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末之无双瑾王爷>第174章 名仕程昱
  “吩咐下去,派出一千名暗卫,在兖州和青州等地,留意太平道的动向!如果遇到太平道之人,直接捉拿,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诺!”

  阎柔闻言,顿时表情一肃,随即对着刘瑾躬身应诺。

  望着阎柔离去的背影,刘瑾不由得冷冷一笑。

  若是天下动荡,百姓食不果腹,易子而食,那你太平道蹦哒一下还可以理解。

  可如今,虽然并非盛世,可一切,都向着好的一方发展。

  而你张角,却还在妖言惑众,妄图搅风搅雨,那就直接将你一巴掌拍死!

  就算一巴掌拍不死你,也让你蹦哒不起来!

  那张角真的是为了让百姓翻身?是为了百姓着想?骗鬼去吧!

  黄巾起义之后,他们都做了什么?抢劫官府,强抢妇女,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片甲不留!

  可能刚开始起义,他们还是活不下去的百姓。

  可尝到了劫掠的快感,尝到了高高在上,主宰他人生死,看到他人跪地求饶的滋味后。

  他们就不再是普通百姓了,他们已经变成了以抢劫杀人为乐的恶魔。

  最后,被朝廷派出的多路大军,将黄巾平定,可死了多少人?没人能数的清!

  而从黄巾之乱后,朝廷的威望,以及大汉整体的实力,都减弱了太多!

  而刘瑾记得,前世之时,黄巾闹得最凶的,正是幽州,冀州,豫州,以及关东地区。

  如今,幽州一片太平,而冀州境内,也没有太平道的踪迹。

  只有青、兖、徐、以及豫州等地,有太平道的影子。

  而刘瑾的矛头,自然对准了兖州青州等地。

  刘宏,也派出了不少人手,在到处捉拿太平道之人。

  刘瑾要在这些小丑露出水面之前,便将他们淹死在水里!

  ……

  离开了锦绣山庄,刘瑾又来到了军营之中。

  经过了两年多的训练,还有那丰盛的伙食,两万镇北骑兵,一个个人高马大,生龙活虎。

  同两年前相比,这些骑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简直判若两人!

  虽然他们之中,有一大半,都没有上过战场。

  不过,他们身上那凶悍的气息,让人很难相信,这些骑兵在几年前,还只是普通百姓!

  此刻,两万镇北军,被分成了十支,每一支骑兵,人数为两千,由各自的军侯统帅。

  他们分成了五个战场,每个人皆手持木制长杆。

  而长杆的杆头,还裹着布,布上粘着石灰粉,两两对战。

  打输的一方,需要给打赢的一方,洗脚洗衣物。

  要一直持续到下一次大比,而且失败者的作战训练,也要比战胜的一方,多出不少。

  如此一来,战败的士兵,他们不甘失败,都争分夺秒的,卯足了劲训练!

  而作为战胜的士兵,为了保持战绩,自然不会落后于战败的士兵。

  于是,每次军营大比之后,士兵们的训练场面,都堪称火爆!

  很快,经过一番激烈的对战,交战双方的结果,终于出来了。

  此刻,战胜的士兵,一个个鼻孔朝天,趾高气昂的。

  而战败士兵们,虽然一脸的失望,不过他们却暗中握紧了拳头。

  同时,心中暗暗发誓,下次大比,一定要找回场子来!

  看着比赛落幕,刘瑾对着颜良吕布等人点了点头。

  随即,在士兵们崇敬的目光中,领着胡车儿和十几名玄武卫,离开了军营。xǐυmь.℃òm

  玄武卫,是刘瑾命胡车儿组建起来的,人数虽然只有五百,可是这五百人,皆是江湖游侠儿出身。

  每个人的身手,都十分矫健,并且出身都十分清白。

  他们都是经过暗卫层层把关,最后才成功被招募进玄武卫的。

  包括这五百人的住处,家人成员,包括做过的大事小情,都被暗卫成员查的清清楚楚。

  而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刘瑾,以及镇北将军府,还有刘瑾身边的重要文臣!

  毕竟以后刘瑾的敌人,可不会少,其中难免有狗急跳墙的。

  不久之后,刘瑾回到了府中,还没等刘瑾屁股坐热,便有一名玄武卫,手拿一封密信,急匆匆的跑进大厅。

  待玄武卫来到刘瑾的身前时,随即单膝跪地,双手高举着书信,大声汇报道。

  “报!主公!有暗卫弟兄,送来了密信!”

  胡车儿见状,迈开大步,上前抓住书信,随即交给了刘瑾。

  将书信拆开,刘瑾皱着眉头,仔细的读了起来。

  “哼!想要休养生息?想得挺美!”

  看完书信之后,刘瑾不由得冷哼了一声,随即对着还半跪在地的玄武卫吩咐道。

  “去将公达先生,还有元常先生,以及仲德先生喊来将军府,就说本将军,有要事,同他们三人相商!”

  “诺!”

  玄武卫闻言,顿时恭敬的应了一声诺,随即转身大步离去。

  如今,钟繇已经不在山庄之内,管理山庄,而是担任代县郡丞。

  而荀攸,在去年的时候,便升任代郡太守一职。

  至于仲德,是程昱的字,程昱,兖州东郡人。

  因为其家相邻颍川,所以,程昱早年一直在颍川学习。

  同钟繇,荀攸二人,也是熟识,相互也有书信来往。

  因二人得知程昱虽身具大才,却一直不能一展所长,于是,二人便向刘瑾推举程昱。

  对此,刘瑾自然不会将如此大才拒之门外。

  程昱这个名字,虽然没有诸葛亮周瑜等顶尖谋士响亮。

  可是他的智慧,却并不比那些顶尖谋士弱上多少。

  没过多久,刘瑾就听到大厅之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刘瑾放下手中茶水,随即抬头向门口望去,只见从大厅门口处,先后走进来三人。

  这三人,正是,荀攸,钟繇,以及一名三十六七岁,身高八尺有余,留着长髯的中年人。

  这名中年人,正是程昱!他容貌虽然俊朗,可眼神却有些阴鹜。

  眼中还时不时的闪过一丝精光,让人看了不敢有丝毫小觑之心。

  “我等见过主公!”

  三人来到大厅中央后,皆躬身行礼,随即,在刘瑾的示意下,三人坐在了大厅的一侧。

  “不知主公唤我等前来,有何要事?难道那个太平道,又不安分了?”

  看着脸色疑惑的钟繇,刘瑾摇了摇头,随即将桌案上的密信,递给了钟繇。

  钟繇恭敬的接过书信,随即将书信的内容读了出来。

  原来,是南匈奴久攻中部鲜卑不下,使得族人伤亡不小,族内粮草也不能为继。

  而且,还有魁头一部,也时常派兵侵扰,外加乌桓虎视眈眈。

  于是,匈奴单于打算放弃攻打和连一部,守着侵占的大片草原,开始休养生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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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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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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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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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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