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安静的坐着,一举一动都带着恬静,她今天真的很漂亮。
林北修这样想着,脸就红了。
自己怎么了,怎么每次都会下意识的想到她。
“你好班长。”
林北修一愣,扭头看去,是一个娇小的女生站在自己旁边,林北修还认识她,叫陈珍珍,好像是个性格挺内向的女生,也不爱说话。
“你这,不去跟他们玩?”
陈珍珍红着脸说道:“我不会玩,所以就没去。”
“哦,那找我什么事?”
“班长,我觉得你上次在新生联谊上唱的歌很好听,你能上去再唱一首吗?”
“本来我还以为你会选大冒险的。”
随后陈珍珍红着脸摆手,“如果你觉得为难那就算了,我就是单纯的喜欢听你唱歌。”
林北修是没想到那么久的事了,再加上又是老歌,居然还会被人记着。
看着小姑娘局促的样子,林北修实在是不忍心拒绝。
“好吧,去唱歌。”
“谢谢班长。”
林北修来到电视机面前,上面依然在播放着音乐,林北修拿上话筒,想了想,选了首歌。
林北修的动作自然被秦慕雪注意到了,看到他跟陈珍珍一起走到那里,尤其是那里还有几个不玩游戏单独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的女生。
让她开始吃起醋来,
随着音乐的响起,林北修也是缓缓唱了起来。Χiυmъ.cοΜ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
......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
“oh,越过谎言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
林北修特有的嗓音完美的唱出了这首歌,尤其是句句歌词深入人心,显然林北修是投入了感情。
那些人听到林北修的嗓音,都停下了游戏,往他这边看来。
秦慕雪神采奕奕的看着他,唱的真好听啊。
林北修早就完全投入了进去,眼睛都是酸的。
........
复读,究竟意味着什么?
比起其他人,复读生的压力是更大的,作为高考失利的一群人再一次的勇敢尝试,他们面对的是父母的期盼,背负的是更多的压力。
担心自己能不能考上,担心父母交的钱又一次打水漂,担心种种.....
林北修也是这样,一年的时间,将三年的知识都补上,何其的难,他只能比别人花费更多的心思,更加的拼命,更加的努力。
他的休息时间很少,每天写题写到半夜,张老爷子想着为他报个补习班,林北修拒绝了,他不想让爷爷花那么多的钱,最后还是自学。
一年的时间,他都是如此紧绷,累吗,是真的累,但他不想让爷爷担心,也就没说,独自一人承受,还差点得了抑郁症。
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学校,为了高考动员鼓舞,演唱会上学妹们唱的。
等到了高考那天,全世界都在为这群未来栋梁让路,林北修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暖。
有人给他送水,有好心的老板免费送水.....
高考结束的那天,他静静的走在靠江的街道上,任凭路灯打在自己身上,耳机里,是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
林北修觉得歌词真的是太对自己了,那天,他久违的哭了,绷不住了。
有释然,有轻松,这一刻,他不再去想任何事,只想好好的放松。
所有的委屈随着高考的结束而宣泄了出来。
也许这就是音乐的力量,在我们为生活奔波,劳累的时候,音乐有时能保住我们的最后一方净土。
..........
一曲终了,林北修低着头,久久没回过神来。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如果再来一次,他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掌声逐渐响起,众人听着林北修唱的歌,那是由衷的佩服,女生眼底都闪着小星星。
陈珍珍坐在一旁,更是能深切地感受到了他的情绪,由衷的说道。
“班长,唱的很好听。”
林北修点了点头,因为情绪关系,没有多说,把话筒递给她。
“你要试着唱吗?”
“我可...可以吗?”
林北修点了点头,“唱不好也没关系,之前不也有人唱跑调了吗,照样玩。”
陈珍珍这才鼓起勇气,选了首自己拿手的一首歌,开始唱了起来。
她的声音是清脆,但也算是别有一番风格。
秦慕雪坐在远处,更不是滋味了,她吃醋了,想揍林北修一顿。
大直男,跟自己就没话说,跟别的女生就嘎嘎聊,还唱歌。
秦慕雪气的看向桌上一瓶没开的酒,拿过来就喝了一大口,发泄自己的郁闷。
又因为不怎么会喝,差点被呛到。
等唱完之后,林北修也是笑着鼓励了一下。
他总感觉这女生和自己有点像,性格挺内向的,感觉说句话都要费好大的劲。
“谢谢班长。”
陈珍珍由衷的说道:“祝你和秦慕雪幸福,你们挺般配的。”
说完就走了,坐到了不远处,显然是害羞了。
林北修:.......
这都哪跟哪啊。
就在林北修不知所措的时候,秦慕雪坐到了他的身边。
林北修皱着眉头,鼻子耸动,尤其是看到她微红的脸颊。
“你喝酒了?”
秦慕雪点头,“是,陪我唱歌。”
说着就拿上了话筒,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
林北修受不了,甚至莫名的心虚。
“咳,你想唱啥?”
“就你刚才那首,你和我一起唱。”
听着她坚定的语气,也是重新调出了音乐,由秦慕雪起头,两人就再次合唱了这首歌。
看着两人合唱,众人也是跟着起哄,陈珍珍也跟着鼓掌。
她知道自己是没机会的,但她就是很感谢林北修。毕竟之前林北修因为班长的职务,一件小事帮过她,所以她更多的是想和林北修做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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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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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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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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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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