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请刘将军放心,我丘力居,一定会守护好正在收割粮食的汉人百姓的。”
刘瑾闻言点了点头,随即对着后方挥了挥手。
只见那些身着黑甲的骑兵,身体虽然早已疲惫不堪,可行动却丝毫不慢。
只见他们将同袍的尸体放到马背上,随即驱赶着马群,跟上了自家将军。
此时的夏育,抬头看了一眼正在天空上盘旋的那不知名的大鸟。
随即将视线看向了地面上横七竖八的死尸,对着身边的副将开口吩咐道。
“将这些尸体烧了吧!”
“诺!”
副将闻言,恭敬的应了一声诺,却并没有立即转身,而是看着夏育欲言又止。
夏育见状,笑着摇了摇头,对其开口说道。
“本将军知道你想要说什么,无非是鲜卑骑兵就快追来,为何不一鼓作气,同乌桓骑兵携手,灭掉他一支鲜卑?”
副将闻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丘力居,随即对着夏育点了点头。
“刘将军既然说撤退,定有其用意!而且,两路鲜卑一前一后,我军也没有信心,能在他们汇合之前,就灭掉其中一路!还是按照刘将军所说的做吧!”
说罢,夏育伸手拍了拍副将的肩膀,随即一脸感叹的开口说道。
“草原,已经变了天!而紧随其后的,很可能是朝廷!所以,以后我等行事,要更加小心!而做出的选择,也要更加慎重!”
副将闻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随即再次对着夏育拱手行礼,便转身组织骑兵搬运尸体去了。
不久之后,一座用尸体堆成的小山,冒起了火光,并且越烧越旺。
而汉军和乌桓骑兵,也相继离开了此处。
两军刚离开不久,西方便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
听着密集的如雨点一般的马蹄声,以及不停颤抖的地面,想必来人的数量,定已过万!
很快,一支人数约为一万五千左右的鲜卑骑兵,携带着令人心惊的气势,赶到了那座不停散发着青红火焰的小山前。
此刻,空气中,满是令人作呕的烤肉香味,以及那还未消散的血腥味。
“踏踏踏……”
只见西部鲜卑的将领,拍马绕过了尸山,随即举目向前望去,顿时,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因为,他看到了这方圆十里之内,竟然布满了深浅不一的马蹄印。
这些马蹄印,密密麻麻,一直向前蔓延,根本数不清,不可能是几千骑兵能留下来的。
而覆盖方圆十里范围,那这支骑兵,最起码也有四五万!
望着马蹄印离开的方向,鲜卑将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随即毅然决然的调转马头。
待他来到自己大军之前后,便对着大军挥了挥手,一行一万多人,就这样离开了。
追击?除非他们不想活了!如此多的大军,定是汉军和乌桓骑兵,已经同那支黑甲骑兵碰头了。
而且,他们还灭掉了辽西鲜卑的近万骑兵!
他中部鲜卑加上辽西鲜卑,整整八万骑兵,都没在人家手中讨得到好。
就凭他西部鲜卑这一万五千骑兵?给人家塞牙缝吧!
待西部鲜卑离开了强阴之后,中部鲜卑的大军,也收到了黑甲骑兵,已经进入汉地的消息。
他西部鲜卑聪明,和连也不傻,也没有继续追击,而是直接带人返回了鲜卑王庭。
对于追击那支黑甲骑兵,和连的心中,是有些抵触的。
并不是他怕了那支骑兵,是因为,他的父亲檀石槐,在那支骑兵队伍之中。
想都不用想,他父亲若是被押解到大汉帝都,那定是十死无生。
而这种结果,不正是他和连所期待的吗?!
而他父亲一死,那鲜卑的王,就是他和连了!
于是,和连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向着草原深处,那王庭方向奔行……
……
一路疾行,到黄昏时分,刘瑾等人已经过了高柳城。
又向前行出十数里后,刘瑾才命人就近找了一处视线开阔之地,开始安营扎寨。
此刻,无论是士兵还是战马,都已经快达到了极限。
就连刘瑾,此刻都觉得腰酸背痛,脑袋也涨的厉害。
简单的吃了一些肉干,刘瑾便取出兽皮铺在地上,随即倒头就睡。
而当刘瑾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了,并且,已经日上三竿。
舒展了一下身体,刘瑾感觉他的手臂,还是有些酸痛,胸口也有些疼痛!不过,却比昨日要强上许多。
虽然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不过刘瑾并没有着急赶路,而是等到中午时分,刘瑾才领着大军,继续赶路。
这次,他返回代县,是为了将战马送回马场。
而后,他便要押送檀石槐,前往洛阳,面见天子,接受封赏!
此地,已经是代郡范围,距离代县,也并没有多远。
以往,千八百里,刘瑾就觉得距离很远了。琇書網
不过,在去过了草原之后,刘瑾便觉得,千八百里的距离,是如此的近。
高柳城,距离代县只有五百多里,此时已经是中午时分,当天,是不可能抵达代县了。
在第二日黄昏的时候,刘瑾才成功抵达代县。
吩咐士兵,将所有马匹,尽数赶回马场,随后,刘瑾便前往了太守府。
而看着平安且得胜归来的刘瑾,赵奕顿时激动的热泪盈眶。
只见他死死地抓着刘瑾的手臂不肯松开,脸上,满是激动的喜悦!
这在常人眼中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被刘瑾做成了。
而且不止如此,刘瑾还重创了鲜卑,将整片草原彻底搅乱。
他代郡,将会迎来长时间的和平,整个幽州,也不会再有战乱!
而凭借如此大功,刘瑾定能封侯拜将!成为大汉最年轻的有名号将军,成为因功劳,而封侯的侯爷!
刘瑾同一脸激动的赵奕,谈论了许久,其中包括刘瑾对未来的计划。
虽然只是计划的雏形,却还是将赵奕听的一愣一愣的。
直到刘瑾告辞离开,赵奕都没有缓过神来。
因为,刘瑾的话中,蕴含了太多惊人的事情,以及刘瑾对未来发生的事,进行的推断。
而他赵奕,以及整个赵家,都会参与其中,并且占据着很重的份量。
“呼……”
独自坐在太守府良久,赵奕这才长出了一口气,随即缓缓站起身。
只见赵奕的目光,看向大门之处,嘴中喃喃道。
“贤侄,既然你想改变,那就放手去做吧!能闹多大就闹多大!就算最后失败了,那还有我们这帮老东西在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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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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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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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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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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