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桑榆想了想,又加了两个字,“老板。”
“嗯。”江白点头,满意他的上道。
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天色暗沉了不少,江白看了眼窗外,去厨房的抽屉里拿了把刀出来,她在桑榆疑惑的眼神中开口:“再过一会儿就到吃完饭的时间了,我准备去林子里再找些吃的回来。”
现在屋里储存的粮食只勉强够她一个人吃上一段时间,加上桑榆的话,就明显不够了。
这里离小镇很远,步行大概要两个小时,去镇上买粮食一来一回很麻烦,而且,江白身上的钱币已所剩无几。自从她来到这偏远的蜂族村庄,一只蜂都没抓到过,就更别谈卖蜂蜜赚钱了,所以在还没得到蜂蜜之前只能自力更生了。
“等一下不去采蜜吗?”桑榆问。
江白回答:“这个先不急,等明天再开始,我们今天先解决晚饭。不过在这之前,你得先换一身衣服。”江白先是扫了一眼桑榆单薄的穿着,接着从衣柜里翻出了一套冬衣。
“现在外面这么冷,你穿这么少可不行。”她把自己的旧衣递过去。
桑榆可能因为营养不良,个头不是特别高,只比江白多出一个头,江白的衣服他勉强能穿的下。
“……谢谢。”桑榆低头接过衣服。
江白摆摆手,大气地说:“这有什么,我是你老板,这点福利我还是给得起的。小桑啊,你跟了老板我,以后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
“……嗯。”
林子里,桑榆挎着篮子跟在江白身后,篮子里有各种不同颜色的果子。
冬天,这里的动物少得可怜,江白跟桑榆两人走了很久都没看见一只。两人越走越远,就在江白快没有耐心时,草丛里突然跑出来一只野猪横冲直撞。
江白眼睛一亮,她把匕首递给桑榆,眼中带着鼓励:“小桑啊,你是我第一个员工,现在到你表现的机会了,让老板我看看你的本事!”
“上吧,桑榆!老板我看好你。”
桑榆拿着匕首,看着前方的野猪,唇瓣紧紧抿着,而后他放下挎着的篮子,一声不吭地冲了上去。
野猪看见有人冲过来,二话不说用獠牙顶过去,桑榆敏捷地侧过身,接着用匕首用力地刺向野猪,但是野猪的皮太厚,不足以伤到它,反而激起了野猪的血性,一个劲地冲撞桑榆。
桑榆的体力很快坚持不住,没办法,他长期缺乏食物,身体得不到充分的营养,力气不是很大,也维持不了太久,很快,他就被野猪撞倒在地。
眼看他要丧命于猪蹄下,江白,英勇登场了!她一拳挥出去,“砰!”地一声,野猪当场丧命,尸体倒在桑榆眼前。
而轻松杀死野猪的人只是随意地拍了拍衣袖上不存在的灰尘,表情淡定,一举一动都透着随性。
桑榆敛下眼中的惊愕,踉跄地站起来把匕首还给江白。
“对不起。”他说,“我没能……”
江白打断他:“小桑啊,这很正常,毕竟不是谁都能当老板的。老板要是没一点本事,怎么能当老板呢?你身为员工要做的,就是以老板我为榜样,努力工作提升自己。最重要的是,多酿蜜,提高业绩,懂了吗?”
桑榆:“……懂了,老板。”
“嗯,孺子可教,不枉我的一番提点。”
“……”
野猪是被江白拖回去的,桑榆那细胳膊细腿根本拖不动。
“小桑啊,你看看,你老板我为了你能吃上肉,亲自上阵,你往后一定要努力工作知道吗?”
“……知道了,老板。”
两人晚餐终于吃上了肉,江白这几天吃够了干面包,尝到肉味时别提多感动了。
“小桑啊,你跟着我,以后吃肉少不了你的!”她一边吃一边说。
“……嗯。”
吃过晚饭后,桑榆就离开了,手上还拿着一个热水袋,是江白友情提供的。
“小桑啊,你老板我对你好不好?”桑榆还能记起那人说话时笑眯眯的样子。他把热水袋放进被窝里,之后烧水洗澡,等上床的时候被窝已经被烘地热乎乎的了。
他躺进被窝里,望着陈旧的天花板发呆,手缓缓摸上自己的肚子。第一次,他可以饱着肚子躺进温暖的被窝里,这种感觉太舒服,舒服地他很快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天刚亮,桑榆按时睁眼,眼中再无睡意。被窝里还是暖的,他无意识地在被窝里蹭了蹭,想到今天要采蜜,连忙爬起来穿衣服。
这个时候天还很冷,他套上江白送给他的冬衣后,这种冷意不再那么明显。洗漱过后他准备去找江白,却忽然想起昨日江白并未跟他约定什么时候出门采蜜。
桑榆犹豫片刻,还是出门了。
这两个月,天气真的非常冷,很少有蜂族外出采蜜,他出门的时候并未遇上自己的族人。到了江白居住的地方,他透过窗户缝隙看见里面的人还在睡着。
他想了想,没有敲门,就这么站在外面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
时间渐渐过去,光线越来越明亮,里面的人还没有动静,这次他决定叫醒里面的人。
他敲了敲门。
“谁啊?”一道迷糊的声音透过门扉传来。
“是我,桑榆。”
“是小桑啊……”江白半闭着眼冲过来给他开门又冲回去重新躺进被窝里。
听到门栓被拉开的声音后桑榆试探地推开了门,他瞧见那人躺在被窝里背对着他。
“老板,现在要去采蜜吗?”
“这么早?还是算了,我再睡一会儿,你要是饿了厨房还有面包,自己拿。”交代完江白又睡过去了。
桑榆只好坐着等她。Χiυmъ.cοΜ
江白再醒过来时已经快中午了,她打了个哈欠看见桑榆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拎着篮子,看见她醒了,把篮子放到桌上解释:“我去找了些果子。”
“嗯,不错,很有主动性。”她夸了一句。
“等吃完午饭我就带你去采蜜。”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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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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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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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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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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