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端着豆角来到厨房。
“加盐了么?”叶宁问道。
“没呢。”
于是叶宁就先往锅里加了一大勺盐,然后把豆角倒到锅里煮。
没煮多久,等豆角颜色变成翠绿后,就捞了出来,旁边的另一口锅里已经倒上了凉水,豆角捞出来后直接放进去过凉。
就这样,她们反复三次才把所有的豆角都汆烫完。
最后两人又把凉透的豆角都拿到院子里,挂在晾衣绳上晒太阳。
叶宁和叶妍前前后后忙了半个多时辰,热的浑身都是汗,等把豆角都晾上的时候,正是太阳开始火热的时候。
不过夏天的太阳虽然很猛,但豆角还是要多晒两天,等完全干透,才能放心收起来。
接下来叶妍回去编草鞋,叶宁把刚才挑出来有虫眼的豆角摘一摘,留着中午做菜吃。
摘下来的虫眼叶宁也没浪费,直接丢到一个小瓦罐里。
瓦罐里面已经装了不少虫子,都是从菜地里捉来的,留着给春苗拿回去喂鸡。
以前叶宁他们捉到虫子后,都是直接用手捻死的,弄得手上脏兮兮的还有点恶心。
自从春苗过来帮忙捉虫,然后把虫子拿回家后,叶宁就准备了这个瓦罐,捉虫的时候直接丢进去,等到春苗傍晚过来拿鱼的时候,一起带回去。
这样既帮了春苗,自己也不用忍着恶心把虫子弄烂了,一举两得。
豆角摘完,叶宁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后,就找了个借口说要出去走走,瞅空进了空间匆匆冲了个澡。
接下来的日子没再发生什么波澜。
乡亲们照常上山挖野菜,猎户们照常上山打猎,而大哥照常接不到什么活。
叶宁现在是早上和傍晚在家里练功,其他时间就弄弄菜园,做做针线,不过她做针线坐不太住,后来又给自己找了一个活——练字。
自从开始练字后,叶宁几乎不做针线了,李秀娘也乐得让她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只要不上山就好。
当然叶宁练字时还要顺便学写字。这里的字叶宁会认不会写,而且认也认不全,学了一阵后,叶宁深感后悔,自己早就该开始学了。
她去买了很多纸和几支毛笔还有砚台,当然买的都是不太贵的。
自己空间里的笔和纸相比这些来说,都太好了,叶宁舍不得用,她打算等把字练好了,再拿出来用。
然后叶宁又把虎子和叶妍也拉着一起过来学写字。
为了不打扰叶连云,他们就在外面主屋的桌子上写字。
虎子是几乎一点都不会,叶妍倒是认得不少,都是之前跟叶连云学的,不过她之前都是在沙盘里写,没用过几次毛笔和纸。
所以叶宁这次拉着她过来学字,起初她还坚持要在沙盘里写。
“姐,纸太贵了,我先用沙盘练吧,等练好了再在纸上写。”
叶宁坚决不同意:“不行,我买了这么多呢,就是要咱们一起用的,别说了,快练吧。”
叶妍拗不过姐姐,只好就范。
不过她写起字来特别认真,生怕自己浪费掉这么珍贵的纸。
至于虎子,完全没意识到读书写字这种机会,对于他们乡下孩子来说是多么珍贵,他一坐到那,就跟椅子上有针扎他似的,动来动去,时时刻刻都想着跑掉,一点也不想学。
他熬了几天实在是熬不下去了,就撒娇耍赖的求叶宁,不要让他学写字了。
不过叶宁并没有顺着他。
虎子不爱读书,她不强求,但不管怎么说,都要让他把字认全。
虎子不爱学就更要强硬一点,逼着他学,要不然最后他可能一辈子都认不了几个字。
叶宁没跟他讲大道理,只是要求他每天好好学半个时辰的字,学完后就解脱了,爱干嘛就干嘛去。
但要是不好好学的话,时间就要延长,叶宁可以跟他耗一天。
这个方法果然奏效,虎子屁股不痒了,开始安心坐下来学习。
虎子每天只学半个时辰,叶妍却是能学好久。
她学写字很快,看起来是个学习的材料,叶宁发现后很是高兴,借口自己一个人写字太闷,一直让她陪着自己,因此叶妍都没什么时间编草鞋了。
其实这正合叶宁的心意。
妹妹编草鞋,叶宁一直都很心疼,赚不到什么钱不说,还很辛苦,叶妍的手被磨的特别粗糙,一点都不像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的手。
现在家里不缺钱了,叶宁早就想跟叶妍说,让她不要编草鞋了。
可叶妍不编草鞋,也没别的事干,她也不擅长做针线活,而且叶妍一直很高兴自己能为家里挣点钱,不觉得编草鞋辛苦,让她闲下来她肯定不愿意。m.χIùmЬ.CǒM
不过现在终于有事让叶妍干了,读书写字可是正经事。
叶宁打算彻底不让妹妹编草鞋了,等自己带着她认完字后,就让大哥教她读书写文章。
然后让她看话本,自己再给她讲故事。
以后说不定妹妹比自己先写出话本来呢,毕竟自己还要打猎挖草药,还要想其他办法赚钱,学习的时间没妹妹多。
打定主意后,叶宁就把妹妹的时间全部占了去,练武要一起,写字要一起,搞得叶妍根本没时间编草鞋。
刚开始她还会挤出时间来到院子里编草鞋,但没一会叶宁又会把她叫过去做别的事,后来时间长了,她自然而然就停了下来,再也没编过草鞋。
李秀娘看在眼里,心里很是高兴。
她自然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整天辛苦干活,以前是没办法,现在家里的生活好了,她乐得见她们这样。
李秀娘心里是希望女儿们也能像锦儿那样,在家里养养花种种草,不用干太多活,像做饭做针线这些,只要学会了就好。
当然女儿们这么能干,她很是以她们为傲。
现在经常只有李秀娘一个人做针线,但她并不无聊。
上午有孩子们在院里热热闹闹的练武,她在旁边看着,天热了就到屋里去,一边做针线一边看孩子们写字,下午的时候有锦儿陪着她。
不过最近李秀娘发现锦儿有点不对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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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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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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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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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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