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是半年过去。
这一天,白攸玉祖孙两回来时,便看见村口那儿有一堆人在凑热闹。
这一群人说的津津有味,都没注意到她们的到来。
万佳这会儿正说的大声的很。
“哎呀,真的是没想到啊,那个宁岚愣是嫁给了城里面的半老头儿。听说呀,人家的孙子都有好几岁了呢。啧啧,真不晓得,她到底是个啥想法。”
“不光是嫁这样一个人呢,你们以为只是嫁到城里面这么简单,我有碰到一个和他们相熟的人,人家还说了,那老头为了她才离婚了,宁岚就算是嫁过去,但工资只有一部分到她手里面。过的日子啧啧,在他们那片都成了笑话了呢。”
“怎么个笑话法?城里面再怎么着也比在这乡下好吧。我们这偶尔还得不着吃的呢。”
“她到是有吃的,不过吧,年轻轻的怀着崽儿,衣服还是那两件。以前姓周的多风光啊,现在给她的钱少的可怜不说,据说还要去农场啊。嘻嘻,农场是个啥地儿?有犯事的人,不就是发配到农场去的?”
“那是不是说,这宁岚和老头儿的事情,最后发作了,要被发配到农场去了?”
“那谁知道呢,反正她们附近的人就这样说呢。”
听到这儿,白攸玉扭头就走,宁岚的事情,她现在基本上不关注了。不过,偶尔还是如今天这样,会听到不少关于她的消息。
对于她要去农场的事情,她其实也不是太明白。就觉得吧,宁岚的脑回路与旁人有所不同。
不过,对于宁岚的离开,她还是很开心。
要不然时不时的就有这么一条毒蛇盯着,那感觉也挺不舒服呢。
猪场经过一年多的扩展,现在都养到了五十头了。那下面的地,也被开发了大半。要不是白坤堂压着,只怕白启娟还会一个劲儿开发。
对外,都说的是白启娟在外面做工,所以她常年都睡在山里面守着牲口,还有那一片地。
按照她的说法,看着这山谷,就觉得日子很有奔头。
有时候白攸玉还打趣呢,说三姑你明明就是万元户,还操心未来做啥啊。如今那钱除了在城里面买了房子,花了八百块。别的都给存在银户里。
现在银行利息高,一万八存一年下来,也是有不少利息了。
但白启娟却觉得,那是从曾家人手里拿的钱,不踏实。还是得她自己挣钱了,这日子才能有希望。为此,白攸玉也只是笑着感叹,果然,女人一旦觉悟了,就不会再跟以前一样太笨太安逸。
白家的日子,表面上看,只是比村里面好一点点,但只有白家人自己心里清楚。
她们现在的日子是真的好,几乎隔上一天便会有一顿小炒肉,或者是鱼之类。
要不是这年头大多数人都是面带菜色,怕家里人养太好了招人眼,罗凤珍压着吃,只怕白家人早就吃的胖嘟嘟,精神气十足十了。
白家人吃的好,长的也快。在普通的人只长到一米六七什么的时候,白家的一群半大小子,居然个顶个的抽条。
自从白启明从外面找到一头奶羊后,家里的小子姑娘们,更是抽条快的很。一个个奶足,营养够,可不就长的好么。
为此,在一年半以后,白学坤就抽条的比白攸玉还要高。
“可怜我啊,还是没被养好,要不然肯定能再长那么一个头啥的。”
每次看见姐姐这么一叹气,白学坤就会嘿嘿的笑。
“姐,你现在也可以多喝奶,我那份可以给你哟。”
“算了吧,你长高一点,以后可以保护我。”
当大姐的还是有大姐风范,为此,白学坤很是乖巧应声。
白启艳的婚事,最终还是在年底的时候办了。
说起来,二十一岁出嫁,在这会儿算是年纪大的,但在罗凤珍看来,这个年纪真不算大。
出嫁的嫁妆,还是让不少人都又羡慕嫉妒恨了一把。
光是压箱的钱,便有二百四十块钱。
还有两套陪嫁的新衣服,布料,被盖,崭新的一套家具。
为此,不少人都在感叹,说白家人也太厚道了。哪有出嫁搞的这么高规格。以后轻易的人家,怕是比不过白启艳了。
还有人跑到罗凤珍面前酸话。说她给闺女太多了,家里儿孙那么多,也不能光是讲究风光,也得手里面抠着一些啊。
为此,罗凤珍不客气的怼了回去。
“那压箱的钱,我们只出了一百二十块,别的可都是我家姑娘挣的钱。谁叫咱家艳子有工作,能耐呢,所以啊,出嫁也得风光的嫁。这是底气。”
一番话,愣是把说酸话的人怼的还不了嘴。毕竟,人家自己挣的添补一份,娘家人给一百二,说起来也确实是多。但是谁叫白家人几个人都在挣钱呢。
总之,白家人宠女儿,对女儿大方,随着白启艳的出嫁,也在村里面传扬开来。
好多人都开始羡慕起林清河,觉得他这就是捡了个大便宜啊。为此,林清河好是真的好憋气啊。
他是挣了钱,娶玉儿也能风光的娶进来。尤其是这半年来,从找到了口红管子后,他主力销售口红,胭脂这些,白家和他都赚了不少。
但是,这些钱见不得光,他还真不能拿出来去风光的娶玉儿。
因为委屈,所以他气的直接把钱全塞给白攸玉。
“你就得替我保管着,要不然我都得怄死了。”
之前白攸玉是怎么也不答应替他保管钱,可现在,在听了村里面的酸话后,她也就不客气了。
接了钱,还反过来安慰他。
“怕什么嘛,这些话就任由他们酸去。咱们过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那,玉儿你早一点嫁过来好不好,你再不嫁过来,我看清秀都要被狼叨走了。”
提到狼,林清河就气的咬牙切齿。
三个月前,因为口红和胭脂这些要打开销路,所以最好是有一个姑娘亲自推销的好。
他把清秀叫到城里面去,一没盯着,就被李大文那臭东西给盯上了。然后,等到他察觉到的时候,清秀和那小子都有些牵扯不清。
尤其是,李大文还跑到他跟前来讲,说非清秀不娶。
哪怕是打了一顿,那头狼还是一副盯死了清秀的样子。
问清秀,最开始到是信誓旦旦的说不会和他有瓜葛,可是,一扭头的功夫,然后就发现狼又缠上了清秀。
这后面再看清秀,有时候还会走神,偶尔更是讨好自己,有好几次,更是听到了她在担心,说李大文在工作的地方并不顺利,还是很辛苦,偶尔还会被人打啥啥的。
反正,话里话外,全是一些觉得他辛苦,在外面受委屈的话。林清河因为妹妹的不争气,就差没气的吐血,偏偏还不能真的怎么样。
就因为这样,所以他真是怄的不行了。
白攸玉到是看的开的很,哪怕林清河一直说,那个李大文不是个好东西,就是头狼之类。更是知道,李大文现在就是那些小红头头儿。
可是吧她觉得这种男女情事,还是得让他们自己处。
“日子都是自己在过,鞋子穿在身上舒服不舒服,这些都是当事人在体会。你是当哥哥,不是当爹娘。就算是我家父母,你看他们有干涉过我么?作为亲人,能做的就是分析利弊,最后她还是做出了选择,我觉得身为亲人,咱们应该接受,并且祝福她。而不是一味的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对方身上……”
林清河陷入沉思,他也知道,从父母失踪后,他把弟妹们都照顾好,思想上,也形成了掌控的习惯。
现在,有玉儿提醒他,敲打他,他有些许清醒,也知道自己做的哪些不足。
本来以为,哥哥还是会冲自己发脾气,可林清秀没想到的是,这一天她被哥哥留下单独进话,却只是让她考虑清楚,并且要听到她清楚的回答,是跟李大文,还是不跟。
在挣扎纠结了一个晚上后,林清秀还是答应了选李大文。
“不过哥哥你放心,我知道咱们家现在不适合过早的结婚,所以我打算,等到二十五岁的时候,他还愿意等着我,我就嫁给他。”
二十五岁才嫁。
林清河内心一喜,这是好事情啊。
清秀现在才十八岁实岁,要嫁人还有七年呢。李大文若是能等着清秀七年,那也是真爱了。
“到时候再说吧,年限上不一定非得这么久,二十五岁出嫁,我怕人家说你是老姑娘了。”
林清秀却是笑着摇头。
“哥,我不怕人家说,如果说七年的时间,可以等到一颗真心,我觉得很值得。如果没等到……大不了,我就跟着哥哥你们一块儿啊。”
林清河狠狠点头,这一次是再不说话了。看着这个娇软的妹妹,因为决定了这么一桩人生大事,突然变的强硬起来,他有点不习惯。
可是,更多的却是欣慰。妹妹们真的长大了,他的好多方式,确实是要改变才行。
转身,把林清秀的选择说了,然后如他所料的那样,白攸玉很是感叹清秀的成算。但是转眼又说出让他崩溃的话来。
“嗯,我决定了,我也二十五岁才嫁人哦。所以林清河,你能等呢就等着哈,要是不能等嘛……”
林清河悲愤,慌乱把人抱住有些急迫的求。
“玉,好玉儿,咱不那么晚嫁好不好,你也知道,我们家没个当家女主人。你早些儿嫁过来,到时候也好安排清秀清萍几个的婚事……还有清安,他也很喜欢正常一点的家庭……”
他说了不少的理由,也下了好多的好话,白攸玉更是一副听进去了,很是认真考虑的样子。
在当场没做出决定,林清河还悄悄松了口气,凭他的口才,应该把玉儿说服了吧。
然后第二天他心急火燎的跑过去找人。
“林清河,我想好了,我还是得等到六年后才嫁你。嗯,六年后,我才二十五岁,你呢,三十岁,咱们的年纪正正好。到时候,年景肯定跟现在也不一样了。”
现在都是七零年了。
六年后也就是七六年,七六年发生了不少的大事,那会儿距离恢复高考也不远。若是可以,她还想去参加高考。
至于说生孩子之类,不好意思没考虑过。
林清河如晴天霹雳,当下闷着头没搭理她,就气哼哼的走了。为此白攸玉也生气了,转身跟许秀英和罗凤珍埋怨起来。
“还口口声声的说是真爱呢,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呵。这人啊还不是只想着,早一点把人哄回去,然后正大光明的……”
后面的话她没敢冒出来,实在家是,奶奶和妈妈的脸上都不赞同。
最终,白攸玉把怨气压了下来。
罗凤珍才拉着她手。
“你放心吧,那孩子肯定会答应你的。这件事情,奶奶不干涉你,就怕你到时候顶不住村里面的闲话。毕竟,这年头二十岁不嫁人,都算是老闺女了。你瞅瞅艳子,那会儿出嫁,好多人还说酸话,讲她都快嫁不掉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许秀英还是一如往常的挺自己家姑娘。
“妈,玉儿爱在家里多久都行,他林清河要是不答应,我们就养她一辈子。还有,我会努力挣钱,大不了以后花钱给玉儿找个更好的。只要陪着她就好。”
罗凤珍无奈,以前她也无条件的惯着玉儿。但是,再怎么无条件,那也是要讲道理的。现在倒好,这穿越来了一家子聚一起,秀英这个当妈的,真的是没道理的乱宠闺女啊。
“秀英啊,你和我都会老,到时候我们走了,玉儿可怎么办?那会儿她也岁数不小了呢。”
“不怕,这不是有学坤几个么,她三个弟弟呢,哪个敢不孝顺她,我把他们现在就打死。再说了,我花钱养他们给他们娶媳妇,为的就是给玉儿找几个靠山。若是靠不住,不要这几个便宜儿子也罢。”
许秀英中气十足,才走过来准备找妈妈的学文,一听到这话便站在那儿思考问题:我到底是捡到的,还是捡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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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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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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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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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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