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您终于平安返回了!”
看着强忍着内心激动的高顺,刘瑾微微一笑,随即伸手拍了拍高顺的肩膀。
“有你等这些大汉勇士,就凭他们鲜卑人,还留不住我刘瑾!”
“哈哈哈!没错!有颜良和文丑将军,以及俺胡车儿在,谁能伤了主公?!”
“你这厮,是不是忘了谁?!”
面对吕布一脸不悦的发问,胡车儿故作茫然的左看看右看看,最终却摇了摇头,说道。
“没忘了谁啊!就我们几个啊!啊!对了,还有我北军骑兵的勇士!他们也是好样的!”
“你这厮……”
“哈哈哈……”
看着胡车儿滑稽的模样,一众将领们,顿时笑翻了,就连刘瑾,也有些忍俊不禁。
自从鲜卑王庭被破,除了吕布之外,颜良等人,都已经改口称呼自己主公。
这说明,刘瑾的一系列举动,已经彻底的将几人折服!
“报!将军,我军东五十里处,发现鲜卑大军八千!”
看着眼前的暗卫成员,刘瑾微微一笑,随即对着荀攸开口说道。
“这辽西鲜卑,一返回部落,就来围堵我军,还真是不知疼!”
荀攸闻言,脸上也没有丝毫的紧张之色。
“主公,虽然他们晚了一步,对我等构不成威胁,不过,我等还是尽快赶往强阴城吧。”
刘瑾闻言,笑着点了点头,随即便打算吩咐众将,开始行军。
“报!”
就在这时,又有一名暗卫成员,从众人的西方快速奔来。
“报!将军,据暗卫弟兄送来消息称,我军西方的武泉城附近,发现鲜卑大军一万五千!”
“他西部鲜卑,也收到了消息吗?不过,你们已经晚了一步!”
说罢,刘瑾微微一笑,随即猛地举起手中长枪,口中大喝道。
“全速行军!”
“轰隆隆……”
大军再次快速奔袭,卷起了漫天尘土。
……
强阴城,作为雁门郡的边境城池,它依山而建,地势险要。
强阴城的两侧,是陡峭的强阴山,再向西数十里,山势才逐渐变缓,最终止于盐泽。
而东部,山势却愈发陡峭,绵延五十余里,直到临近高柳城,才逐渐变缓,直至消失不见。
而强阴城,就建在山坳中,骑兵想要攻破,无疑是难比登天。
而以往鲜卑骑兵,进攻雁门之时,都是绕过盐泽,来到强阴山后,再向东进,沿途劫掠。
可以说,一旦刘瑾进入强阴,那么鲜卑骑兵,便只能打道回府了。
除非他们绕过盐泽,在进攻强阴,不过,这样一来,他们很可能会被汉军围死在汉境。
他们鲜卑,经过这两年的接连惨败,已经不能再继续冒险了。
而且,如果刘瑾进入强阴之后,还会傻傻的在强阴城逗留?估计他们一进入强阴,就会进入大汉腹地。
终于,经过了半个时辰的奔袭,刘瑾等人,抵达了强阴城下。
此刻,所有骑兵看向强阴城上插着的大汉旗帜,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来军止步!”
待大军距离强阴城还有五十米左右的时候,一道箭矢,突然从城墙上激射而下,插在了大军的前方。
刘瑾见状,顿时收敛起了脸上的笑容,随即皱着眉头,挥手叫停了大军。
刘瑾抬头望去,只见臧旻,正身着铠甲,面无表情的站在城头上,注视着自己等人。琇書蛧
“呼……”
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刘瑾双腿一夹马腹,缓缓向前奔出几步,随即抬头,对着城上的臧旻说道。
“臧旻将军,只数月之别,难道将军就不认得我刘瑾了?”
见城墙上的臧旻只是冷冷的看着自己,并没有答话,刘瑾眉头皱的更深了。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刘瑾指着身后马背上的檀石槐,再次开口说道。
“本将此番前往草原,攻破鲜卑王庭,擒拿了鲜卑大首领檀石槐!如今返回我大汉境内,请将军打开城门,放我等入城!”
城头上的臧旻闻言,虽然脸上平静,可是他心中,却卷起了惊涛骇浪。
“他做到了!他真的做到了!他竟然做到了!!”
臧旻忍不住在心中狂呼!这是何等功劳?!绝对可以封侯拜将!
而刘瑾才多大年纪?!就凭借功劳,封侯了?!
没错!是凭借赫赫战功,而不是他的身份!
难道,大汉就要出现第二个封狼居胥,饮马瀚海的冠军侯?!而且,还要更加年轻?!
想到此处,臧旻的内心,已经充满了嫉妒!
他臧旻,虽然战功没有刘瑾那么夸张,可是,他却为大汉征战了半生!
可他至今,才是一个区区校尉!竟然不及刘瑾两年之功?!
当时,他正在雁门郡的阴馆城,驻守雁门郡。
待听说有一支黑甲骑兵,领万余名汉人奴隶,从草原深处返回时,他直接震惊的呆立当场。
在见到了高顺之后,听了高顺的话,臧旻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听错了。
而得到高顺的肯定答复之后,臧旻直接挥手喝退了高顺,随即,他将自己关在大帐之内整整一下午。
如今,他亲眼看到了刘瑾,携着大胜,凯旋而归,他已经忍不住心中的嫉妒和那熊熊怒火。
深吸了一口气,臧旻对着刘瑾遥遥的拱了拱手,随即开口说道。
“刘瑾将军,本将的探子来报,说你等后方,有鲜卑大军五万之众,正在追击你等!而且,东西两方,也有追兵!本将不知他们何时到达,所以,本将不会冒着风险,将你等放入城中!而且……”
说到此处,臧旻微微一顿,随即迎着城下近两千人的目光,再次开口说道。
“而且,刘瑾将军此行,并没有通知我并州军!所以,将军还是另谋出路吧!”
臧旻话音一落,刘瑾身旁的诸将,皆一脸的怒容,眼睛也死死的盯着臧旻。
而刘瑾闻言,脸色瞬间变得冰冷无比,语气也如寒冬腊月一般,对着城上的臧旻说道。
“臧旻将军,为了洛阳城中的那几个蛀虫,为了你我二人的口舌之争,你真的想好了?就算不惜抄家灭族,也要将我刘瑾,彻底扼杀?你,真的想好了?”
听着刘瑾那冰冷的语气,感受着城下那几乎凝结成实质的杀气,臧旻的心中,有一瞬间,出现了一丝动摇。
不过很快,那略微动摇的心,就被臧旻给稳住了,只见臧旻语气坚定的说道。
“不放你等入城,不是因为你我二人的恩怨,而你口中的蛀虫,本将也不知是何人!本将是护鲜卑校尉,守护雁门郡,乃是职责所在!就算陛下知道了此事,也不会怪罪于本将!”
说罢,臧旻就要转身离开,却听到刘瑾开口说道。
“希望你被诛灭全族的时候,不要后悔今日的决定!”
臧旻闻言,身体一顿,随即毫不犹豫的走下城头,此刻,他内心中想到。
“你刘瑾,不是号称人杰吗?看这次,面对三路鲜卑大军围堵,你区区两千骑兵,该如何逃出升天?!至于抄家灭族?那也要你成功逃出升天才行!不然的话,你只是一个莽撞带兵,深入草原,却被鲜卑围堵至死的莽夫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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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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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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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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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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