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都一一拒绝了。
能出现在这里的人都非富即贵,这些人她惹不起,也没兴趣。
安浅的婚礼现场是她见过最漂亮的,她有些好奇地迈开步子,到处逛了起来。
巨大的玫瑰花柱、杜鹃花环,漂亮极了。她几次想拿出手机拍照,但莫名觉得有些丢人,就忍住了。
一直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各色各样的鲜花簇拥着,她拿出手机,认真拍了照片,又打开前置摄像头,她举着手机,对着自己和身后的花柱自拍。
她对着镜头微微一笑,稍微一抬眼,然后…就对视上了不远处一个身穿白色西装,头发有些长的男人。
对方朝着她礼貌地笑了笑。
梦西:“……”
她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放下了手机。
对面那西装男竟然还朝着她走了过来。
梦西几乎想转身就走。
“喜欢花?”他轻声问。
梦西嗯了一声。
“真巧,我平时也喜欢种花,方便加个联系方式么?”
梦西还没说话。
一道身影就大步走了过来,他穿着浅灰色西装,口袋里还插了一朵玫瑰,他步伐有些急,语气有些紧绷:“吴梦西,你在这里干什么啊?”
梦西转眸:“孟先生。”
孟恒眼睛瞪得有些大,身侧的手握紧。
白色西装男看了看他,友好的点了点头:“孟先生。”
“这位小姐似乎很喜欢花,正巧,我也种些花花草草,想和这位小姐认识一下,现在看来,孟先生和这位小姐认识?”
“对!我们认识!”孟恒看向梦西:“你喜欢这花啊?不早说,我家种的花贼多,你要不要?或者你拿去卖呗!我让人用车给你拉过来。”
梦西连忙摇头拒绝:“不用不用,孟先生,你……谢谢你的好意。”
孟恒疑惑:“为什么不用?你卖奶茶可以,卖花也可以吧?还是你跟我客气?”
“冒昧问一下,两位是男女朋友关系吗?”西装男问。
梦西:“不是的,我们只是朋友。”
孟恒则是眼里多了丝在意,盯着男人道:“那又怎样?”
西装男笑了笑,似乎懂了什么。
梦西握着包,微微一笑:“那你们慢慢聊,我先失陪了。”m.xiumb.com
她一走。
孟恒就跟了上去。
“梦西,你去哪?我跟他有什么好聊的,我又不认识他。”
“他叫你孟先生,我以为你们认识。”
“谁要认识他!”
梦西文文静静地走在前面,回过神来,她已经远离了人群,来到了草坪边缘。
孟恒在后面一副焦躁不安的模样,道:“梦西!那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你可别被他骗了,他看你喜欢花,就说自己也喜欢,就是想跟你套近乎,对你有所图呢!”
梦西是成年人了,她也不是傻子,只是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她似乎还挺受欢迎的,不得不说,这让她更自信了些。
不过,她也没兴趣就是了。
只是孟先生居然比她还激动,这是她不理解的一个点,她默默看着他,眼里有些疑惑。
孟恒抓了抓头发,皱眉道:“你给了他联系方式了吗?你太单纯了,所以容易被欺负,如果他只是玩玩,没当真……”
梦西听得有些好笑,在李同俊那件事情上,就是她最蠢的时候,现在么,谁也别想欺负她了。
“孟先生,谢谢你的关心,我知道的。”
孟先生却执着的问:“那你给了他联系方式吗?”
“没有。”
孟恒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松了口气。
他顿了顿,看着梦西穿着粉色伴娘服,身材窈窕的模样,莫名有些紧张。
“就……我觉得你还挺适合这套伴娘服的。”
他好像是第一次看到梦西穿裙子,平常她在店里工作,穿得长衣长裤,那是店里的工作服。
梦西愣了下,低眸看了看裙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真的吗?谢谢。”
“当然是真的!我觉得你是伴娘团里面最漂亮的。”
“谢谢。”梦西觉得最漂亮倒是不至于。伴娘团里的盛枝是明星,那才是真的好看。
但没人不喜欢被夸奖,还是她这种之前被前男友长期精神打压的人,她没有下意识否定自己已经很好了。
最开始,别人的赞美她都下意识不相信。
随着事业的顺利,身材的恢复,安浅、家人、员工每天的夸赞,她确实越来越自信了。
本着礼貌,她也朝着孟恒微微一笑,道:“孟先生也很帅。”
“嘿嘿!是吧?我也觉得我是伴郎团最帅的。”
梦西:……
抱歉,那还真不是。
实话实说,伴郎团里最好看的是那位陆先生吧?
但她也没说出来,孟先生虽说不是最帅的那个,但长相本就不差,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笑还有虎牙,是很正气又略带着几分可爱的长相。
孟恒悄悄看了她一眼,正对视上她好奇的目光,他莫名脸一热,看向别处。
过了两秒,又看向她。
“你现在是不是很忙啊?”
“是有点忙,我们要在溪市开分店。过两天我又要去溪市了。”
“喔,加油!你很棒!”
梦西微笑:“谢谢。”
他们回到了婚礼现场,她去找安浅去了。
孟恒盯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后,脸上的表情就垮了下来,眼神有些落寞,像只人生失意的小奶狗。
这样下去,真的…要完蛋了。
薄暴暴的婚礼结束后。
他忍着一段时间没去那家奶茶店了,小姑娘呼呼扒拉着舅舅的手,“要吃手抓饼!舅舅,求求你了。”
孟恒态度坚决:“不吃!天天吃怎么行?你在长身体!”
“不嘛不嘛,舅舅,你就答应呼呼好不好呀?”小姑娘长得可爱嘴又甜,好听的话不要钱的往外冒:“舅舅,求你啦,舅舅最好啦。”
孟恒狠狠闭了闭眼。
“真是拿你没办法,行行行,去吃行了吧?小祖宗!”
司机笑了笑,道:“二少爷以后有女儿了,肯定也会拿她没办法的。”
孟恒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别,我不是当爹的料。当父亲虽然不用考试,但要考我也是零分。”
“要是世界上很多人都有二少爷这种想法,我觉得幸福的孩子会很多。”司机是个沧桑的大叔,他笑着道。
“这是什么歪道理。”
孟恒不在意的说了句,抱着呼呼下车了。
一路上,小姑娘开心的念叨着:“吃饼饼,吃饼饼,呼呼要吃大饼饼!”
“舅舅,呼呼唱歌好不好听呀?”
“好听好听,呼呼就是最厉害的歌手!”
小姑娘开心了:“耶!呼呼好厉害!”
孟恒抱着小姑娘走到了手抓饭不远处,步子就放慢了。
“舅舅,怎么不走了?”
孟恒皱眉:“等会儿!”
“舅舅的心跳得好快!会不会跳出来呀?不要跳出来,跳出来舅舅会死的。”呼呼忙用两个手用力捂住了孟恒的胸膛。
孟恒:“……”
“你舅舅没这么容易死!”
但到底,他吞了口唾沫,竟然越来越紧张了。
他们是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又过了十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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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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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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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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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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