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已经好几年过去。
李永锦彻底熟悉宗门运作,又恢复了往日的摆烂。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你不努力,
都不会知道,偷懒到底有多么舒服!
我躺了,你呢?
这几年里,他仅仅只增长了一千年寿。
以此可见,其咸鱼和摆烂程度。
但他如今是新一届弟子的魁首,更是宗门名副其实的新人王。
倒是也没有任何长老和长辈,对此提出异议。
因为他们在李永锦这般年纪的时候,是远远不如他的。
王莫酒醒之后,偶尔会问起他的修炼。
每当王莫问起,李永锦总是会说自己在酝酿积累。
筑基大事,应当循序渐进。
简而言之,那就是摆!
王莫闻言,眯起小眼睛常说:“善哉。”
确实有道理啊,他很怕李永锦进步太快,招惹心魔。
但有时候,因为太摆了。
李永锦会鞭策一下自己。
“永锦啊永锦,你应当努力了。”
“少年英气岂可懈怠?理应奋发!”
于是,他奋发。
一个上午过去,他又恢复了平淡如水的贤者境界。
“哎,我都这么强了,还这么努力……”
“是不是,太赶尽杀绝了?”
于是,他决定停在原地。
等一等,还在后面追赶的师姐。
“阿珍师姐,今天又有这么多吗?”
李永锦正侧躺着晒太阳。
看着周素珍手里的篮子,眉头紧锁。
不用想都知道,篮子里尽是新入门的女弟子寄过来的情书。
青山宗每十年一届,会举办一次隆重的收徒大会。
面向着大域的各方势力招收弟子。
去年,他们又挑选了百余名新弟子,其中仅有三十七位女生。
入门之后,宗门里到处流传的都是李永锦的传奇。
再加上收徒大会,李永锦作为新人弟子代表主持过。
其丰神俊朗的形象,俘获了全宗师姐师妹的心。
于是李永锦的情书,大多时候不多不少正好三十七封。
只不过有的时候,竟然会多出一封。
她们美其名曰,战帖。
可言语之暧昧,用词之小女生。
李永锦哪里见过这些?
看得他是脸红心跳,后面索性就不看了。
乱我道心,扰我修炼。
就只是聚在一起,等到差不多就一把火烧了。
虽然造成了污染,却收获了清净。
不知为何。
平日里吃素,且向来提倡环保的师姐。
竟然也没有阻止李永锦的行为。
“嘿嘿……是啊师弟,你现在可是万千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了呢。”
她半开玩笑道:“这次准备如何处理,真的不打算看看吗?”
李永锦闻言,站了起来。
他面无表情,径直朝着周素珍走过去。
等到离得近了,两人几乎鼻尖对鼻尖。
这一刻,时间仿佛又静止了。
此时的李永锦,已是十八岁。
脸上褪去了几分稚嫩,多了几分刀劈斧刻的坚毅。
成年后他的个头飙升,超过了周素珍。
比她多了大半个头不止。
“嘻。”
李永锦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竹篮,将其丢到一边。
“不看!”
看多了,容易做梦。
红粉骷髅,终究是一场不算完美的梦。
李永锦觉得,自己不应该沾染。
见他如此动作,周素珍摇摇头转过身去。
神色中,增添了一抹怅然若失。
这一批信,可又是三十八封呢。
……
适逢山风吹过野,人间向晚,山河已秋。
悠然间,南山可忆,
又是五六年过去。
李永锦换上了一席红衣,扎紧了额头的朱红头戴。
这是入门十年礼袍,宗主钦点派人送来的。
说来也巧。
在袍子送来之时,李永锦行云流水般地完成了筑基。
十年的积累,让他筑基简单地如同喝水。
如此礼袍,也算是双喜临门十分应景了。
“小师弟!”
有人叫他。
一转身,李永锦恍惚了一下。
转眼间,这已经是自己来到青山宗的第十年了。
来人正是周素珍师姐。
年近三十的周素珍,仿佛青春永驻一般,还是李永锦记忆里的美好。
十年岁月,丝毫未曾在她脸上留下痕迹。
岁月,从不败美人!
李永锦心中感慨,便有几分触动。
他摸了摸鼻子,自觉奇怪。
怪了,自己最近为何这么悲风伤秋了?
莫非,是要老了吗?
不过,李永锦看到竹篮子,又皱紧眉头。
又来了?
都说青春期的女生新鲜感来得快,去得也快。
在持续送信无果后,她们大多数人早已放弃。
可依旧有那么一两只战狼,默默持续到了现在。
从一堆舔狗之中,脱颖而出。
让李永锦非常无奈。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习惯吧。
等到周素珍走近。
李永锦一把夺过其中的信件,对着山脚丢了下去。
带着筑基期的法力,信件瞬息不见。
去你丫的战帖!
“哎,师弟别!”
周素珍惊呼出声,叹息道:
“那是师父的信,是师父的信啊!”
随后,李永锦看着空空如也的信篮,疑惑问道:“啊,那我的呢?”
“你的?”
周素珍摇头:“没有啊,哪有你的。”
听到这话,李永锦仰天大笑。
差点笑出眼泪来。
“信……没了!太好了,小爷我终于将那些舔狗熬死了!”
“去你丫的收徒大典,以后说什么都不主持了。”
……
周素珍闻言,笑得非常勉强。
她用手按紧了竹篮最底层的暗格,抿着嘴唇不知所想。
师弟,其实…我撒谎了。
————————
费了好大的功夫,李永锦终于找到了信。
师父的信,轻飘飘如鸿毛。
但李永锦却觉得,拿在王莫手里,显得沉甸甸的。琇書網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收到信之后,王莫闭关三日。
闭关期间,李永锦五感超然。
所以他总是能听到,大殿内传来的时隐时现的抽泣和大笑声。
三日之后,王莫下山。
偌大的枯木峰,交给周素珍师姐打理。
李永锦见她事务繁忙,对比自己的摆烂深感羞愧。
便也去帮她处理一些琐事。
两人合作起来,时间倒是过得很快。
三月过去,春风乍起。
枯木峰原本平静的古井,也多出了许多波澜。
王莫回来了,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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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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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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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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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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