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像画在一张雪白的宣纸上,由某种暗红色的颜料画出了一个半龙半人的头像。Χiυmъ.cοΜ
与安德相似的脸庞,但脸上有着些许鳞片,一对弧形的角环绕成一个皇冠的形状。
安德看着那个皇冠状的龙角,不禁感叹预言的精准。
作为一名黄铜龙,他的龙角本来应该是类似三角龙的骨板形状的,但这种结构放在龙身上很好看,放在人身上就有些愚蠢。
所以他每次变身半龙形态时都会有意识地改变角的形状,让角变得像金龙一样华丽。
看起来,这张画像确实是他。
之前安德去了楚豪家,看到了老楚家的传家宝,安德才发现自己好像有些被财富冲昏了头。
善龙也喜欢财富,但他们通常不会掠夺财富,而是依靠另外的方式获得:比如成为一个国家的国王。
或许正因为如此,金属龙的名声比色彩龙好不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嘛。
安德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一是要尽可能多的干掉那些伪龙,将他们通过法阵统统化为自己的实力。
二是要发展势力,那些伪龙身边跟了一帮恶心的僵尸,自己身边也不能缺了这些底层战斗力。
三是要跟紧剧情,想办法帮昂热再进一步,这样到时候卡塞尔学院还不是他安德说了算。
而这三点长远的目标,最终都绕不过一件事:龙脉。
炸掉了龙脉,能够获得华夏混血种的声望,能够让昂热在秘党中更近一步,最重要的是,龙脉这件事背后一点有那些伪龙的影子。
安德可不相信鞑清能够驱使死侍,搜捕混血种,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只有一种东西,那就是那群脑子有问题的伪龙。
虽然不知道龙脉里究竟有什么,不过安德相信,这次冒险,一定不会简单。
昂热走了进来,拿起桌上的画像,问道:
“这是你?”
“是我。”
“这就是那个言灵:先知的混血种留下的画像?”
“对,我找楚豪拿的,画出了我十分之一的帅气,也算不错了。”
在知道有人预知了自己后,安德就尝试了解更多关于这个预言的消息。
但那位“真人”也只留下了一副画像和寻找安德的方法就羽化登仙了,所以安德只能把画像要过来看看。
“他们难道就没怀疑你是个死侍?”
昂热看着画像上半龙半人的安德,好奇地问道。
“我可是师爷钦定的救世主,再说了,哪个混血种不是小龙人。”
在这几天与楚家兄妹的交流中,安德才知道现在华夏的混血种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没人没钱,挂靠在天地会给人当打手,像老鼠一样生存于阴影之中。
他们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投靠鞑清,然后在某个时刻被拉去献祭给龙脉;
二是躲躲藏藏,然后在某个时刻被抓住拉去献祭给龙脉。
而终结这一切的希望就是摧毁龙脉,只要能炸掉鞑清的龙脉,这些混血种愿意献出一切。
“终于我也能成为救世主了,就像小时候我妈讲的那些故事一样。”
安德从昂热的手里拿回画像,望着上面的头像感叹道。
“你没要报酬?”
“要了,你不是看到了吗,那把剑。”
安德实在没忍心把人家楚家的宝贝搜刮干净,只拿了那把名为“破虏”的汉剑。
透明的剑身加上锋利的剑刃,让这把短剑成为了背刺最好的工具。
“在我看来你可不止值一把炼金武器。”
昂热走到一旁的书桌边,看着自己这些天来整理的情报,为了和天地会的人沟通,他的口语提升了不少,不愧是伶牙俐齿的黄铜龙眷属。
“对,但这帮天地会的混血种都太穷了,我准备每一家都要一把炼金武器,顺便要战利品优先挑选权。”
昂热闻言找到一沓写满字的纸,自习地浏览着纸上的信息。
“天地会的混血种家族有五家,路、苏、楚、陈、叶。”
昂热讲述着自己获得的信息。
“陈家十年前就跑了,据说去了欧洲,胆小鬼。“
“路家现在是孤儿寡母,现在我也算路家的人,他们都就是我的。“
安德挥舞着双手,讲述着自己的计划。
“苏家据说是玩飞刀的,应该有不错的东西。“
“叶家按楚豪说的,血脉强度不高,但有些侦查能力,掏一掏也能有东西。“
昂热看着眉飞色舞的安德,感觉这家伙实在有些拉低了自己对龙的认识。
安德看着一脸鄙夷的昂热,反驳道:
“他们让我们去炸龙脉,不给点好处怎么行?“
昂热不在乎其他混血种,但路山彦却是秘党的人,他不能不管。
“你这样的行为,我最近学了一个华夏的俗语,叫:吃绝户。“
安德被昂热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了,自己趁着路山彦牺牲,扮成路家长辈去拿路家的钱似乎确实有那么一点欺负人家孤儿寡母的。
不过现在不是要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要怎么做安德只能等到见到了路山彦的遗孀才能决定。
“休整好了吗?准备去闽州了。”
昂热拿着一沓自己整理的资料,向安德问道。
在与沪市的天地会接头后,楚豪决定先随昂热与安德南下闽州。
一是,昂热与安德必须要把路山彦牺牲的事情告诉他的家人
二是天地会的人手现在大半都在羊城,为了计划,楚豪决定先在闽州集合,之后一行人扮作昂热的手下分批次乘船前往平津。
现在洋人刚打了个胜仗,鞑清的官不敢拦洋人的船,因此这样做最为保险。
在平津集合后,一行人向西前往秦州北的统万城。
这样时间花得多,但更加保险。
“随时可以出发,船长。”
安德笑嘻嘻地跳起来,行了个歪歪扭扭的军礼。
昂热的心情却不像安德这样轻松,按楚豪的说法,弗里德里希早就知道龙脉,但秘党却对龙脉一无所知。
或许这一切是弗里德里希早就计划好的,他说不定就等在统万城。
等着自己去……
自投罗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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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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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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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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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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