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扶安还强调了一遍:“蝶舞,蝴蝶的蝶,舞蹈的舞。”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我真的是欢喜极了,问他我可不可以拍个照片发朋友圈,陆扶安伸出他的大长手来摸摸我的额头:
“当然可以啊,只要你喜欢。”
我也是拿出手机正准备拍照,才突然一拍脑袋:
“糟糕,我差点忘了正事。”
陆扶安都被我吓了一跳,问什么事,我看了看陆扶安,想着现在还不太合适把林宋为什么住在我家的原因告诉他,于是神神秘秘的下了车去,让他先等我五分钟,我打个电话,我们就出发,同时提醒他不要忘了监听,这个时候周樊应该已经到了陆阿姨家里。
陆扶安巴巴的望着我下车,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还真是越来越没有那种端着的工作范了,越来越接地气,也变得有趣许多。
我给凌舟打电话,今天第二次接到我的来电,让凌舟很是诧异,还特意问我:
“曾总,你是不是和林宋那臭小子在交往?”
不得了了,现在林宋不是他的老板了,他竟敢这么称呼人家,我笑话他,他却说我在转移话题,还说像我这样不断的打探一个人的喜好,就算不是在交往,也肯定是要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我笑着说:
“真不是,我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
凌舟很爽快的应承:
“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帮到你的地方,义不容辞,毕竟林宋那臭小子,已经爱而不得很多年了,你再不把他给收了,我真担心他以后会打一辈子光棍。”
那倒不至于,林宋这么优秀,只要他自己想明白了,以后肯定能遇到更好的姑娘,比如唐小妹。
一想到唐小妹,我还开了个玩笑:
“我来找你帮忙,为的就是咱林总的终身大事,当然了,不是和我。”
凌舟一下子就来了兴致:
“不是你?那还能有谁?这么多年了,这小子心里可就只有一个你,我当初和他一起在外国留学的时候,那么多金发碧眼的姑娘追求他,他却只惦记着你这一抹白月光,后来更是为了你回国,我倒是很好奇,是怎样一个优秀的姑娘,才能打败他对你的执念,走入他的心中。”
我脱口而出:
“唐小妹。”
电话那段的凌舟像是被噎到了,咳嗽了好一阵之后,才用很奇怪的语调反问我:
“不会吧?你刚刚说的那个名字,再重复一遍。”
他这么问,难道是认识唐小妹?
我又重复了一遍,还解释道:“唐小妹,唐诗宋词的唐,大小的小,妹妹的妹,唐小妹,你是不是认识?”
凌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先问我:
“你怎么知道这个唐小妹的?你找我,是想问这个关于唐小妹的事情?”
我怕凌舟误会,急忙澄清:
“我是想让你帮忙寻找一下唐小妹家人的联系方式。”
凌舟松了一口气:
“曾总,你这消息来的太及时了,她家里人都快急疯了,她现在是不是在你那儿?前几天她家里人已经在海外发布了寻人启事,好端端的人就不见了,没想到是回了国,她应该是为了林宋回来的。”
真的是太好了,凌舟竟然认识唐小妹,可我有个疑问:
“既然你认识唐小妹,那为什么林宋不认识她?”
凌舟说,唐小妹是他们在国外住处的邻居,也是华侨,他们家去的很早,她是生在国外,长在国外的,他小时候经常见到唐小妹,凌蛮和唐小妹还是最好的朋友,不过唐小妹几乎不出门,即使是在院子里玩耍,也会有保姆全程跟着。
后来有一天,唐小妹偷偷来到他们家,跟凌蛮道别,说是她要离开一段时间,也没说去哪儿,为此凌蛮还大哭了一顿。
再后来,凌舟上了大学很少回家,凌蛮也不喜欢在家里呆着,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围着林宋打转儿,跟唐小妹的来往就越发的少了。
凌舟说,记忆中林宋是见过唐小妹两次的,还夸她长的像个洋娃娃一样,皮肤很白,眼睛大大的,很漂亮。
那也是凌舟好几年后再一次见到唐小妹了,也很惊讶这个邻家小妹妹怎么突然长的这么好看。
凌舟说他最后一次见到唐小妹,是在学校门口,但他那天接到朋友电话,说是凌蛮在酒吧被人欺负了,他怕起冲突吓到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洋娃娃,于是把她托付给林宋代为照顾。
也是那一次,凌舟才知道唐小妹从小就有病,一种很奇怪的,随时随地能睡着的病,因为这个病,她家里人几乎不让她出门,凌舟怕我不信,还特意问我:
“你相信吗?在这个人人都失眠的时代,真的有那么一小部分的人,被随时随地能睡着这个病所困扰着,所以这一次唐小妹失踪,家里人都急坏了。”
我说我信:
“她睡着的时候,林宋在她身边,但他见过唐小妹两次,怎么会不记得她了呢?”
凌舟问我:
“是不是唐小妹大变样了,我和林宋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留着齐耳短发,满脸煞白毫无血色的那种,还戴一副圆圆的眼镜,喜欢背帆布包,穿一双白色的运动鞋,衣服也永远都是松松垮垮的那种。”Χiυmъ.cοΜ
那也难怪林宋没把唐小妹给认出来,我给凌舟描述了一遍唐小妹的长相,凌舟也说怪不得,先不说时间过去七八年了,小姑娘肯定长大了,女大十八变,再化个妆稍微一打扮,谁还认得出来?
至于我问的怎么办,凌舟说他先跟唐小妹的家里人联系,让我先代为照顾,交代完这一切后,凌舟也很八卦的问:
“林宋对小妹的印象怎么样?”
我用了鸡飞狗跳四个字来形容,凌舟说那就好,那这两个人就有戏,他说他也是这几天才从唐家人口中得知,唐小妹暗恋林宋很多年,只是因为自己的病情,又加上林宋是凌蛮喜欢的人,唐小妹才把这份喜欢默默的藏在了心里。
这一次,应该是知道凌蛮清修,她不想错过,又怕家里人不同意她出来,才选择了离家出走。
这还真是一段很神奇的缘分,虽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会怎样。
挂完电话后,我突然有种感慨,上帝真是个慈祥的老头,一个凌蛮放弃了,一个唐小妹来了。
既然唐小妹目标明确,那我肯定会助她一臂之力的,看来林宋的春天,即将到来。
我笑嘻嘻的回到车里,陆扶安都没问我给谁打电话,只是直接递给了我一只蓝牙耳机,那里头,是周沛和周樊这两姐弟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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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这两章我埋了一个小小的坑,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猜到,不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章,我们来聊聊女大十八变这个话题吧,因为我小时候,也是被当成男孩子养的,剪短发,穿男孩子的凉鞋,心里可委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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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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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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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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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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