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宋光辉两眼放光,眼睛频频朝冯思思身上瞟。
不管冯思思的眼神,总瞟着秦川。
等她一曲唱完,秦川端起杯子,“好,给你颁个奖!”
冯思思微笑着接过杯子,两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接下来晓丽唱,宋光辉坐在那里,他以前没来过这种场所,秦川问他要不要来一首。
他说自己没唱过,怕出丑。
然后又问秦川,“你会唱吗?”
秦川笑而不语。
等晓丽唱完,两个女孩子把话筒递过来,非要秦川来一首不可。
秦川也不扭捏,接过话筒道,“那我就来一首,不过你们可要小心了。”
“都说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
冯思思笑道,“来吧,我这条命早就交到你手上了。”
晓丽知道冯思思对秦川有意思,于是起哄道,“那你还等什么?秦总,开始唱吧!”
“行,那就来一首《铁血丹心》”
“哇!粤语歌哎!”
两个女孩子充满了惊讶,这个时代的粤语开始流行,沿海地区先富裕起来。
那里也成了很多年轻人向往的地方。
在明城这种小县城,会说普通话的人都不多,更不要说粤语了。
秦川一开口,荡气回肠,唱出了那种电视剧的道味。
包厢里的三个人连连叫好,宋光辉看在眼里,心里好生羡慕,好几次跃跃欲试想要来一曲。
等秦川唱完,冯思思立刻端过来一杯酒。“哇噻,秦总你简直就是歌星一样。”
喝完这杯酒,她就扑过来,“抱一个!”
被她这么一抱,剩着酒兴,秦川有感觉了。
于是又来了一首《爱拼才会赢》。
一首粤语,一首闽南语,都是这个时代必点的经典,彻底震惊了包厢里的三个人。
尤其是两名女孩子,看秦川的眼神愣是完全不一样了。
秦川唱完,把话筒递给宋光辉,“宋哥来一个。”
其实宋光辉也很想唱,只是从来没唱过,有些放不开。
在秦川三人的怂恿下,再加上喝了不少酒,接过话筒吼了起来。
没错,他唱歌没有什么技巧,完全是吼。
不过好在他是杀猪出身的,底气很足,唱起来也不算太差。
这一夜四个人都玩得很开心,尤其是宋光辉简直是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原来人生还有这么多乐趣。
唱到十二点多,宋光辉喊道,“走,吃宵夜去。”
秦川很无语,都折腾了一晚,还要去吃宵夜?
他说算了吧?
晓丽也说算了,但宋光辉执意要去。
冯思思道,“我随便啊,秦总去我就去。”
晓丽玩笑道,“秦总,思思向你表白了。”
“赶紧把她收了吧!”
秦川道,“阿弥陀佛,哪来的妖精,贫僧不近女色。”
冯思思翻起了白眼,三人还是被宋光辉拉去了夜宵摊。
其实秦川一点都不想吃宵夜,于是找了一个清静的角落看夜景。
冯思思走过来,“秦总,你怎么不去喝酒?”
“在想什么呢?”
秦川抽了口烟,回头看着她,“早点回去吧,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太安全。”
九十年代的治安远远没有自己那个时代这么好,秦川可不希望他们出事。
宋光辉已经喝高了,秦川买了单,又喊了辆三轮车送两名女孩子回去。
在路上,冯思思对晓丽道,“我感觉自己要恋爱了!”
秦川在附近的旅馆里开了个房间,将宋光辉扔进去。
快三点了才回到家里,周子衿还没睡,看到秦川满身酒气回来,立刻扶住他。
“怎么才回来?干嘛去了?”
“给我倒杯茶。”
秦川躺在椅子上,今天的酒喝得有点多,喝杯茶醒醒酒。
周子衿帮他打来水,洗了脚,“你要不要洗个澡?”
“不洗了,睡吧!”
说完,倒在床上就睡。m.χIùmЬ.CǒM
周子衿替他脱了衣服,自己也在旁边躺下。
这天晚上秦川做了个梦,梦见了冯思思……
秦川醒来后寻思道,“这就是日有所见,夜有所思吧?”
扭头望见身边的周子衿,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说真的,自己还是更喜欢周子衿一些。
可能是昨天晚上被冯思思挑动了情绪,秦川搂着周子衿的脸,突然想那啥了。
周子衿被他弄醒,看到这家伙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红着脸道,“今天不行。”
秦川有些扫兴,从床上爬起来,“昨天的生意怎么样?”
周子衿道,“还行吧,村里能买的就那么多。”
秦川捏着她的脸,“好好干,以后你就是老板娘了。”
吃了早餐从家里出来,冯思思已经在饭店里等了,“秦总,今天有什么任务?”
秦川道,“走吧,我带你去谈一笔业务,以后就靠你自己去做了。”
冯思思背着一个包,开心地跟在秦川身后,“什么业务啊?”
“卖猪肉!”
噗——
“你竟然叫我去买猪肉?”
冯思思怎么觉得有种上当受骗的样子。秦川道,“又不是让你去买猪肉,你只要谈好合同,下面有工人去操作。”
“以后公司大了,管的人多了,你的职位也就越来越高了。”
“哦,这还差不多!”
冯思思鼓着嘴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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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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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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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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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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