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对,她要去接顾淮。
宋金氏觉得还是有些不妥,宋娇是个新娘子,怎么能去接亲呢。
“娇娇儿,要不你还是在家里等着,让凤淮一个人过来,他就是个孤家寡人,没父没母的,咱们的门楣比他高,不用去接他。”宋金氏说道。xǐυmь.℃òm
松远镇这边的规矩,只有新娘的门第比新郎家高,才需要新郎亲自接亲,新娘的门第比新郎家的低,那就只需要派家里人去接亲就好了。
顾淮是来做上门女婿,肯定是不需要宋娇去接亲的。
“阿娘,我意已决。”宋娇笑着说道。
他们家是要上门女婿,顾淮肯定会面对流言蜚语,宋娇虽然知道顾淮不在意,但是她却不能不在意。
所以,她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顾淮一个人来,他们会说顾淮是上门女婿。
但是她和他一起坐在轿中,所有人只会看到他们俩是一对神仙眷侣。
所以,她一定要去的。
许锦容扶着宋娇,一步一步引着她,回了宋家的院子,而后,从三院,到二院,到正院。
客人都已经来到了,院子里很是热闹,宋娇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到地上的红毯。
她一步步往前走,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似的。
终于。
许锦容引着她,到了宋家大门口。
外面有很多很多人,宋娇还能听到小孩子在那里兴奋地喊新娘子。
就算是没有看到宋娇现在是什么模样,大家也都已经被宋娇的这一身喜服给震撼到了。
他们都是乡下人,不识货。
但是,这喜服,看起来就金灿灿的,很值钱啊!
人群之中,萧弄玉打量着宋娇,忍不住啧了一声,“用了这么多孔雀羽线,好大的手笔……”
不愧是顾相……
不过,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顾相竟然会当了宋家的上门女婿。
知道这个消息,他简直瞠目结舌。
不知道京城里的人要是知道这个消息,会是怎么个反应。
一定很热闹!
但是萧弄玉不敢说。
顾淮之前已经警告过他了,他要是乱说话,恐怕会死的很惨。
这件事,他连魏玺都没告诉。
……
在众目睽睽之下,宋娇上了前去迎亲的马车。
因为要坐下两个人,宋娇就干脆把轿子,换成了马车。
她让人找了八匹毛色一样的白马,做了一个半敞篷式的喜轿。
上去之后,可以两个人并排坐着。
当然,也仅够两个人并排坐着。
白云村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喜轿,都觉得十分的稀奇。
八匹马,也算是八抬大轿吧!
其实这样的规制,平时是只有王公贵族才能够使用的,但是齐律有明确的规定,民间女子成婚,可以使用鸾驾规制,一生仅这一次。
马车依旧是保海驾驭,这也是他生平第一次驾八匹马拉的马车,还有点小紧张,幸好之前练过很多次,还是能够勉强驾驭的。
虽然和顾淮的住处只有一墙之隔,但是,宋娇不能直接过去,只能往东边走,然后从整个村子里绕上一圈,最后再回到这里,停到顾淮家的门口。
回去的时候也是这样,也要从顾淮的大门口往西走,但是,却不是绕上一圈,而是要一直走,一直走,到傍晚酉时的时候才可以回来。
上午接亲,晚上拜堂。
这也正是成婚的阴阳交合。
而回程虽然路远,但是行程都规划好了,路上行人重重,撒花糖、喜钱,当街夸喜,将来成婚之后,自然是喜事连连。
一路上,吹吹打打,格外的热闹。
因为迎亲的路都只在村子里,大家为了看热闹,都一直跟着。
马车走的很慢,大家也都能跟得上。
宋娇听着大家的议论声,听着前面唢呐高亢的声音,心里很是开心。
不过,看不到周围的人,她又忍不住胡思乱想。
脑海里第一个反应的就是,唢呐真的很强。
不愧为流氓乐器!
声音一出,镇魂摄魄,仿佛自带声波攻击似的。
……
顾淮院,房顶之上。
顾淮一身新郎喜服,站在那里,看着宋娇坐上花轿,来迎他。
宋娇的脸被盖头遮着,但是顾淮还是知道,盖头下的她,一定很美,很美!
这一刻,他等了很久。
如今,终于来了。
那是,他的娇娇儿……
……
白云村不算很大,也就一刻多钟的时候,宋娇就绕了过来,到了顾淮的院子门前。
这时候,周围简直被围得水泄不通。
不止白云村的人,其他村子里,只要是能来看热闹的,全都来了!
许锦容扶着宋娇下了马车,在门口等着。
很快,顾淮便从院子里出来了。
那一刻,周围的人恍如觉得天神下凡一般。
眼前的男子,相貌俊美,身着大红喜服,一步一动,华贵优雅。
他明明从院子里走出来,却像是从画里,从另一个世界走出来,根本不似凡间之人。
村子里的人也都是认识顾淮的,知道他的模样俊。
但是这一刻,却有一种莫名的震撼感。
顾淮的身后,还跟着几个俊俏的小童,是从村子里选出来的小男孩,做的伴郎。
齐国的婚俗是让小男孩做伴郎,预祝新人早生贵子。
顾淮走到宋娇的面前,低声地唤了一声,“娇娇儿……”
三个字,便已是千言万语。
许锦容将喜绸分别递给宋娇和顾淮,而后,让两人一起上了马车。
不过这一次,却是顾淮扶着的。
宋娇看着顾淮宽大的正红色的衣袖,心里有些好奇。
她从来没有看过顾淮穿红色的衣服,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回程跟着的人便少了,毕竟路程有些远,要走上大半天呢。
不过还是有人跟着,想看这个热闹。
京华也默默跟在后面。
很快,他们就出了白云村,一路上,惹来不少人艳羡。
不只是迎亲的八匹白马拉的马车,后面还有四辆拉嫁妆的马车,每辆马车上四个大箱子,一共十六箱嫁妆,可谓十分厚重。
才刚走了一个时辰,宋娇就觉得坐的有些累了。
顾淮拿了个软垫,给宋娇垫在了腰后,让她靠的舒服一点儿。
“你不该来的,我一个人也没什么。”顾淮压着声音,低声说道。
宋娇握住顾淮的手,笑嘻嘻地道:“可是,我想和你一起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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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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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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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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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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