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现在已经三点多了,这感情走了快一天才到学校。
“那你今天是不是没吃东西呀?我娘早上给我带了火勺,现在还剩下了一些,你要是不嫌弃,先拿我的火勺填填肚子吧!”姜牧说道。
一听火勺,王林的肚子就叫了一声,羞的他耳朵立马就红了,捂着肚子摇了摇头,“不用啦,我娘也给我带了一些干粮,等会儿我收拾完之后再吃。”
听到王林这么说,姜牧也不坚持,看王林收拾了一半的桌子,知道他还要忙,姜牧就和三牛一起回自己的床上了。
路过王林的时候,姜牧才看见这么冷的天,王林穿的还是一双破布鞋,鞋头上被顶出来一个口子,大脚趾头顽皮的露在外边。
姜牧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收了回去,躺在床上补了一会儿觉。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屋子里只剩王林一个人正坐在桌子前看书。
“他们呢?”姜牧睡眼惺忪的问道。
“他们都去吃饭了。”王林说道。
姜牧坐直身子,“你咋不去吃饭呢?”
“我还不饿,想着看会书的。”王林腼腆的笑了笑。
“你看的啥书啊?”姜牧问道。
课本还没发下来呢,他手里是一本书都没有。
“是五年级的课本。”王林说道。
看姜牧惊讶的样子,他笑道:“我之前要帮家里干活,每天只能上半天的课,我的老师就把课本借给我读,我现在一天不看书就不习惯。”
王林从小记性就好,人聪明又机灵,他爹念过几年书,也识的几个字儿,小的时候教他认字儿的时候,就发现不管多难的字,王林学一遍就能记住。
所以他爹就把王林送到学校去了,结果才读了一两年,就遇到了饥荒,连饭都吃不上,就更别提读书了。
后来他爹娘也去世了,他姐姐为了让他们能吃上饭,起早贪黑的,一个姑娘家的,比村里一帮男人还要拼命。
一年读书花的钱不少,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就没再提过要重新回学校念书的事情。
还是他原来学校的老师,知道他在读书上是个好苗子,就特地走了半天的山路,来他们家找他。
他姐姐也知道他读书是个好苗子,但是之前她实在是太累了,每天除了想让她几个弟弟妹妹吃饱饭之外,也没工夫想其他的事情,就忽视了这件事情。
现在看见老师过来,想起他爹生前对王林的期望,就下定决心让王林继续去读书。
王林想要读书,喜欢读书,但是他没有办法让他姐姐那么辛苦的承担起这一切,就跟老师商量,去读半天书,剩下的半天回家帮姐姐忙。
老师来之前也没想到他家是个这种情况,听到王林的话又有些犹豫。
这种家庭本来上学就已经是来之不易了,如果按王林说的话,到时候耽误了学习成绩,那这钱岂不是白花了,他姐姐付出的努力不也都是白费了。
但是王林坚持,最后老师答应让王林这么做一段时间试一试,如果真的耽误了成绩,就老实待在学校上课。
王林在读书上是真的聪明也勤奋,每天天蒙蒙亮就起床,把前天学的复习一遍,等他姐起床之后就帮着他姐一起干活儿,然后去上学,等中午了再回家,一路上还不忘砍柴火和割猪草。
就这样坚持了半个多月,王林成绩从来都没有下滑过,一直都是班里的第一名,老师也就同意了。
老师也心疼王林,知道王林读书不容易,就让王林帮学校砍柴,然后抵学费,还会把自己不用的书借给王林,还好王林十分争气,你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到了钢铁厂附属初中。
王林会来这个初中也是因为如果他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话,到时候钢铁厂招工,会优先考虑他,而且校长给他学费全免。
“我家里就两床被子,我姐姐和弟弟妹妹们也都大了,不能再睡一个被窝了。我带的这床被子,还是我邻居家的婶子实在看不过去,就把她不要的被子拿了一床给我,我就带来了。”王林不好意思的说道。m.χIùmЬ.CǒM
姜牧听了十分敬佩,他十分清楚自己并不是特别聪明的人,三牛和姜尚都比他聪明,只不过他能静得下心来学,也挺努力的。
可自从知道要上这个高中,他就懈怠了不少,现在看王林这样聪明的人还这么努力,他这不聪明的人还在这儿想着玩,简直太不应该了。
“我以后是一定要留在城里的!我要让我姐不用那么辛苦的干活儿,我要让我的弟弟妹妹都能上学!”王林睡着,眼睛里满满的坚韧。
“咕噜~”他们两个正说的激情满满的,王林的肚子就叫了一声。
刚才还十分有志气的王林脸一下就红了。
“我们先吃饭吧。”姜牧从包里掏出火勺说道。
顾英华早上烙了十个粘火勺,他们当早餐吃了几个,中午又和姜大哥他们吃了一些,现在就只剩一个粘火勺儿了。
这火勺烙的就只有巴掌大小,也就够一个人吃的,不过姜牧还是分了一半儿给王林。
“咱俩现在就是朋友了,以后还要做两年的同学,这火勺咱俩一人一半儿,我娘自己烙的,可好吃了。”姜牧说道。
“不用啦,我姐也给我带了饼子,我吃菜饼子就行了。”说着王林从包里拿出了一个菜饼子。
“这有什么的,我分你一半火勺,你分我一半儿菜饼子,这不就行了吗。”说着姜牧塞了一半粘火勺给王林,又拿过王林手里的菜饼子,掰了一小半儿塞到嘴里。
这野菜饼子虽然是野菜和苞米面儿做的,但能感觉到王林她姐姐十分的用心,把野菜剁的碎碎的,和苞米面搅拌的十分均匀,吃下去虽然有些粗糙,但不至于拉嗓子。
这饼子也没有野菜的苦味儿,而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又有嚼劲又有玉米面儿的香甜,姜牧还挺喜欢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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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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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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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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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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