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雨柔顿时心虚了,好吧!她要吸取教训。以后千万不能随便撩他,这后果她承担不起。
江雨柔看着身上点点红梅,欲哭无泪。她穿好衣服后,坐在桌前照了照镜子。还好他有注意分寸脖子上没有痕迹。梳好头发后,她洗了脸往脸上搽着雪花膏。透过镜子看到男人呆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傻样,噗嗤一声忍不住乐了。
她每次挖雪花膏时总是习惯挖一大坨,平时脸上搽不完都是用来搽手搽脖子。今天她改了主意,小手一勾。楼亦征两步就到了她面前,一脸好奇的看着她。江雨柔一伸手就把雪花膏都抹在了他脸上,楼亦征有些嫌弃的要去擦掉。
江雨柔立刻瞪着他威胁道:“你敢擦掉试试,你都比我大了那么多。再不注重保养,以后咱们两个走在一起,万一别人说咱们是父女我看你尴尬不尴尬。”
楼亦征刚听到她说自己比她大很多时,还有些心虚。接着就听她说万一被人误会两人是父女时脸都黑了,他俩差的有那么多吗?他有那么显老吗?他照了照她的小镜子,好像看起来是比她大一些。
当下也不挣扎了,搽就搽吧!只要别被人说他们是父女就行。
今天初二,就这么老是呆在屋里也不好,她想出门走走。楼亦征牵着她的手陪她一起漫步在林间小道上,阳光正好,带着微微的暖意洒在两人身上。江雨柔一路走走蹦蹦的,别提多快活。
楼亦征松开手,看着她像小羊离开了妈妈一样的撒着欢,好心情的眯了眯眼。
豆丁跟在两人身旁,看到江雨柔蹦蹦跳跳的。也晃着尾巴跟了上去,在她身边乱窜。江雨柔蹲下身子,摸了摸它的头温柔的笑着,楼亦征竟觉得这一幕有些刺眼。自从两人在一起,小丫头越发不怕他了,他觉得她现在对豆丁都比对自己温柔的的多。
楼亦征觉得自己很不对劲,他怎么连豆丁都嫉妒起来。
两人一狗走在山脚下的青山河边,江雨柔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那里正是她穿来的地方。
冬季的河两边都是光秃秃的,只有远处黛色的山脉此起彼伏的坐落在大地上,地上是浅黄色的枯草。微风吹着,河面上微波荡漾,在阳光的折射下泛着闪闪的光亮。
楼亦征在她身旁坐下,似乎也想到了这里是两人第一次有了交集的地方。
江雨柔带笑的眸子看着他,问他:“你说如果当初掉河里的是别人,或者救我的人不是你。是不是咱们就不会有交集,现在也不会在一起了?”
楼亦征曾经也想过这个问题,但他觉得如果她注定是他的,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总会认识。他都会爱上她,坚定不移,矢志不渝。
幸运的是救她的人是自己,两人从此相识相知有了后面的故事。他确定了她的心意,认定了她就绝不会放手,至死不休。
江雨柔没听到答案扭头看他:“你怎么了?”楼亦征悄悄握住了她的手,摩挲着她的细嫩掌心。看着她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秀发,伸出手给她拨到耳后。这才盯着她的脸庞悠悠开口:“如果你注定是我的,我们总会认识。不管经历多少,我们都会相爱。”
江雨柔心想可不就是嘛!她也没想到自己只是看了一本小说,就能跑到书中的世界里来。还认识了他,结束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体会了爱情的甜蜜,她从来都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和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会是这么美好的事。
将近中午,路上没有几个行人。两人晒了会儿太阳,楼亦征起身伸出手拉她起来。江雨柔握住他的大手,他的手比她的大许多,修长匀称,上面有青筋浮起,这是很性感的一双手,江雨柔心想。
她很喜欢被他这样握着,此刻她就是他的全世界,这样被他握着她便什么都不怕了。
起身的瞬间一股大力拉着她,她一个不稳就摔进了他怀里。她忙起开了,以后还是尽量避免撩他的可能。毕竟昨晚她已经尝试到了这个男人轻易撩不得。楼亦征拉着她不紧不慢的往回走。
中午江雨柔做了个红焖羊肉,用蒜苗炒了个回锅肉,又炒了个青菜,另一口锅里闷了一锅米饭。最后米饭出锅她又用鸡蛋萝卜做了个汤。
楼亦征吃着她做的饭,无比满足。又是不一样的菜式,她总能用很一般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饭菜来。楼亦征连吃了三大碗米饭才停下来,看着眼前的小丫头嘴里慢慢嚼着米饭。江雨柔许久没吃过纯的大米饭了,还挺想念的她美美的吃了一大碗。Χiυmъ.cοΜ
楼亦征去刷碗筷,江雨柔坐在旁边看着他。问他:“楼大哥,咱们明天去镇上逛逛顺便看电影好不好?”两人之间更亲密的事都做了,她想和他好好约个会。尝试一下恋爱期间情侣们约会的正常流程。
楼亦征答应了,他想他应该主动带她去的。只要是她想做的,他都愿意陪着她。他们现在是恋人,最亲密的两个人。以后她会是他的妻,与他一起过一辈子的人。
每每想到这些,他都心中欢喜。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这世上有一个喜欢他,关心他,依赖他,对他好心里眼里都是他的姑娘。
他现在还不够强大,他要努力让自己有足够的底气站在她父母面前让他们放心的把女儿交给他。
到了晚上江雨柔说什么也不跟楼亦征睡一起了,楼亦征抱着她求了半天也没用。只好同意一人睡一头,不过半夜某人还是悄悄爬起来把人搂在怀里不撒手。江雨柔看他还算老实,就随他去了。
再过两天,知青们就该回来了,她就要回秦阿婆家去住了。要不是一个人睡那儿有些害怕,她还真不想在这儿住了。这几天晚上睡觉时总担心他会对自己做什么,虽然她也下意识的觉得他不会。可她就怕万一,她毕竟还小,她想一步一步来。
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楼亦征已经做好了早饭。江雨柔过年的这几天好像又回到了现代时,星期天宅在家的状态。每天都睡到自然醒,早饭都不想吃。
可她又不能不吃早饭,所以都是楼亦征做好饭再叫她起床。这种猪一样的生活,她终于有幸体会到了。要是在现代她睡到中午的话,她妈早就掀她的被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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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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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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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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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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