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会你如果想哭,我的肩膀借你。”
我没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刺青开口唱第一句。
那一瞬间,我突然就理解了杨絮顶着热气炎炎中暑的风险蹲在草莓音乐节的场地上,就为听尧十三现场唱那首旧情人,我是时间的新欢时的激动了,她说那天尧十三一开嗓,她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落。
那种感觉,她没有办法说给我听,只能自己去体会。
今天听了个现场版的,那种气氛烘托而来,真的是在家里戴着耳机听无法感受到的震撼,怪不得徐乐乐那么抠那么穷却还那么努力的去赚钱,只为了听一场张学友的演唱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那种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很容易在扑面而来的瞬间将人感动的热烈盈眶。琇書蛧
但我仅仅是感动而已,不像身边这些年轻的姑娘,一个个哭的都跟失恋了一样,我在这群女同胞里算是另类了,好在陆扶安也很镇定,不像那些男的,要么跟着唱,要么喝着闷酒。
见我无所适从的样子,陆扶安再次凑过来:
“是不是突然觉得青春离你远去很久了?”
确实是有这种感觉,我很诚实的点点头,陆扶安给我倒了一杯酒,自顾自的和我碰了碰杯,嘴角上扬十分自信的对我说:
“信不信,我可以帮你找回被你遗失的青春?”
我还真信,我现在仅剩一点青春的小尾巴,但我哪有时间精力和热情去享受我的青春,但我从陆扶安的眼神里看到了一种叫做情感碰撞的东西,杨絮说过,好的感情是互相成全,我让你充满能量,你让我变得更好。
台上的刺青一曲毕,台下的人都喊着再来一首。
刺青带着泪光微微笑着,给大家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故作轻松的说:
“三年前离开这个舞台的时候,雯雯说我一定会回来的,现在我回来了,我没有忘记她,我会带着对她的爱继续的给大家唱歌,所以我们来日方长,但今天我们这儿来了一个很会唱歌的男人,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个应该很想听他唱歌的女人,嫂子,我说的对不对?”
灯光突然打到了我的身上,我整个人都慌了,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身边的人都有一个明星梦,想象聚光灯打在身上时的那种璀璨和荣耀,但生活毕竟是现实的,第一次真切的感受聚光灯,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陆扶安很快就起了身,大步流星的朝着台上走去,古往今来,长得帅的人都很受欢迎,比如历史上的美男子潘安。
他上去后,对这个舞台一点都不怯场。
这是我很佩服的一点,都说授业有专攻,我只有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才会自信满怀,换了别的地方,比如现在,只是让我安静的当一个站在边缘的参与者,我都感觉到力不从心。
陆扶安则不同,他握着话筒露出很难得的微笑来,这是我第一次发现,他竟然有酒窝,灯光打在他脸上,真的是标准的美男子了,穿休闲装的他比穿正装有魅力多了。
那嗓音也是不同寻常,也可能是平时我没有多注意。
刺青问他:
“第一次以这种方式跟喜欢的姑娘表白,你准备唱什么歌?”
陆扶安看了我一眼:
“那要问问我喜欢的姑娘最想听我唱什么歌?”
下面的人起哄,闹着说国歌,刺青嘘了一声:“唱国歌是要全体起立的,脱帽致敬的,我看台下有几个小美女戴着帽子多好看,还有几个长的不那么好看的男生,以帽遮丑,你们忍心让他们进行美丑PK吗?”
下台的人不买账,异口同声的说忍心。
留着胡须的歌手掩嘴而笑,猛不丁的补了一刀:“刺青每次都有一种魔力,不管他走到哪儿,都能把脚下站着的地方变成他的舞台。”
刺青接茬:
“旭哥的意思是,我像个小丑?”
旭哥摇头:“我的意思是,你像个大咖,你看看下面这阵仗,像是要开演唱会似的,不过,你今天是来助攻的,太抢镜的话,对不起你兄弟这份信任了,要不然,我们把舞台交给你兄弟,让他安安静静的给他喜欢的姑娘唱动听的歌。”
舞台上只剩下陆扶安和打鼓的乐手,刺青来到我身边,笑着问我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听的歌,我摇着头说没有。
记忆中的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一首我很喜欢很想去学的音乐了,上一首,还是杨絮逼着我学的,尧十三的旧情人,我是时间的新欢。
我总不能让陆扶安给我唱这首歌吧,所以与其从我嘴里说出一首不合时宜的歌,还不如让我留点幻想,说不定他恰好唱了一首我很喜欢的歌呢?
刺青还和我打赌:
“你信不信,我知道他要唱哪首歌?”
我也乐了:
“所以这一切都是你们事先约好的?”
刺青跟我碰了个杯:“这个真没有,都是临时起意,昨天安哥跟我说,人总要往前看的,还给我说了关于你的事情,我觉得很励志,这三年我很少梦到雯雯,但我昨晚梦到她了,她说想回到洱海去吹吹风,于是我早起订了机票,到了大理才跟安哥说。”
这个我是相信的,我给刺青伸了个大拇指,手动点赞。
瞟到他的脖子上带了一条很特别的项链,可能是多看了两秒,他察觉到了,有些不好意思的挡了挡:
“不知道你会不会害怕,这里面装的是雯雯的骨灰,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客人来我店里吃饭,得知我带着骨灰给他们上菜,大闹了一通。”
刺青的脸上挂着很无赖的笑,这种事情很难说,别人不能接受也是能理解的,我当然不会害怕,刺青双手合十向我道歉,这个男人真诚的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打破我们之间尴尬的,是台上的音乐响起,台下突然就沸腾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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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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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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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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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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