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哪行,你这岁数还小,这辈子你哪能就守着俩娃过了。”李婶子有些着急,说道:“现在你俩孩子还小,你感觉不出来,等以后孩子大了,半大孩子吃穷老子,你挣的那些粮食,怎么够吃啊!找个男人,知冷知热的,以后老了,还有人陪你,不好吗?”
“守着俩孩子过,没什么不好,过几年小牧和小尚长大了,就能帮我干活了。只要想办法,总是能活下去的。”反正她有空间。
顾英华看李婶子不说话,又说道:“婶子,你说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能有从南哥对我好?”
李婶子沉默,因为她知道顾英华说的是实话,姜从南确实对原主很好,这从原主从来没下过地干活就知道了,而且他晚上还会给原主洗脚,原主不方便的时候还帮原主洗内衣裤,在原主怀孕的时候会给原主捏脚,怀孕后期原主难受的睡不着觉,他也从不抱怨,而是给她按摩,在这个大男子主义十分常见的时代,像姜从南这种尊重原主,爱护原主的男人十分少见。
顾英华看着李婶子无言以对,笑了笑说道:“婶子,最近几年我确实没有那个心思再找一个了,或许等以后遇到合适的,也说不准呢!”她知道李婶子没有坏心,看她撮合过的的人就知道了,都过的挺好的,她只是喜欢给人拉媒,她也是真的希望顾英华能再找一个。毕竟在她的认知里,女人还是要找一个男人才能过的好。
李婶子放下心来,说道:“那就好,你以后要想再找一个,就给婶子说,婶子帮你看。”
顾英华笑了笑没说话,只有她知道,她是真的没想找一个男人。
其实顾英华曾经对家庭和爱情也是十分向往的,所以在大学里她也谈过恋爱,也曾有过海誓山盟。那个男生那时并不介意她孤儿的身份,和她一起约定过毕业之后一起打拼,在沪市买一个小小的房子。
可是他食言了,毕业之后,他以要回家发展,和他妈妈嫌弃她是一个孤儿,没有办法帮到她儿子为由,让他儿子跟她分手,他没有反驳。他们就此分了手。
即使是这样,她也没有放弃爱情,她一直相信,这世上一定有一个人,就喜欢这样的她,只不过她还没有遇到。
顾英华相信这世上有好男人,她身边也有结婚之后过的很幸福的同事,她看着也十分羡慕。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刚毕业的那一年,她一直专注于搞钱,没时间和精力谈恋爱。
后来想谈恋爱结婚的时候她看到了太多,公司里跟她相处的比较好的一个女员工因为结婚怀孕,想要辞职。顾英华劝过她,让她不要放弃自身的事业,要有自己的经济来源。但那个人辞职了,她说她老公担心她怀孕上班压力太大,对身体不好,她婆婆也让她辞职在家好好保胎。
她辞职了,她心甘情愿的被铁链绑在了家里。
再有她的消息时,是她的死讯。难产,产后大出血,没能抢救过来。
顾英华去参加她的葬礼时,并没有看到她的婆婆,只看到她的父母在一旁痛哭。还有她的丈夫,也在一旁痛哭流涕。
顾英华不知道他的悲痛持续了多久,只知道他在他妻子过世一年后结婚了,理由是要照顾还小的儿子。但是她的父母,余生的每一天都要活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之中。
顾英华觉得悲哀,觉得窒息,结婚之后会真的有一个家吗?她喜欢小孩子,但是经历过这件事之后,她不想生孩子,她不想承担生育的风险还有责任,她害怕。但又是否有男的会真正的接受丁克?即便他能接受,那他的家人呢?长辈呢?他能承担住压力吗?
顾英华没发现,其实她潜意识里是不相信男人的,这或许跟她的成长有关。她妈妈也是因为难产而死的,而她的爸爸,看到她是个女儿就放弃了她,便是她的奶奶,也嫌弃她是个孙女不想要她。是她的姥姥,把她抱回家,靠着捡废品攒的钱,买奶粉把她养大的。只可惜,她姥姥在她六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再以后,她就变成了一个孤儿。
顾英华认真的思考,婚姻到底会给她带来什么?你要被要求融入一个家庭,你要承担生育的风险和责任,你要主动的承担照顾家庭和孩子的责任,不然你就不是一个好妈妈,好妻子,好媳妇。等你为这个家付出了一切,你的精力,你的青春,你的资本,却被你的老公嫌弃是黄脸婆,到那时,你有勇气离婚,有勇气重来吗?
二十六岁的时候,公司的李姐劝她谈恋爱结婚,说她现在年轻,赶紧生个孩子,以后老了有依靠。她那时有些犹豫。
二十七岁的时候,她辞职准备离开沪市,因为她发现在这里她是永远也没办法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的。
她把自己的东西放到空间里,踏上了返程的高铁。再一睁眼,她就来到了这里。
若是说在现代顾英华或许还可能结婚,但是来到这里就完全不可能了。在未来的二十年,顾英华必须依靠空间才能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如果嫁人,就意味着空间有暴露的可能,她不会允许有这种可能出现。顾英华从小就知道,最不可靠的就是人心。
而且她现在还有了两个可爱的娃,无痛当妈!要什么男人!顾英华想着家里两个可爱的小娃娃,脸上浮起温柔的笑。
顾英华收回思绪,继续捶打着石板上的被套。
眼睛却突然在石头旁边看到了一个东西。
嗯?这是什么?小龙虾?
顾英华盯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想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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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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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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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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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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