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的主导者,就是天龙王。
当然,这是天龙王和凤家主一起进行的。
让蓝星的人,把命运完全交给一个秘境势力,哪怕对方和沈墨有着极强的渊源和羁绊,那也是不行的!
而身为老牌世家和强者的凤家主,自然就是不二人选了。
这也是凤家之所以快速5掌握蓝星决策权的原因。
他们和秘境势力相联合,而天龙王只愿意听从凤家主的命令,和他商量着办事,因此,蓝星上的势力,不得不进一步的笼罩和屈从于凤家的势力。
当然了,沈家的势力也拥有同样的威能,但是他们强者的数量太少了,崛起的速度也太短了。
对于帝都的众世家来说,他们还是比较熟悉同是老牌世家和大型势力的凤家。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凤家和沈家现在基本上是一体的。
不然凤家绝对不可能达到这样的威能。
而沈家主也非常的光棍,他知道以自己的实力和眼界,绝不可能插手蓝星的事,更甚至,容易遭来别有用心的人对沈家的窥伺,以及对凤家关系的挑拨。
所以,他干脆什么都不管。
毕竟,天龙王支持的是沈墨,凤家只是顺带的。
把权力交出去也没什么,相当于凤家和沈家两家还是商量着办事的。
而凤家绝对不敢亏待和针对沈家。
当然了,这只是他所设想中的最坏的情况。
事实上,凤家主绝对不会这么做。
相反的,沈家主虽然不上心,但是他还是每天都拉着沈家主,和他说天龙王这边的决策什么的。
凤家主非常的清楚,自家的女儿虽然天才,但是沈墨也不差啊。
什么废物,随便听听就好了,真当真,自己就是猪了。
什么废物能够拉来天龙王这样的助力?
更甚至,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凤家主清晰的感觉到,天龙王完全是站在沈家的位置上考虑问题的。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沈墨在天龙王的面前,绝对的重要。
什么老牌世家,最大势力,对于天龙王来说,他之所以愿意和凤家合作,而不是和其他的人,是因为沈墨是他们凤家唯一的女婿!
因此,凤家主三令五申的,不准凤家的人对沈家的人不敬,同时要万分的尊重。
而凤家主哪怕不这么说,凤家的人,也不敢随意的招惹沈家的人。
一来,沈家的确对他们有天大的帮助,他们心存感激。
二来,开什么玩笑,天龙王是因为沈墨才和他们合作的,他们又不是眼睛瞎,看不见这点。
这样的情况下,招惹沈家的人,就相当于招惹天龙王等人,他们又不是脑子有坑了,自己人,为什么要互相欺负?
因此,凤家和沈家,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明眼人都能够看得清楚,两家就差合并成一家了,也就是说,沈墨和凤凌凰的婚事,那是板上钉钉了。
什么阻力,什么反对,那都是狗屁!
有人敢公开说沈墨配不上凤凌凰,只怕是会被当场打死!
而这些,沈墨都不知道,
此刻,他正看着任务酒吧那边送上来的情报,
自从他帮忙蒂娜提出了那个建议之后,此刻的蒂娜,对他的判断,非常的相信。
因此,关于星澜城中最近的情报,都送过来和沈墨共享。
哦,只限于和大圣遗迹相关的事!
此刻,他看着自己手里关于万木族动静的情报,顿时便是微微的一笑道:“万木族的人还真的是聪明啊!”
他的话出口,旁边的磐龙忍不住问了一嘴,“你是真的夸他们聪明,还是说他们是个大聪明?”
特么的,沈墨这张嘴,你就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沈墨面色诧异的看着磐龙道:“我一直知道你脑容量小,没想到你连聪明两个字都听不出来,那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吗?”
“嗤!”
磐龙从鼻子里嗤了一声,内心岿然不动。
别人说“聪明”,那肯定是字面意思,沈墨这个老六就不一定了!
妖孽,安敢乱我道心!
霸霸不屑理你!
磐龙不搭理沈墨了,而后者则是拎着万木族的那些情报道:“你看,我说要卖了大圣遗迹的情报,它们就忙不迭的开始找盟友了。”m.χIùmЬ.CǒM
“这不是聪明是什么?”
“宁愿我亏钱,也不让你赚钱!”
“看着你赚钱比我亏钱还难受!万木族的理解能力和反应能力,是这个!”
沈墨竖起了大拇指。
可不就是聪明吗?
省了自己多少的事啊,后续的一些舆论引导,就不需要做了。
而在沈墨这么想着的时候,磐龙从鼻子里哼出了一道气。
沈墨这个老六,果然是在说万木族的人是个大聪明!
自己的秘密竟然拿出去卖……哦,不,合作!
造孽啊!
沈墨这个老六,果然就是个妖孽,信他的话就完了!
磐龙非常的同情万木族的人。
毕竟,沈墨是真的不知道万木族手里的那个大圣遗迹真正的地点的。
但是万木族的人这么一搞,和自曝有什么区别?
太特么惨了!
磐龙内心默默的为万木族的人哀悼着。
不知道它们知道真相的时候,眼泪会不会掉下来。
一个巨大的秘密啊,足以改变整个族群未来的秘密啊!
好几把惨!
————
磐龙这么想着的时候,另一边的万木族的人,已经秘密召集了不少的人,
当然了,都不能够用秘密来形容了。
当下,星澜城中,不少强大的势力,都被邀请了过来。
众人都有些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万木族的人这是想要干什么呢?
难道说,任务酒吧的人卖它们的消息,它们找自己等人来,是不想让他们买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贻笑大方了。
消息而已,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不能够说这个消息是你们的,就不许其他的人卖,也不允许别人知道,这怎么可能呢?
万木族的人就算是把大圣遗迹给挖出来了,它们族中没有那个实力保存,那别人就能够抢!
因此,万木族的人这才不敢挖出大圣遗迹,不然一旦大圣遗迹出世,它们连个屁都吃不到。
但是这会,他们也是没有办法了,大圣遗迹的消息,被沈墨等人给泄露出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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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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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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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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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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