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锦儿的相处熟络又客气,就是对朋友妹妹的那种感觉,没有一丝丝男女之间的情意,他应该连柳锦儿喜欢他都不知道呢。
但叶宁担心的那些想法并不是杞人忧天。
叶连云对锦儿没有爱意,不代表他们的亲事不会成。
如果锦儿想不开,把她的心思跟她娘说了,而她家里人又不反对的话,到时候他们请人通个气,把两家撮合一下,这亲事是极有可能会成的。
自己家也没有拒绝人家的理由呀,柳家家境好,锦儿人生的美又会说话,要真拒绝了,就要被人说不知好歹眼睛长到头顶上去了。琇書蛧
再说叶柳两家关系很好,家里人也都挺喜欢锦儿的。
这里是古代,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而有私情是件很可耻的事,到了年龄,婚事都是长辈和媒人在张罗,孩子都是听父母的。
所以到时候双方父母都同意,大哥估计也不会反对,他又不讨厌锦儿。
那婚事不就成了。
要是大哥心里也有意中人的话,那还可能有转机,可看样子并没有。
叶宁叹了一口气,心道现在只能希望锦儿别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真的要嫁到自己家来。
她是个聪明人,应该也知道自己家不适合她。
李秀娘见叶宁一脸愁容的直叹气,不禁开口问道:“宁宁,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吗?”
“没什么。”叶宁摇摇头,随便扯了个理由:“就是想着明天就要再上山了,有点舍不得,在家里呆了几天,骨头都有点懒了。”
李秀娘一听,来了精神。
她一直心疼闺女,现在大热天的还整天在山上跑,往日她怎么劝也不听,今天听也宁这意思还想继续呆在家里,就赶紧抓住机会劝说。
“那就别上山了,等天气凉了再说。正好这些日子你就在家里做做针线活,等衣服做好了,还要做鞋呢,闲不住的。咱家人多,秋冬穿的布鞋和棉鞋也该做起来了。”
叶宁摇摇头:“娘,我想过了,现在我手里没什么钱,家里也是一样,手里没钱的话我心里总感觉不太踏实。我还是再辛苦些日子,等攒下些钱后,我就少上山,多呆在家里干活。”
“……,行吧。”
李秀娘知道叶宁主意大,劝不动,就只好由她去了。再说宁宁的口风已经有些松动,看来再过些日子就不上山了。
这时锦儿开口问道:“宁宁,你平时上山很辛苦吗?”
她这两天整天呆在这里,跟着李秀娘她们做针线就感觉很累了,可听刚才她们谈话的意思,叶宁在家里做针线活就算是休息了,那上山得有多辛苦啊。
之前听宁宁说她上山不主要就是挖草药吗?那不就跟挖野菜差不多,就是跑的远了点。
不过看叶宁的模样,的确是比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糙了很多,也黑了很多,身板看着也更结实了。
“还行,主要是天太热,在山上跑来跑去的比平时累点。”叶宁轻描淡写的说道。
其实上山的辛苦是锦儿这种娇养长大的女孩无法想象的。
她2每天在林中快速的穿梭,很容易被各种锋利的野草和灌木划伤,还有不时的被各种蚊虫咬上一口,让人痒痛难忍,有时候咬一下,身上一肿就是一大片。
所以现在她们做的这种轻薄料子的衣服也没法在山上穿。
叶宁每天都要穿着那种很厚的粗布衣服,把裤腿和袖口都紧紧扎起来,手掌也用布缠起来,浑身包的严严实实的。
大热天的最受罪的就是这个。
她还事先把一些防蚊虫的草药捣烂,弄出的汁液准备在空间里,每天上山后涂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脸上也不放过。
弄得脸上青青绿绿的,等到快要下山时才洗掉。
虽然丑一点,效果倒是挺好的。
不过脸上还是经常被草叶子划来划去,问题倒是不大,划出的红印子时间长一点就看不出来了,就是辣辣的刺挠的很。
后来也许是因为变的皮糙肉厚了,叶子划在脸上,竟然没什么感觉了。
现在的叶宁是脸也晒黑了,皮肤也粗糙了,脚上都是厚厚的茧子。好处就是身体越来越矫健越来越灵活。
她也越来越像个野孩子了。
对于身体的变化叶宁是很高兴的,她感觉自己身体的耐受力越来越高,越来越健康,精力越来越充沛。
至于自己现在的模样嘛……
爱美是人之天性,叶宁也不能免俗,她也不想这么糙啊。不过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赚钱要紧,皮肤以后养养就回来了。
其实这些事情叶宁还挺想找个人倾诉一下的,可惜不能跟家里人说,说了家里人会担心更会心疼。
跟外人就更没必要说。
要是自己有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好了,叶宁在心里默默的想。
这时李秀娘接过了话头,对锦儿说道:“锦儿啊,这几天你也挺辛苦的,其实你现在也学的差不多了,以后没必要这样整天呆在这里,我是教你做衣服,可不是要让你给我们干活的。”
柳锦儿笑道:“婶子,看你说的,我这也是为了练手啊,光学会了做不好哪成。”
“那你也不用这么卖力啊,还像以前一样下午来坐坐就成,你这样整天干活,你娘看了该心疼了。”
这可不是说说而已,李秀娘知道锦儿娘有多疼闺女。
“好。”柳锦儿笑着应了。
今天的天气一直都有些阴,到了后半晌,屋里的光线越来越不好,叶宁发现李秀娘干活时眯起了眼睛。
她探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皱眉道:“娘,要不然咱们到外面干活吧,屋里太暗了。”
“行啊。”李秀娘欣然道。
于是她们都起身收拾东西,叶妍对里屋的叶连云说道:“大哥,你要不也到院里去看书吧。”
“不用了,我靠着窗户,不碍事的。”叶连云笑道。
“那好吧。”
院子里的棚子已经搭好了,棚子里放了个矮桌,平时靠墙立着,要用时直接放下摆好,方便的很,家里的马扎也都放在棚子里。
叶宁她们来到院子里,把桌子摆好,针线活放上去,坐在马扎上又开始干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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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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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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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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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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