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在临走的时候,黄健给了刘星雨一个可以传音的东西。
这东西虽然不能像手机一样,即时交互,但半个时辰之内可以发一句语音,还能把当时的地址一并发给对方,是个不错的通讯道具。
刘星雨拿着这个淡绿色的方形物体,问道:
“这是啥,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些功能吗?”
黄健点点头,面带笑意地解释道:
“这东西,叫做大而丑,也叫巨函,它的功能,就如我所说的那般,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
刘星雨看着手里小巧的“巨函”,又看着黄健那面带笑意的脸,总觉得有哪些不对。
这东西,有这么好笑吗?
她把东西收起,轻声问道:
“这东西这么小巧,为什么要叫做巨函呢?这小东西,看起来还算精美,为何叫它大而丑?”
黄健听到刘星雨的疑惑,微笑着解答道:
“因为这东西,一开始看起来不怎么大,但越用嘛,后面就越大,之后你就知道了。”
他伸出手掌,比划了两下。
刘星雨听后,嘴角抽搐了几下,心想着,肯定是在说她不懂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
只见她一个人撑起小伞,缓步离开了。
黄健也乐的清闲,独自一人,往闹市区走去。
不得不说,作为郑国的首都,郑都城的繁华程度,超乎了他的想象。
街上车水马龙,行人匆匆,热闹非凡。
黄健穿梭其中,目光四处打量。
突然间,前方的一家店铺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家卖女装服饰的店铺,门上挂着牌匾,上面写着“诗晓阁”三个大字。
而且,他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
看样子这里应该是老熟人,孙诗晓的店了。
或者说,这里是她的门派暗中接各种“活”的地方。
“进去看看?”
一句娇柔妩媚,动听悦耳的声音响起,将黄健从沉思中拉回了现实。
抬眼望去,只见身旁一位长相极为俏丽的少妇,正含情脉脉地盯着自己看,那张精致白皙的俏脸,仿佛有几只仙女,一起向着他招手似的。
黄健笑了笑,回道:
“嗯,进去看看!”
说完,二人便迈步走了进去。
店铺很干净整洁,布置典雅。
此刻,里面的客人已经不多,显得空荡荡的。
柜台后站着一名穿着靓丽的少女,容貌秀丽,面带桃花笑,似乎要把进来的客人,都给留下。
她刚想迎过去,却看见黄健身旁的女人,顿时脸色一变,立马低下头去,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不敢言语。
没错,站在黄健身边的女子,正是欢心派的掌门,孙诗晓。
“黄先生,来,我们进里屋谈谈。”
孙诗晓笑着挽住黄健的胳膊,把他往里带。
黄健点了点头,跟随孙诗晓朝着里屋走去。
店内的欢心派成员无不瞪大双眼,张大嘴巴,看着他俩走进去,然后悄悄议论着,猜测着那个男人的身份。
“喂,店主带进去的那个人是谁呀?居然值得店主亲自出门迎接?”
“不知道,看他那个样子,店主应该很重视,甚至,店主可能……”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在这嚼店主的舌头,还有顾客在呢,还不赶紧去干活!”
孙诗晓并没有理会自家门徒,在背后乱嚼舌根的行为,也没有呵斥她们。
她把黄健领到里屋后,便让后者坐在椅子上等待着,她去把门关上。
这是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一套巨大的红木书桌椅。
在墙上,挂着一副巨大的书法卷轴,上面写着“天道至尊”四个大字。
而在卷轴的前方,放着一面巨大的紫檀木桌,上面摆满了水果贡品。
而在卷轴的正前方,放着一个看样子就很贵的紫金色香炉,上面是群香缭绕。
孙诗晓关上门后,见黄健站在自己写的卷轴面前,仔细观看,顿时生了一丝的怯意。
他不会,看出什么来了吧。
孙诗晓怯生生地拿起一颗供桌上的水果,缓步走到黄健的身后,小声说道:
“这个是我写的,先生还满意吗?”
黄健完全不懂书法作品,只知道孙诗晓写的字,确实挺有张力的。
他能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四个大字,孙诗晓应该是挺用心的。
于是他点点头,夸奖道:
“不错,挺好的,我觉得整的挺好的。”
孙诗晓长舒一口气,然后轻轻地剥开水果皮,一边将果肉轻轻送进了他的嘴里,一边说道:
“来,黄先生,先吃点水果。”
“唔——”
黄健猝不及防地被人塞进果肉,本想拒绝的,但在感受到嘴边的香甜后,还是悄悄地咽下去了。
孙诗晓看他这幅神情,不由得松了口气,继续帮他剥水果皮。
黄健摇摇头,走到一旁的太师椅前坐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见,孙诗晓手臂上的袖管,竟露出了一块黑褐色的斑点。Χiυmъ.cοΜ
那块斑点,呈椭圆形,呈菱形,看起来颇为怪异,而且有些模糊。
“咦,这是什么?”
黄健眉头微皱,指了指她的衣袖,问道,
“你手臂上,为什么有这个?”
孙诗晓愣了一下,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手臂上那片黑褐色的斑点。
这一瞬间,她心脏狂跳,连忙掩盖住这个痕迹。
旋即,孙诗晓挤出一抹笑容,回答说道:
“这个啊,不慎摔的。”
听到这话,黄健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说道:
“说实话,你到底遇到什么了。”
孙诗晓闻言,眼眸闪烁,支支吾吾地说道:
“没事儿,真没事,我最近,练功练岔了,所以才会出现……”
黄健敲了敲桌子,那强烈的节奏,让孙诗晓忍不住浑身颤抖,不敢再继续说下去。
他深深地看着孙诗晓,看见这个原本意气风发,风姿绰约的熟女,此刻竟然如同惊弓之鸟般,慌乱害怕。
他叹了口气,轻声说道:
“我听说过一句话,不知道合不合适啊,那句话便是:‘我感到难过,不是因为你欺骗了我,而是我再也不能相信你了’,孙掌门,事不过三,还请你珍惜最后一次机会。”
“我说!我说!黄先生,求你不要不相信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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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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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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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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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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