自己一个人就进入风盔城了?”

  “哈哈哈哈不知道。不会是把我们风盔城当成了普通的人类城市来游玩的吧!要知道上个月也有几个小家伙组团来游玩,还想在风盔城中闹事,结果直接被剁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就敢只身进入,恐怕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别急,已经有很多人盯上他了,我们看看热闹,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我们也能捞上一笔,你看他的穿着打扮,一看就不像普通人。”

  这些窃窃私语都清晰地落在林墨的耳中。

  这里还真是混乱啊!

  但凡出现一个如猎物的人,都会瞬间被人盯上。

  林墨已经想象到了之前那些不谙世事的家伙来到风盔城的后果了!

  不过他并不着急。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现在就说还为时尚早呢!

  而此时。

  就在距离林墨不远处的一家酒楼之上。

  半露天的阳台上,几名穿着异常精致的男人正在喝着酒,而且不时打量着外面的风景,似乎的俯视他们的领土。

  他们早已经注意到了林墨的存在,同时也发现了那些暗中对林墨有想法的人。

  “打个赌怎么样?”

  座位中,一名大胡子男人抡起酒杯拍在桌面上,大声嚷嚷道。

  “赌什么?”

  旁边一名带着金丝眼睛的男子嘴角勾勒出一丝冷笑,轻声问道。

  两人的对话也顿时也吸引了其他几人的注意。

  他们都望着大胡子,等待他的下话。

  只有一名身材有些瘦小的家伙一言不发,他的手中拿着一块洁白的毛巾,正在不停地擦拭着一柄匕首。

  那匕首平平无奇,看起来并不特殊。

  只是周围几人的目光流转过那柄匕首,眼底闪过一丝丝的贪婪。

  “就赌这个黑衣小子能够在那些家伙的手里撑多久?”大胡子嘴角嘲笑地说道,“至于赌注吗?100个金币或者同等价值的器物。”

  “玩这么大?”琇書網

  “有意思,不就是100个金币,我赌了,我猜他也就能撑二十分钟。”

  “我猜十五分钟。”

  “我觉得一旦那些家伙出手,这小子立刻用不了十分钟就得玩完,哈哈哈,100个金币绝对是我的!”

  喝酒的人众说纷纭,同时不忘提醒那名大胡子男人。

  “胡子你可不能耍赖啊,必须得等第一个家伙出手你才能计时。”

  “放心,我胡子什么时候耍赖?”

  阳台上喝酒的众人嘻嘻哈哈地议论着,全然已经将林墨做成了玩物一般,就好像在在看待斗牛场里争斗的囚犯和野兽一样。

  在他们眼里,林墨早晚都会被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干掉,只是时间长短罢了。

  其实这样的赌注在他们之间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每当有外来人不慎进入了风盔城中,他们都会这样玩一玩,闹一闹。

  毕竟在外人眼中,他们是罪名满满的荒原强盗。

  可实际上他们也把那些外来人当成彻底的敌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

  “呵,藏在暗中的家伙还不少。”

  林墨一边走着,一边观察着周围,他的精神力已经将自己周身的范围内全部覆盖住,不留一处死角。

  在他的精神力探查中,大概有58个人在潜伏着,同时远处还有人在源源不断的赶过来。

  而街上也有数十人对他议论纷纷,同时他也注意到就在自己身前的这栋像是酒楼的建筑物上,仍然有人在不是打量着自己,似乎像是在看热闹一般。

  然而见到风盔城中这些强盗的反应,林墨的嘴角不禁勾勒一丝微笑。

  这些家伙还真把自己当场软弱无能的猎物了?

  不过也好,有了这些家伙盯上自己,他便可以有着正当理由大开杀戒了。

  反正是这些家伙先惹自己的,如果杀了他们,在这风盔城中也是合情合理的,到时候自己再亮一下自己的强盗的身份……

  一切都刚刚好!

  来吧,来吧!

  林墨心中呐喊道。

  人还是太少了,再多来一些吧!

  一个人头就是500贡献点啊!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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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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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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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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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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