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的人家粮食被抢了,大冬天的坐在雪地里哭天嚎地的。
有人去河里抓鱼,掉进了冰窟窿里,也有人去山上打野鸡和野兔,没有在太阳下山前及时的下山,被活生生的冻死在山上。
还有人开始满山遍野的抓田鼠,把田鼠屯的那些粮食全都找出来,煮了吃,再把田鼠扒皮吃肉。
当然也有些人跟二队的亲戚里道儿的,想来借些粮食,只有嫁闺女的人借了。至于娶媳妇儿的,很少有人往外借粮食。
还好姜大嫂和姜二嫂的娘家,家里都有粮食。
像姜大嫂家,家里养蚕的,可以吃蚕和茧蛹,大家把茧放家里,弄个适宜的温度,也不会冻死,想吃的时候就把茧蛹拿出来一吃,变成蛾了也不要紧,蛾也是能吃的,把膀剪掉,下油锅一炸,一咬酥酥脆脆的。
说来也奇怪,顾英华不敢吃蚕,但是很喜欢吃茧蛹和蛾,前世的时候,她还会特意在放假的时候早起去早市,买上一些回家做。
至于姜二嫂家,家里住在山沟里,什么大锅饭和大炼钢铁,对他们的影响都不是特别的大,粮食倒也够他们吃的,他们队的锅碗瓢盆这些铁制品,都比二队的多。
“娘!给你吃烤麻雀!”姜牧和姜尚跑进来,小心翼翼的从兜里掏出来一小只烤麻雀,递给了顾英华。
顾元华看着姜牧手里的烤麻雀,上面还粘着一节线头。
说实话,她有点儿不太想吃,姜牧和姜尚在她见的这些孩子里面,算是比较爱干净的了。
但他们到底还是个农村娃,天天上树摸鸟,下河捞鱼,在草垛子里捉瞎糊的,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的手摸过什么地方,他们的兜都揣过什么东西。
顾英华默默的看了一眼姜牧和姜尚眼睛里的期待,知道这是他们特地省下来给她吃的,有点儿不忍心拒绝,拿起来扔嘴里,嚼吧嚼吧就咽下去了。
“好吃吗,娘?”姜尚眨巴着星星眼看着顾英华。
“好吃!”顾英华点了点头。
这烤麻雀还真的挺好吃的,内脏什么的收拾的都挺干净的,烤的焦焦脆脆的,连骨头都能嚼碎。
“是大牛哥烤的!”姜尚兴奋的就像他吃到了似的。
顾英华也不奇怪,现在这农村小孩儿,大家都能抓麻雀,尤其像大牛这种半大的孩子,毕竟前些年还有除四害的运动呢。
“娘!小花和小草她们好可怜啊!天天不能吃饭,还要捡柴火!我看小草她的棉袄都漏洞了。”姜牧说道。
自从姜牧知道小花和小草跟他们一样没有爹之后,对小花和小草就多了一些关注,这一关注才发现她们两个过的有多惨。
“娘!我们能不能帮一帮她们呀?”姜牧问道。
“你想让娘怎么帮她们?”顾英华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姜牧。
“给她们些吃的?”姜牧试探的问道。
“那她们以后就指望着我给她们吃的,怎么办?”顾英华反问道。
“不能吧?”姜牧有些迟疑。
“为什么不能?有句话叫生米仇,斗米恩。当你给一个人太多的好处的时候,他们就把这件事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旦你不能给他们好处,他们就会恨上你。”
“那咋办?”姜牧没辙了。
顾英华看出姜牧是真的很想帮小花和小草,她也心疼那两个孩子,就说道:“这样吧,你明天去跟小花和小草她们说,让她俩给我们剪捡柴火,我们一天给她们一个野菜团子。”
她的野菜团子还是之前在李兰家里吃饭的时候吃的,她吃不下去,就把这些野菜团子全都放到了空间里,没想到现在派上用场了。
她也不打算给小花和小草他们吃太好的,这野菜团子在现在这个时候也就算好的了,只要她们两个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捡柴火也是她们现阶段能做到最大的事了。
“那我一会儿就去跟她们说!”姜牧迫不及待的就要往外边儿跑。
“明天再去,你一会儿就吃饭了,还往外面跑干什么!”顾英华看了一眼姜牧和姜尚的小黑手,不敢想象她刚才是怎么把烤麻雀吃到嘴里的。
“赶紧洗手吃饭去,再把脸洗洗,水我都给你们倒好了!”
顾英华进屋把疙瘩汤盛出来,端到桌子上,她天天寻思怎么做饭,现在都不知道做什么了,就随便做了个疙瘩汤。
“娘!这个好喝!”姜尚喝了一口说道。
疙瘩汤里面儿顾英华还放了西红柿,现在的西红柿味道都正,酸酸甜甜的,完全就是小孩子口味。
“娘!这个我没喝过诶!我明天还想喝。”姜牧说道。
顾英华的无语了,疙瘩汤去年她经常做,姜牧和姜尚喝过好多次了。姜尚年纪小,记不住事儿很正常,怎么姜牧也记不住。
“娘明天给你们做豆腐脑儿,你们想喝豆腐脑儿还是想喝疙瘩汤?”她这段时间尝试着做豆腐,掌握不好卤水的量,做的稀的稀,老的老,这次她好不容易做出来那种嫩滑嫩滑的豆腐,就想着做豆腐脑喝。
姜牧有点纠结,两个他都想喝。
“娘!我都想喝!”
“不想吃豆腐!”
姜牧和姜尚同时说道。
这段时间她豆腐做的有点多,姜尚也是有点儿吃的太多了,姜牧倒是挺爱吃豆腐的。
“早上喝豆腐脑儿,中午吃疙瘩汤。”顾英华说道。
姜尚有点不高兴,“明天早上娘再给你烙俩饼,你要不想喝豆腐那你就吃饼!”
姜尚一听又高兴了起来。
吃完饭,姜牧正洗碗呢,大牛他们就跑过来了。wWW.ΧìǔΜЬ.CǒΜ
“姜牧你还洗碗呐?”三牛有点儿稀奇,他们家都是他娘和他奶奶洗碗的。
“你们家人那么多,我家活儿都是我娘干,我帮她洗碗怎么啦?”姜牧丝毫不在意,家里的活儿都是他娘干的,他也就能帮她娘洗洗碗了。
“这个给你!”三牛等姜牧洗完碗,偷偷的塞给他两个东西。
“啥呀?”姜牧低头一看,是两个地瓜干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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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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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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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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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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