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李启>第五百一十二章 前往蓬莱
  诸事结束,李启迎来了自己人生中最平静的一段时间,他终于有了充足的时间去完善自己的修行,精凋细琢自己的人身小天地。

  如果说,之前的李启的晋升是用炸药做凋刻的话,那现在,他可以缓缓调整一下自己的方向,用小刀和凿子慢慢的凋出自己想要的形态。

  他以前悟到的调整人身小天地的方法,那些小窍门,帮助人身小天地更圆润的技法,此刻都派上了用场。

  两年,整整两年,他几乎可以说是足不出户,每天超过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修行,调整自己的小状态。

  此刻的李启,从未感觉过自己的自己如此之好。

  他曾经照过三生古镜,虽然那是一只天魔的眼睛,但说到底里面的东西是真的,三生古镜把他身上所有的暗伤,发育不良,不和谐,运转冲突的地方都标了出来。

  如今,全都修好了,全部弥补,他的肉身完美无缺,人身小天地再无滞障。

  用沉水碧的话说,他如今的肉身,已经达到了‘金丹’的境界了。

  金者,坚刚不坏之物;丹者,圆满无亏之物,混元一体,无有瑕疵。

  虽然对道门修行者来说,步入九品就得在肉身上达到金丹之境,但李启毕竟是个巫觋,这一块不在他的修行需求里,算是点亮了一个额外成就。

  李启这两年时间在干这个,而沉水碧则做了另一件事。

  那就是调养自己的身体,备孕。

  两人已经决定了要生孩子,而且是准备双重孕育,即:生下来的孩子既具备父母的血脉,也将具备父母的道脉。

  这种配置的小孩,哪怕是大能者们也没几个愿意这样生,毕竟这样对母体来说是个相当沉重的负担。

  哪怕沉水碧有无垢之体,也依然如此,因为怀孕这种事情,不是伤势,不是外界的物质,甚至胎儿本身都不能算是外部的东西。

  胎儿,严格的来说是母亲的一个器官,只是这个器官在未来会离体而出罢了,但这个器官是个纯粹的吸血虫,只会不断索求,不断的吸取母体的营养,一直到他离体而出,或者母体衰竭而亡。

  所以,一般来说,胎儿越弱,母亲越安全,相反的,如果胎儿很强壮结实,是个白胖小子的话,那母亲多半是要难产了,准备剖吧,不然受罪。琇書網

  很不幸的是,融入了二人的大道碎片的胎儿,会非常非常的强壮,强壮到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能碾爆一幢大楼。

  所以没几个大能者会愿意孕育这种胎儿,并不是拿胎儿没办法,他们有很多办法可以处理胎儿,但问题是如果你要处理它的话,那你为什么要生他呢?所有处理的办法都是对胎儿的削弱,而没有一个母亲会希望通过削弱胎儿来让自己好受点。

  所以没办法,受着吧。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很简单的一个解决方式就是,尽可能的增强母体,调整母体的状态,储备足够的能量和消耗品,这样一来就能任由胎儿随意吸血,血厚不怕吸。

  这个阶段,就被李启称之为‘备孕’。

  沉水碧觉得很形象,于是也这么称呼了。

  最近的时间,她就准备花费整整五年储备,因为五品的孩子,不可能真的老老实实是待十个月。

  生得快的,三年生出一个球。

  生的慢的,道祖之母,孕育他的时候,花了整整八十一年。

  也不知道这个小子要多久,但十个月肯定出不来。

  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两年的时间转瞬即逝。

  两年时间结束之后,李启的状态已经好了,现在,他有一点事情要去处理。

  洞府之中——

  “玉儿,准备好了吗?”李启看向那边的沉水碧。

  沉水碧正在准备外出的丹药,平时在家可以随时炼制,一天吃一天炼,不过要出远门就不行了,得预备一点,防止到时候腾不出手炼药。

  这些丹药都是给她补身体的,用来储备孕育婴儿的能量,如此多的能量,总不可能一股脑全吃进去,那会爆体而亡的。

  所以,沉水碧给自己制定了一整套的定时定量的丹药服食计划,精确到每个时辰,只要按照这个计划吃药,就能在五年之内储蓄到足够的能量,届时就算是备孕结束,此刻怀上,不至于被胎儿折磨的太痛苦。

  至于怀上与否这个倒是不用担心,五品早就具备了细胞级的操作能力,只要想着床,那随时都可以。

  别说五品,就是七品也能轻松做到。

  “好了,都收拾好了,在无法炼制丹药的情况下,这些够吃一年,这次旅行应该够了。”沉水碧笑道。

  “那就好,这次去蓬来,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最多一两年就回来了,平时也可以自己炼制,备上一年的绰绰有余了。”李启点头。

  没错,他们这一次,准备去蓬来。

  原因也很简单,李启收到了魔王子的邀请,前去蓬来观礼。

  什么礼?

  当然是之前说过的,魔王子将会降临天下,碾爆十个天才?

  哪儿来的十个?

  天下九地,除了魔道之外,那就有八个。

  剩下理道,武道,各一个。

  恰好十个。

  天魔都给魔王子安排好了。

  第一个,就从蓬来的小天师开始,而李启作为魔王子为数不多的‘朋友’,受邀前往观礼,观赏魔王子一个个碾碎这些天才的过程。

  李启知道,自己打败魔王子,有很多很多的侥幸因素,比如,魔王子最开始根本就不想和李启打,他想要的只是和解除了一切束缚的李启打架,所以刻意刺激李启。

  又比如,就算李启绞尽脑汁,解除一切束缚之后,魔王子依然轻松的把李启压制了,逼迫他直接吸纳三品头颅,强行晋升。

  再比如,在李启不要命的晋升六品的时候,魔王子其实也可以随时随地升到六品,他的底蕴比李启深得多,原地晋升并不是什么难事,一个念头而已。

  只不过他想要的是积累胜势,以霸王之资作为道基晋升,所以没有选择去和李启一样,拼上自己的前程,而是老老实实的选择认输。

  因为当时的情况下,他输得起,李启输不起,魔王子从不惧怕,也不憎恨失败,输了就输了,你还能咬我咋地?

  但他们两个都知道,如果魔王子真的想和李启拼命,李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输,不存在半点胜机。

  这就是‘强者’,如果说李启达到了七品的理论极限的话,那魔王子就是超越了理论极限,他本身就打破了所谓的理论,那些‘理论’应该为了魔王子而进行修正。

  甚至可以说,,他的出现,就是为了狠狠的打这些大道统的脸,天魔绝对有这个兴趣的。

  就连沉水碧都不得不赞叹魔王子的力量,在第一次见到他之后,沉水碧就说了,这不是个善茬。

  魔王子若是能一步一步往上爬,那么,他很有可能在每个品级都具备越级挑战的能力,并且成为同级无敌的那一位。

  起码李启知道,当魔王子以霸王之资晋升六品的时候,恐怕六品的战力计算理论公式也得为了他再改一次。

  不过李启倒没觉得有什么,他从当纤夫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世界不简单,他也不是什么世界主角之类的。

  这个世界,太大了。

  这么大的世界,你再强都有人比你强,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总有人比你更厉害。

  这句话对魔王子来说可能不太适用。

  暂时,天下可能找不出比他更强的七品了。

  起码李启是这么认为的,希望其他大势力的各位兄弟姐妹们能够杀一杀魔王子的威风,狠狠打他的脸。

  所以,李启就应邀前去了,他和沉水碧要去一趟蓬来,在道门圣地增长见识的同时,也去看看魔王子是怎么打小天师的。

  一切准备就绪,李启往天上喊了一句:“老马!”

  却见一条身长不到一指长的泥鳅从不远处的山涧迅速窜出,然后身形在半空之中骤然放大,一直到二百多丈才停下来。

  保持着这个身姿,他发出一阵阵龙吼,响彻群山,然后飞到了李启的面前。

  此刻的老马,也已经彻底稳固住了自己八品的身姿,对龙躯也更加得心应手了起来。

  作为骢龙,他的速度依然非常惊人,而且耐力也更可怕,李启的巡航速度依然比不上他。

  虽然李启的爆发速度远超老马,短时间内可以把老马甩的尾气都吃不到,但移动本身对李启来说是需要能量和心神进行操控的。

  但对老马而言,他在巡航速度下的移动,居然消耗的没他自然恢复的多,也就是说,现在的老马,可以保持巡航速度一直冲下去,永远不停,这样距离和旅行时间一长,老马的巡航范围居然比李启还大。

  不愧是专门跑路的骢龙,就是专业。

  怪不得很多大能者们都有坐骑,合着确实没坐骑跑得快,哪怕老马修为远低于李启也是一样,人家跑路不烧油,你怎么都赶不上。

  “我不是起了名字了吗?老大怎么还叫我老马?能不能改过来,我现在叫马稷!”

  “你这么大声我,我以为你叫马谡呢,还不是姓马?叫你老马怎么了?”李启翻了个白眼。

  老马现在得瑟的一批,有了大祝赐名,他恨不得把马稷这个名字挂在胸口给人看,现在李启叫他老马他都不乐意了,得称呼全名,叫他马稷!

  李启开始还觉得这也挺有意思,就称呼他大名,但后来叫老马叫习惯了,也就换回来了称呼,却不想老马每次都提醒一次。

  李启也不惯着,就老马,就老马,马稷是给三炮吃的,后生你也配吃牛肉?

  反正两人拉扯到现在,也没个结果。

  不过倒是没影响到两个的关系,平时还是该干嘛干嘛。

  沉水碧摇了摇头,一人一龙似乎在这个称呼上杠上了,罢了,他们自己乐意就行。

  于是她说道:“马稷,我们现在动身?蓬来的话,你之前路已经记熟了吧?”

  “放心吧嫂子,都搞定了!”老马嘻嘻哈哈的,然后摆动身躯:“乘上来吧,我们这就出发,先从列宿传到百越,走人道的地界,乘地流车去当地的金台,再从金台送到东北之地,然后再去壶梁,从壶梁直入蓬来,路上最多二十天,快的话十五天就够了。”老马拍着胸脯说道,一副安排好了的样子。

  巫神山有列宿,人道有金台,道门自然也有类似的机制,叫做壶梁。

  到了壶梁,然后就能直入蓬来了。

  “好,既然你已有安排那就好,那我们就出发吧。”沉水碧踩上了老马的身躯,他现在身长二百丈,身躯上打滚都够了,站两个人和玩一样。

  李启也走了上去,老马身形一卷,勐然入云中!冲入了罡风层!

  那身姿,真是:

  龙游穹苍,青云作道。

  阴阳为御,乘风凌霄。

  电以为鞭策,雷以为车轮,逍遥乎八紘之表,无所羁绊也!

  青雷在老马身旁周游循环,为他排风破空,巨大的身躯隐藏在云中,似乎只是云中的一点点阴影而已,但速度却极快,驾驶着罡风,转瞬之间就冲出去数十里。

  这种速度,还好李启和沉水碧都有修为在身,若是凡人,刚刚的加速度已经给震死了。

  快速飞掠过罡风层,还能看见其他的旅行者。

  有的乘车,有的骑鸟,各种坐骑法器都有,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在罡风层里跑路,因为可以借助自然流转的罡风加速,这里跑的比较快。

  不少行人正怀揣着各种任务穿行,各路巫觋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奔波,和人道用道路规划排布的井然有序不同,这里有着另一套秩序,自然而然的排布出了另类的交通规则。

  这里是修行者的专属地,修为不高的人连上都上不来。

  从这里看向地面,那就是真正的‘俯视’,地面上的一切都无法触及到这里。

  这种感觉,还真的挺容易让人迷失的。

  不过,李启现在的道心没那么容易让人动摇就是了。

  两人出发,朝着蓬来出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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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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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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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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