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返回的当天,刘瑾就派出庄中人手,将百姓们的工钱发放。
不到两个月的劳作,妇女最少都能拿到一百五十钱,而成年男子,最少都有两百钱可拿。
这两百钱,对于富人来说,丢了都不会心疼,可是对于这些百姓们来说,这两百钱,已经是不小的数目了。
收到了工钱后,百姓们都欢天喜地的离开了山庄,他们的心中,都十分期待秋收的到来。
因为秋收不仅可以收获自家粮食,如果自己搞得麻利一些,还可以赶上北上收粮食的招募。
春种加秋收,一共工作也不到四个月,就能获取最少四百钱。
如果一家之中,派出两个人,就算其中一人是妇人,那两人一年也能赚到六百钱。
六百钱,就算他们一家人不耕种,只靠这六百钱,就能养活一家人,甚至还绰绰有余,
如果再耕种一些田地,或者打一些零工,那么他们一年还会存下不少钱财。
这个时代,百姓家中有存钱,还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尤其是在幽州这等边陲之地。
如果运气好,能赶上山庄招募工人,就算去铺路,干一些粗活累活。
那得到的钱财,也不是小数目,而且还管饭。
而此时的刘瑾,正在山庄的工厂之中,同一名身材普通,身体却十分强壮的青年,正在交谈着什么。
只见这名青年,十七八岁的年纪,长相也很普通,皮肤也很黑,开口说话也结结巴巴的。
“马钧,本庄主的工厂,规模如何?可还全面?”
“回……回庄主,属……属下还……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大的工厂!真……真是不可思议!”
闻言,刘瑾微微一笑,随即伸手拍了拍马钧的肩膀,开口说道。
“你的才能,本庄主听你兄长说过了,而且,刚刚在工厂之中,你也证明了自己!如今本庄主这工厂之中,还缺少一位能带领匠人们,将工厂再次壮大的领导者!”
说到此处,刘瑾看了一眼表情逐渐被震惊之色覆盖的马钧,随即笑着开口说道。
“以后,你便是锦绣山庄之内,所有工厂的领导者!希望你能领导匠人们,不断创新!尤其是武器和弓弩方面!”
“这……这……庄主!钧刚来山庄,怎……怎可……”
“本庄主说交给你,就是交给你!本庄主用人,就是唯才是举,能者上弱者下!而你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本事,工厂中的匠人,对你皆心中叹服!这个领导者,以后就是你的了!”
说罢,刘瑾不等马钧答话,便一把拉住马钧的手臂,向着自己的小院方向走去。
马钧见状,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任何话语。
此刻,马钧望着刘瑾的背影,脸上满是感动之色,他的眼眶,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湿润了。
待二人离开后,围在此处的一众工匠们,顿时炸开了锅。
只见他们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开始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而马钧的兄长马铭,此时正被一群工匠围在中间,皆对其祝贺。
而马铭,此时已经笑得咧开了大嘴,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刘瑾领着马钧来到了自己的小院中后,径直的走到了石桌旁,并且示意马钧坐下。
随后,刘瑾从小院的木架上,拿一架弓弩,回到了石桌旁缓缓坐下。xǐυmь.℃òm
“马钧,这便是我大汉军中精锐所使用的弓弩!射程虽远,威力也还过得去,不过,本将军却还是不满意!”
说罢,刘瑾搭上一支箭矢,对着小院门旁的一棵大树射去。
“嗖!”
只听一声轻啸过后,那支箭矢,便狠狠地钉在了树干上,入木三分,而箭尾还在不停地颤动。
随后,刘瑾再次搭上一根箭矢,瞄准了树干,射出了一支箭矢。
“近距离,弓弩威力足够,可是过了五十步,加之箭矢被兽皮阻挡,威力就小上太多!”
说到此处,刘瑾面色变得有些严肃,对着正仔细聆听的马钧,说道。
“本将军很快就会再次踏上草原,到时候,可能面临数倍于己的敌军骑兵!而骑兵冲锋,呼吸即至,如果手动换箭,时间也会浪费太多!”
说罢,刘瑾将弓弩缓缓放下,并且将之推到马钧的身前,再次开口说道。
“本将军曾在书籍中,看到有一种弓弩!这种弓弩,安装了箭匣,设有拉杆,可以连发!而且威力和准度,也不比普通弓弩小!不知你能否将其制造出来?”
马钧闻言,眉头先是一皱,随后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感兴趣的神色。
只见他没有立刻回答刘瑾的话,而是顺手拿起了弓弩,嘴中喃喃道。
“箭匣……扳机……拉杆……?”
只见马钧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不停地翻弄着手上的弓弩。
“箭匣倒是容易……可若要威力足够,那必须要多根牛筋……”
“可牛筋反复捶打,虽韧性好,但是想要用拉杆将其拉动,绝非易事……”
“就算能将其拉动……可用不了多久拉杆就会承受不住这股力道,从而折断……”
“至于连发……箭匣……掰动拉杆换箭……”
马钧旁若无人般的,一直皱着眉头喃喃自语。
过了许久之后,马钧眼睛猛地一亮,随即皱着的眉头,也疏散开来。
“……对了!可以用铁制拉杆!再调整其长度,这样不但省力,还不会损坏!就是制作有些困难……”
……
又过了许久,马钧这才放下手中的弓弩,随即抬起头。
见到刘瑾正面带微笑的注视着自己,马钧猛地一愣,随即站起身,一脸歉意说道。
“庄……庄!属……属下一时……一时太过投入……”
“无妨!”
刘瑾闻言,还不等马钧说完,便笑着挥了挥手。
果然,似马钧这种能人异士,都不可按常理推断。
这马钧,只要全身心的投入到研究当中,似乎与世隔绝了一般,身外的事物与声响,都不能惊动他分毫。
而且,他在投入其中后,就连说话都不结巴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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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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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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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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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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