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那次乞活军全军出动集结全部兵力,更有自家将军坐镇,吴世忠作战自然毫无顾忌。
这次则不同,这次是他和蓝田单独领兵协同作战,面对的是比清军两百旗更为精锐的两黄旗精兵和白甲兵,还有这个号称满清第一勇士的鳌拜指挥坐镇。
吴世忠向蓝田问询道:“兄弟,你说这仗该怎么打?”
蓝田转动着睿智的眼眸,观测周围战场环境,摩挲着下巴缓缓道:“吴千总,你们说此战我们是攻还是守?”
吴世忠双眼一滞,虽说他心里有点虚,但他天生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浑吝性子,平时打仗也一贯冲锋在前,勇猛非常,怎么可能要守。
吴世忠瞪起了牛眼珠子瓮声道:“俺吴大脑袋什么时候会怕鞑子了?再说了我们两千人几倍鞑子兵力,若是这样还龟缩不前,岂不是让人笑话死。”
蓝田点头道:“将军是让我们救援接应小袁营,若是被动困守岸边,小袁营迟早要完,鞑子要是腾出了兵力我们也难保,所以此战必须要进攻。”
“但是……”蓝田话音一转道:“鞑子兵少但是战力精锐强悍,贸然出击我军要吃大亏,我军不若摆出鱼鳞阵,攻中有守最为稳妥。”
“鱼鳞阵尾部是弱点,现在我军背水结阵,可以毫无顾忌与鞑子拼杀。”
吴世忠听罢大声赞叹道:“蓝田兄弟说的可行,我们两个千总正好合兵一处,以优势兵力与敌对拼,只要鞑子攻势被挫,那便是我鱼鳞阵反击的时机。”琇書蛧
说着二人边紧张排兵布阵起来,鱼鳞阵是攻击阵型,分层次用兵,一般分为三到五层,前面兵力较少,越到后面兵力越多,主力兵力都在阵中央和后面,分层次攻击。
乞活军大摆鱼鳞阵却是守中有攻的状态,虽说己方兵力多但都是步卒,没有骑兵策应,贸然出击步卒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骑兵,迟早得被鞑子的骑兵拖死。
说白了,乞活军的鱼鳞阵摆出多层次兵力就是迟滞鞑子的进攻,待鞑子攻势受挫再行反击。
很快乞活军摆出阵列,开头前阵前凸整个大阵,有乙哨三个刀盾队和三个枪兵队,计有三百多人,一个刀盾兵混合一个枪兵队组成小阵,三个小阵每镇间隔二十大步。由乙哨副千总陈评带领。
前阵很重要,先期必须承受鞑子的强势攻击保持不溃,若是把蓝田那个千总的将士拉上前阵,难保溃败向后冲乱自家阵营。
第二阵是乙哨和新兵共计有六百人,同样是刀盾和枪兵各半,第二阵有千总吴世忠亲自带队指挥。最后则是中央大阵,集结了两千总过半的兵力,新兵千总官蓝田带队。
乞活军训练有素,在军官的喝令下和令旗指挥以很快得速度列阵,每队根据兵种的不同,各有各的队旗,只见乞活军鱼鳞大阵中各小阵大阵旗帜招展,缤纷夺目,华丽雄壮。
阵中央坐镇指挥的蓝田看着雄迈的己方大阵,遍野望去那是一片盔甲的海洋,乞活军将士青红之色交替的盔甲夺人眼球,在阳光下熠熠生奎,无数的帽儿盔上顶的红缨飘动着,刀枪林立而起,肃杀严整,声势摄人。
蓝田摒着激动之情,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擂鼓,全军前进。”
咚——咚——咚——
两面千总金鼓重重擂动起来,伴随着还有各小队的金鼓之声,两面千总大旗竖起点动。
虎!虎!虎!
两千多名乞活军将士们面容紧绷严肃,口中随着擂鼓声一声声虎声低吼着,他们整齐抬脚,整齐踏地,在大地上形成一片有韵律的轰响,澎湃着每个乞活军将士们的心田。
其中包括乞活军新附兵胡厚田,胡厚田是陕西延水关人,他今天三十有六,他原本是延水关上明军一小兵,因为朝廷发不出粮饷就要饿死了便当了流贼。
胡厚才崇祯七年便跟入了曹营,跟着罗汝才了,可以说是根正苗红的曹营老人,胡厚才打仗勇猛,杀人无数,可惜一直不会骑马就连骡子都骑不了,没法入了老营当不了马兵,只能一直当步卒。
在被乞活军俘虏前,他曾隶属于曹营大将李汝桂麾下当着一个哨总,管着百十号人。
现在被乞活军收编胡厚才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这年头不管当兵当贼,只要能让他吃饱穿暖那就是他的好东家。胡厚才当贼这么多年早已泯灭了人性,但他这人自诩心眼实诚,平日里挂在嘴角的一句话就是谁给粮吃他就给谁卖命,就算丢了脑袋也没二话。
胡厚才头戴着一顶八瓣帽儿铁笠盔,披着一身厚实的镶铁棉甲,棉甲上面新刷的红漆,露出双臂青色的战袄。参加乞活军那天给他下发这身甲胄的时候,胡厚才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别看他在流贼那边当哨总,也就穿着一身破烂啷当的布面甲,里面的甲片少得可怜,也就能防一防远处抛射过来的箭矢。
听人说这身镶铁棉甲是从鞑子身上缴获扒下来的,但是胡厚才一点不嫌弃,平日里保养宝贝得紧,作为一名打老仗的老兵,他十分清楚一身防护力出众的甲胄重要性。
没想到这乞活军富得实在流油,他一个刚进来的新附大头兵居然能给下发这么精良的装备,胡厚才看着自家甲长那身牛皮内衬,纯是甲片叠扎的明甲,心里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多立战功,把自己的装备再换上一茬。
胡厚才身居第一阵,他黝黑的脸色涨红着,大踏步前进着,口中一声声低吼着,看着前后左右都是自己的战友同胞,他们同自己喊着同样的口号,踏着一样的步伐。
身处阵中的胡厚才心里油然升起一股归属感和自豪感,仅仅是这些简单小事,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与乞活军没有了疏离感,这是他在其他营头中从未有过的感觉。
打仗多年的他自觉他可以充分信任这支军队,依靠身边的这些战友。
思绪缥缈间,胡厚才忽然听到一声有些难听公鸭嗓子的青年声音,很显然这个声音处在变声期。
却是一阵指挥的副千总陈评再扯嗓子高声喊道:“鞑子攻来了,所有将士战备。”
胡厚才不由抬头向远处看去,伴随着群马的嘶鸣和野兽般的吼叫,鞑子骑兵排着严整的阵势,一排排狂飙电驰冲锋过来。他们个个铁人一样,人体连同战马俱被甲胄罩着,铁罐子一样,两百的骑兵仿若有千骑的气势。
鞑子骑兵整齐有序又气势汹汹的铁蹄将脚下的大地踏得轰隆隆颤动,整个乞活军军阵被紧张和压力沉重笼罩着。
作为新附兵的胡厚才更不例外,他作为流贼大小转战近十年,就从未见过这等凶悍的敌人,给人一种不可匹敌的感觉。
鞑子的骑兵在运河东岸边卷起一团狂风,心虚有些喘不过气来的胡厚才张嘴深深吸了一口气,那是岸边初春时节特有的湿润清新,但里面似乎夹杂着一股丝丝甜味儿的血腥之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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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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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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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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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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