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轻轻地端起碗筷,递到了刘瑾的身前。
“兄长,小妹并不精通此道,就请简单的吃一些吧。”
刘瑾闻言一愣,接过了碗筷,随即面带惊疑之色的,对着荀采问道。
“这饭菜,是出自你之手?”
荀采闻言,忍着心中羞涩,强装镇定的,对着刘瑾轻轻点了点头。
见状,刘瑾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将粟米饭,夹入口中。
而荀采还特别细心的,端起手中方盘,凑到了刘瑾的身前,方便刘瑾夹菜。
刘瑾见状,将碗中的粟米饭,一股脑地倒进了小菜中。
随后将碗放在了方盘之上,拿起那盘混合着粟米饭的菜,开始大口地吃了起来。
大吃了几口之后,刘瑾又是一愣,这饭菜的味道,还真不赖。
荀采见状,掩嘴轻笑一声,随即轻轻地将方盘放在方柜上。
随后荀采整理了一下衣裙,又优雅的坐在了小凳之上。
轻轻地抬起玉手,托住香腮,看着刘瑾大口地吃着自己亲手做的饭菜,荀采心中竟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甜蜜。
眼前这个男人,同她相识不过两天,可是,他是得到自己父亲大人肯定的人。
可以说,只要时间一到,他便是自己今后的夫君。
荀采对于婚姻,有一种执拗的坚持,她认定一人,便是一生。
无论这人贫穷富贵,无论年少或者年迈,甚至是天人永隔,那这份感情,都不会有任何改变,至死方休。琇書蛧
本来心中还有一些担忧,怕自己父亲大人将对方说的如此完美,怕是其中有许多虚假成分。
可是,在同刘瑾相处的短短两天,荀采便已经认同了刘瑾。
而第一次见到刘瑾,他说的那番话,在荀采看来,只有真正的男儿,才能说出来那番话。
他还如此的上进,不为美色迷惑,心中有自己的坚持,家世清白,为人仁义果敢。
而她所接触过的那些颍川才子们,就算其中,有的文采不比刘瑾差。
可是,他们同刘瑾相比,身上还是少了点什么。
一大碗粟米饭,加上一大碟菜,被刘瑾吃的丝毫不剩。
看着刘瑾吃的如此香,荀采脸上的笑容,再次扩大了不少。
“如果兄长没吃饱,后堂还有饭菜,小妹这就给兄长端来。”
说罢,荀采就要起身,却被刘瑾一把拉住了。
看着脸色微红的荀采,刘瑾赶紧放开了抓着荀采手臂的手掌。
“为兄吃饱了,就不用劳烦荀采妹妹再走一趟了。”
荀采闻言,脸上的红润缓缓消退,一抹动人的微笑,再次浮现在了那绝美的脸上。
“兄长,就算不前去加饭菜,也要把这碗筷,送回后堂去呀。”
说罢,荀采从刘瑾的手中,拿过碗筷,放入方盘里,对着刘瑾嫣然一笑,随后迈动脚步,离开了此处。
看着荀采离去的倩影,刘瑾嘴角微微上扬,嘴中喃喃道。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呢……”
摇了摇头,刘瑾收敛了心神,随后拿起竹简,将目光放在了竹简之上。
过了不久之后,荀采的倩影,再次出现在了藏书房之内。
看着已经看的入神的刘瑾,荀采轻手轻脚的坐在了刘瑾的身边,没有出声打扰,随后也拿起一卷竹简,看了起来。
……
之后的两个月内,刘瑾除开跟随荀爽前去拜访士族名儒之外,其余的时间,刘瑾都会来到荀府的藏书房之内。
每当刘瑾进入藏书房的小院之中后,都能看到荀采的身影,正坐在藏书房内,等候着自己。
每到午时,荀采都会起身离开,当她再次现身的时候,手中都会端着饭菜。
而经过这一个月的相处,二人也越来越熟悉,有时二人看的累了,也会停下休息片刻,相互谈论着彼此的过往。
每次刘瑾说起自己的事后,荀采都会不发一言,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安静的听着。
刘瑾诉说着他幼时的经过,又同荀采讲起了他在草原征战的经过,以及关于锦绣山庄的情况。
听着刘瑾说着锦绣山庄那优美的风景,以及百姓的淳朴,荀采每次听到此处,都会一脸的向往。
尤其是听到刘瑾说到冬天,当皑皑白雪,将山庄覆盖之后。
那壮观的景色,不停地浮现在荀采的脑海中,经久不散。
当听到刘瑾踏上征程,同凶狠的鲜卑人在战场中厮杀,荀采听得忍不住攥紧了小拳头,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在听到高阙百姓的惨状后,荀采又忍不住潸然泪下,表情凄婉。
而荀采的过往,就显得枯燥乏味,虽然她出生在名门望族,可是自幼,她的父亲便对她十分严格。
自从懂事起,荀采的印象中,除了吃饭洗澡睡觉,就是琴棋书画,女红等等。
从早上睁开眼睛,一直到黄昏时分,才会停止。
很难想象,一个女儿身,荀爽竟然还对其要求如此之高。
按照荀采的话来说,她父亲自从发现她在文学上的天赋之后,便竭尽全力的培养着荀采。
不过,对此,荀采却没有丝毫怨言,反而是十分感激自己的父亲。
因为,就算再如何劳累,她也比边境的女子,要幸运的太多。
对于这个无比懂事,文静淡雅,又长相绝美,博学多才的荀采。
刘瑾只觉得自己的内心,再次被狠狠地触动了。
而两个月的时间,刘瑾只读了荀家藏书的冰山一角,如果想要将其全部读完,没有个一两年,是做不到的。
这一日,刘瑾如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了荀家,正巧碰上了荀彧和荀攸叔侄二人。
这两个月,基本上每天早晨和黄昏时分,刘瑾都会碰到他们叔侄。
每次,刘瑾都会同他们二人交谈一番,如今,他们之间,已经很是熟悉了。
“彧,见过兄长。”
在见到刘瑾之后,荀彧便郑重其事的,对着刘瑾行了一礼。
而荀攸,也笑着对刘瑾拱了拱手,却没有开口说些什么。
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叫瑾叔?还是叫贤弟?!估计叫刘瑾贤弟,他会被荀爽打断腿。
可是叫瑾叔?荀彧同他是至亲,叫荀彧族叔还没什么。
可是刘瑾,他荀攸实在是叫不出口,虽然刘瑾说过,各论各的。
可是,只他们二人在场可以,但若是这话落到荀爽耳中,他荀攸,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所以,他每次见到刘瑾,都只行礼,很少开口说话,就算说话,也是以将军相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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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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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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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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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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