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没想到的是大祭司通过预言让一位异世界的少女成为了蜂族新一任的女王。
而就在事情稳定下来时,失踪的王女杀回王城,试图夺取她失去的一切。她一直在暗中积蓄力量,直到羽翼丰满。
这位王女先是收买了王宫的一部分大臣,侍卫,奴仆,之后命令自己私养的军队攻城,她则在亲信的帮助下带着大部队杀到王宫。
一切来的太过突然,所有人始料未及,最后褚渊带着剩下忠于卢童童的士兵断后,霍尔则护送卢童童逃离王城。
这场叛变王宫乱作一团,连大祭司都突然消失不见踪影。
王宫被这位归来的王女掌控,王城再不复往日的宁和。
彼时,江白刚接了一个大单,亲自把一批高级蜜和蜂王浆送给一个大客户,才出门,就听见了马蹄声,哭嚎声和奔跑声混杂在一起让人心烦意乱的杂音。
她看见不少平民争相往城郊外逃,各个拖家带口,还有人频频朝后看去,就好像身后有洪水猛兽一般。
四处是逃窜的人群,乍一眼看去那拥挤的人群就好像和花节那时一样热闹,如果人们的脸上没有惊慌和恐惧的话。
这样的反应让江白心里咯噔一下,她逆流而上,与人群走向了相反的道路。
人太多,等她跑回店铺时,秋家兄弟俩已经不在了,她没有耽误时间,又跑回家到处转,桑榆和奚吟也不见了,连地下室的门也不知道怎么打开了,南枝和刚捉回来的黎羽统统消失不见。
江白一脸懵地看着空荡荡的家,她,她这是被偷家了?
不!
她的小蜜蜂啊!
她花了那么多时间才抓到的小蜜蜂啊,一只都没了!
江白心痛,她的事业刚刚起步就夭折了。
她哆嗦着解开腰间的钱袋,掂量着重量,这是她刚到手的金币,还热乎着。她热泪盈眶地,小心翼翼地摸着钱袋,还好,钱还在。
她的心肝啊,呜呜呜……
一朝回到解放前,江白情绪低落,只有钱币能给她些安慰。
桑榆,秋萤秋露,奚吟,还有南枝和黎羽,这几人的名字她一一默念了一遍,她不指望这几人还会回来,所以她决定还是再抓几只新的。
不过在此之前……
她看了眼今天无月的夜晚,还是先逃吧。
回来的路上,系统已经告诉了她事情的始末,她也不想跟那位王女的军队硬刚惹一堆麻烦,她不喜欢麻烦,所以……还是逃吧。
打定主意,她便将家里的东西收拾一下,把所有的钱带上后,拎着一个大包袱出门。
她遥望着城门口的方向,厮杀声响彻云霄,不少平民被马蹄践踏失去了性命,她叹了一口气,顺着人流往跟着他们往郊外跑。
也不知道男女主现在怎么样了。
——
“奚吟,你是叫奚吟对吧?不会说话吗,真是可怜的孩子啊……”
在奚吟还是孩童时,他常常一人坐在溪边发呆,因为他不会说话,少有孩子跟他玩。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看见奚吟都会惊艳他的长相,可得知他不会说话,是一只残疾蜂时便只剩下怜悯,村里的老人每每看见他都会叹一句可怜。
连他自己都觉得可怜。
后来,他长大一些,可以采蜜了。
他变成了一只可以酿造蜂王浆的顶级蜂族,连他父母都惊呆了。因为他们只是普通人,儿子却超出了这个家庭的基因太多,优秀的不像普通人生出的孩子。
有了蜂王浆,父母高兴之余也很苦恼,因为普通人手握蜂王浆不见得是件好事,可是为了生活,父母还是铤而走险将蜂王浆卖了,家里的生活也开始好起来。
奚吟不觉得自己可怜了,他是一个可以为家庭带来价值的人,父母也不再因他不会说话整天唉声叹气。
就在日子好起来的时候,突变发生了,他可以酿造蜂王浆的事情暴露了。
为了利益,人的下限可以变得无限低,父母为了保护他死了,他不得不逃跑,失去了父母的他变成了一个孤儿。
因为他容貌出众,逃跑的路上他遇到了很多觊觎他美色的人,他艰难躲过,并将自己的容貌遮掩起来。
他逃啊逃,每到一个地方待不了多久就要去下一个地方,他成为了一只无父无母也无家的流浪蜂族。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很多年。
后来,他如以前一样逃到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小村庄,这里的青壮年少,多是一些老人和孩子,而他,也认识了一个少年。
少年比他小两岁,和他一样无父无母,被村子里一个老人收养着,也许是同病相怜,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朋友。
即便是朋友,他也没有告诉少年自己可以酿造蜂王浆。
直到……
收养少年的老人病重,需要很多的钱治病,他看见少年整天愁眉苦脸的样子心软了。
也许是在少年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缩影,他不想让这个他唯一的好友也成为一个孤儿,于是,他把一瓶蜂王浆给了少年,让他卖钱给老人治病。
少年也不傻,通过一些蛛丝马迹猜出了奚吟可以酿造蜂王浆,还高兴地跟奚吟保证道,说自己不会把这个秘密说出去的。
奚吟也很开心,自己帮助了朋友。
可后来……
少年不仅仅带回了医生,还有,拍卖会的工作人员。
他被出卖了,被自己唯一的朋友。
“对不起,奚吟,他们给了我很多钱,我也不想的,我不想一直过着穷困的生活,不想生病了都没钱治疗,你如果把我当朋友,就帮帮我好吗?”
这是他被带走前少年说的最后一句话,少年看上去是多么可怜啊,他却觉得恶心。
之后,他成为了拍卖品,像物件一样即将被某个有钱人买走。
“嗷呜!”
一声狼叫在林间响起,奚吟睁眼,弯月映入眼帘,他起身,走到火堆前,桑榆正在烤鱼,看了他一眼便收回目光。
他坐在火堆前瞧着火苗发呆。
也不知道怎么忽然梦见那么久远的事。
距离王城动乱已经过了七天,这七天里,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这时他才恍然,他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安稳的生活,现在赶路的匆忙日子都有些不适应了。
也不知道其他人现在是什么情况,还有老板……
他望向桑榆,桑榆是要回去找老板的,而他自然要跟着。
“桑榆,奚吟,真的是你们,太好了!”
两人抬头看去,只见秋萤一脸激动地带着秋露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少女和一个英俊的男人。
这名少女在见到奚吟时也很震惊。
“居然是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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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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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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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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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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