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赵雅看着她的车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的时候,王恒认为只要把这两位安全的带到学校那王恒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但她还是低估了赵雅搞事情的能力或者说人家不乐意带着陈夕慈一起。
来到王恒与陈夕慈的面前,赵雅潇洒的墨镜一取,然后就对陈夕慈说道:“学妹,不好意思啊!我们没打算这么早回学校,打算找个酒吧喝一杯,像你这种乖乖女应该不会去酒吧!”
听到赵雅的话,王恒心里一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在心中默默的狂喊道:“又来!又来!我什么时候说要去酒吧喝酒了!”
不过这话王恒可不敢讲出来,面对陈夕慈投递过来的目光只能笑着点了点头。
至于刚才心中的呐喊,姑且就算是王恒面对赵雅时的无能狂怒吧。
不过王恒显然也低估了陈夕慈,本来王恒以为今天的交锋要以赵雅稍胜一筹而结束的时候,陈夕慈却又娇滴滴的说道:“没关系的学姐,刚好我以前没去过酒吧,你们可以带我去见识见识,有你们在我还放心些。”
说完之后,陈夕慈还不忘故意露出一个乖乖女要去干坏事的可爱表情。
王恒这下子就麻瓜了,王恒是真想拉着陈夕慈的小手说一句:“妹妹你就别添乱了吧!我受不了啊!”
但王恒还没来得及说话赵雅就已经应承了下来。
“那行啊!上车,学姐领你去见识见识。”
等到陈夕慈上车之后,王恒却还站着没有动静,于是赵雅里面狠狠地瞪了一眼似乎是在说:“愣着干嘛,今天这些事全是你惹出来的。”
面对赵雅的眼神,王恒就像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只好跟着上了车。
到了市区以后,赵雅开着车在城市里转悠,随着夜幕渐渐降临,赵雅终于是带着王恒找到了一家酒吧。
当然了,赵雅去的酒吧自然不会是那种充满了重金属音乐以及不良青年的酒吧。
这家酒吧的氛围不错,这个时间点还早,店里还没有几个客人,但大多都是安安静静的喝自己的酒,然后安安静静的听着酒吧驻唱小哥的歌声。
这家小酒吧的名字叫民谣酒馆,所以似乎是为了更契合自己这酒吧的名字,驻唱小哥唱的都是民谣歌曲。m.χIùmЬ.CǒM
王恒上辈子就是一个酒吧驻唱,所以一到这里那感觉自然就来了,他的整个神态也放松下来。
民谣算是王恒上辈子最喜欢的一个音乐分类,像那些为大众所熟知的经典民谣曲目王恒能弹唱大半。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不过酒吧的整体氛围还是沉浸在轻缓的民谣歌曲所带来的静谧舒适中。
对于这一切,陈夕慈小姑娘似乎真的是第一次来,对酒吧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不过她并不喝酒,只是点了一杯饮料。
仅从这一点,王恒就看出来了陈夕慈的家教极好,似乎就是那种一直以来都保持着文风不衰的大家族,这也难怪小姑娘这么喜欢诗词这些东西。
或许也正是因为王恒的那两首词小姑娘才对王恒多了那么亿点点的好感。
三人在这种氛围里很少说话,就连咋咋呼呼的赵雅都安静了下来,只是在那位酒吧驻唱小哥打算休息一下喝口水的时候,赵雅突然对王恒说道:“学弟,你不是也会唱歌吗?去唱一首?”
王恒对此连忙摆手说道:“算了算了,抢了人家的风头不好。”
对此赵雅只是撇了撇嘴,然而陈夕慈则是一脸惊喜的说道:“王恒,你竟然还会唱歌?”
赵雅看着小姑娘吃惊的表情说道:“不是吧学妹,你难道不知道迎新晚会上那首《起风了》就是王恒唱的?”
陈夕慈这下子更惊喜了:“我知道《起风了》这首歌是出自我们学校,但我真的不知道哪首歌是王恒唱的。”
说完之后,小姑娘一脸崇拜的看着王恒,用网上的话来说就是,那姑娘眼睛里有光。
王恒被陈夕慈盯得极为尴尬,赵雅则是趁热打铁的说道:“看看,你这又多了一个美女粉丝,你就不打算唱一首给她听听。”
对此,陈夕慈也是跟着说道:“就是啊王恒,听一首歌吧,我还没近距离听过你唱歌呢!”
赵雅对此嘀咕了一句:“哼!当初迎新晚会的时候还不够近啊!”
见到两个女孩都这样讲,王恒就有些不好推辞了,虽然这与他不爱装逼的性格有些相违和,但毕竟抵不过人家两位美女的盛情相邀。
王恒轻车熟路的走到舞台上然后“抢”过来驻唱小哥的话筒和吉他。
说实话,王恒突然发现过来穿越到这个平行世界来之后干得最多的就是“抢”驻唱小哥的话筒。
简单的调了一下琴弦之后,王恒扶正话筒轻声说道:“一首《董小姐》送给大家,希望我们都不要弄丢了我们生命中的那个董小姐。”
说完之后,王恒就轻轻弹奏起了吉他,随着旋律响起,一股浓浓的民谣风扑面而来。
“董小姐”
“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
“渴望着衰老”
王恒的嗓音带着些沙哑,但同时又把声音放得极轻极淡,似乎是怕破坏了这首歌里的氛围,但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勾起了酒馆里部分人的心神。
民谣的圈子并不大,大家能听到并耳熟能详的也就那么几首,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民谣还没有流行起来,只能算是小众音乐。
所以此刻王恒的声音响起,在场的老听众们都发现了这是一首新民谣!
“董小姐”
“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和桥下”
“清澈的水”
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酒馆里部分人的脸上都挂起了回忆的笑容,似乎是想起了过往岁月中被他们弄丢的那个清澈的笑脸。
“董小姐”
“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
“嘴上一句带过”
“心里却一直重复”
“董小姐”
“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
“请给我一支兰州”
听着王恒的歌声,在场的人似乎还听到了歌里的故事。
一个男孩子想要给一个女孩表白,他把那句我爱你在心底打了一万遍的草稿,但当他说出口时却还是胆怯了只敢匆匆一句带过然后逃跑了。
他来到鼓楼上,听着鼓楼的钟声想着那个女孩然后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没办法的男孩只好向听故事的陌生人要了一支兰州来排遣心底的忧愁。
“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
“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
“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这让我感到绝望”
“董小姐”
时间一晃过去多年,董小姐已经经历了世俗的打磨,多了许多的市井气,她不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青涩女同学,而是成为了成熟的董小姐。
男孩依旧深爱着她,但男孩却没有可以给让她无忧无虑奔腾的草原,所以就只能空余遗憾,留下满腔的绝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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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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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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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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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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