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多得是饮料啊,还买啥。”
这一到白天就犯二的傻姑娘,还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我把林宋拉出家门后,他还忿忿不平的在我面前吐槽唐小妹:“你看看她那样儿,整个一小太妹,就她这种人,放在大街上,别人除了好奇多看她两眼外,谁会喜欢上她这种讨人厌的家伙。”
我淡笑的看着他:
“人家唐小妹有那么差劲吗?我问你,大街上你看着顺眼的姑娘,你会想去跟人家搭话吗?”
林宋摇头:
“不想。”
我不由得乐了:“那你为啥非得跟唐小妹过不去,是不是证明你们之间,其实还挺有缘分的,你没听过一个词吗?欢喜冤家,这世上很多的人,都各式各样的相处方式,你们这样挺好的,现代人都太孤独了,你们俩多好啊,多闹腾,一点也不会寂寞。”
林宋很抗拒的摆手:
“不不不,我不想要什么欢喜冤家,就她那样的,我怕,她要的钱我都转给她了,今天我就搬走,我要离她远远的,这鸡飞狗跳的日子,我是过不下去的。”
难道是唐小妹闹腾的太过了?
不应该啊,我自认为还是比较了解林宋的,如果只是一个乖巧的好看的女生出现在他身边,他最多礼貌性的跟人家成为朋友,动情这件事,怕是没那么简单。
但我觉得唐小妹这方式就用的挺好,应该是会让林宋应接不暇的那种。
当然,这其中的分寸要是拿捏不好的话,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抵触情绪。
我当然不能干看着,先稳住林宋的情绪再说:
“反正我挺喜欢唐小妹的,我觉得我们的日子过的死气沉沉的,自从唐小妹出现后,就感觉家里多了个孩子,不过你要是走了的话,估计她一个人也闹腾不起来,其实晚上我们躺在一起谈天说地的时候,她还是挺温柔的一个姑娘。”
我一说她温柔,林宋立刻反驳:
“就她?跟温柔搭上边?还是别侮辱温柔二字了,我敢这么跟你说,她要是能在我面前温柔起来,我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写。”
我忍住笑: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叔叔姓林,阿姨好像是姓宋吧,我之前听阿姨说起过,当时真想再生个孩子跟她姓的,可惜身体不允许,这样一来,你倒也是如了阿姨的愿。”
林宋逮住了我的话:
“你看你看,学姐,连你一个女人都不相信她唐小妹还会温柔二字,所以就被指望她这辈子能温柔起来了,不过你要是喜欢热闹的话,那我就为你留下来,毕竟天大地大,能让学姐开心,就最大。”
瞧吧,这家伙心里肯定也觉得跟唐小妹闹腾很过瘾。
为了让林宋感受到唐小妹的爱,我反其道而行,给林宋挖坑:
“我不是不信,而是分人,你看唐小妹对人家陆律师,多温柔,再看看唐小妹对我,多温柔,可见不是人家不会温柔,而是看在什么人面前,你得好好反思,为什么人人都能让一个女汉子变得温柔,却唯独在你一个大老爷们面前,她却变得比你更像个大老爷们了呢?”xǐυmь.℃òm
林宋很委屈的说:
“难道你要我在她面前展示我的温柔?”
我急忙否定:
“不不不,我就是觉得吧,你得挑战你自己,既然她对你凶巴巴的,那你就让她对你温柔起来,虽然很具有挑战性,但我觉得你值得去尝试。”
很奇怪的是,林宋居然没有问我,他为啥要让一个他讨厌的姑娘对自己温柔,而是问我:
“那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对我也温柔?”
我给林宋讲了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给你一个关于我的压箱底的秘密,虽然是青春年少,但也觉得好像很有道理,上高中的时候,你能想象到吗?我是那种留着短头发像个男生一样的女汉子,那时候我们班级的座位是三组连在一起的,我坐在中间,我左边坐着一个男生,右边坐着一个女生。”
林宋还插我的话:
“于是你左边的男生喜欢上了你右边的女生,你就成了传话筒对吧?”
如果只是一个这样的故事,那我还有什么讲的必要和意义?
我摇摇头:
“不是,他们俩关系是很好,但不是那种互相喜欢的,因为他们是从一个初中升上来的,早就是同学,重点是,当时那个男生莫名的有点讨厌我,每次都不让我出去,总是为难我,让我很郁闷。”
林宋听的很认真,还很给面子的问:
“然后呢?”
还好今天早上下了点小雨,此时的小区凉亭里不是很热,我坐在石凳上:“后来就跟他总是干架,他也变得越来越讨厌我了,有一天,坐在我右边的女生给我出了个主意,你猜猜看,是什么?”
林宋不敢猜:
“这我可猜不到,学姐,你就别卖关子了,你直接说吧,出了什么好主意?”
我盯着林宋的双眼说:
“她让我在下一次男生找我茬的时候,对男生说,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老是跟我过不去。”
林宋大吃一惊:
“这?有用吗?”
我点点头:
“当时我也是将信将疑的,但死马当作活马医嘛,毕竟我坐在中间,每次出去都很麻烦,神奇的是,在我不跟他作对的日子里,偶尔用那句话来让他起身,还真灵验。”
林宋又问:
“那后来呢?就没了?”
当然不是了。
后来班里换位子,男生换到了我的后面,然后高中分班之前,他在我后面给我唱了一整个学期的情歌,高中追了我两年半,上大学的时候还追了我一年多。
不过这些我都没跟林宋说,我怕说了,林宋会有戒备心,但我觉得这一招如果林宋敢用的话,肯定对他们俩的感情有作用。
也不知道是出于林宋对我言听计从,还是他打心底里其实很喜欢唐小妹这样的人,只是觉得自己喜欢了我十年,突然改变心意也不太好,但感情就是要慢慢的去培养的。
所以他没有抗拒,还信心百倍的说,一定要让唐小妹那个女汉子对他温柔以待。
于是我们回去的时候,在面对唐小妹开门时的阻拦,林宋一反常态没跟她吵,而是夸她说:
“你这么漂亮一姑娘,多惹人喜爱啊,所以不要总是那么脾气暴躁。”
大概是改变来的太突然,唐小妹没反应过来,就让林宋这么进来了,林宋觉得很有效果,就又补充了一句:
“其实我还是很喜欢你的。”
然后,下一秒,唐小妹的举动,吓到来我们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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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生理期码字真的是一件想死的事情,腰巨疼无比,呜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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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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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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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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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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