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栀和温哲柳待在帐篷里看雨,山里的空气清新,草木秀美,雨滴落在叶子上还有大地上,将土地的土腥味都给带走了。
城市繁华喧闹,每天清晨吸入的第一口空气不是清新的,而是大气污染,待得太久就想逃离喧闹的城市寻得一块无人问津的宝地,自由自在的生活着,每天听雨、拾花、品茗、侯月,想想真是人生雅事。
南栀精神不佳,觉得有些困了,揉了揉眼睛,仰头看着温哲柳。
“老公,我想睡觉了。”
不要怪南栀不解风情,实在是今天这个天气太不好了,下了雨,她就不想动弹,只想躺着睡觉,毕竟听着雨声睡觉是一件特别催眠又治愈的事。
温哲柳对此没有表示任何不满,反而有点亏欠南栀,昨晚看了天气预报,上面明明显示的是今天晴转多云,不会下雨,可现在……看来天气预报也不是很准。
“睡吧,睡醒了,我们就吃饭。”温哲柳本想把南栀放在一旁的床上,可南栀搂着他腰死死不放,她的小脑袋略不满的往怀里蹭了蹭。
“你别动了,就这样抱着我,你身上暖和。”
……行吧,你说暖和就暖和,本来他还想趁着南栀睡着的空档,给她做些好吃的,但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吧。ωωω.χΙυΜЬ.Cǒm
南栀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雨也停了,温哲柳并没有在此处,南栀喊了他好几声,并未得到他的回应。
南栀弯腰走出帐篷,天虽然黑了,可四周却亮着点点繁星。
周围草木繁盛、小河淌淌,天上挂着一轮明月,从繁茂的树枝空隙中透出一抹清冷的光,那月光不仅照在了南栀的身上还倒映在清澈见底的水面上,萤火虫像暖黄灯光缠绕在树枝上。
整个山间的流光不是魔法,而是萤火虫的足迹。
“哇,好美啊!”南栀伸出手想要留住那暖黄色的光,萤火虫扑闪着翅膀,停在她的手心,南栀并没有抓它,而是亲眼看它从自己眼前掠过。
美好的东西不一定非要得到,有时遇见过便是一种幸福!
南栀还在愣神的时候,温哲柳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的跟前,他的怀里还捧着不少的野果子,南栀悬着一颗心顿时安定了下来。
“温哲柳,你刚才去哪了?”
“摘了点野果子。”温哲柳把摘来的野果子放在一个小篮子里,又拿出手电筒,想要拿去那边的小溪去洗。
南栀看她又要拿篮子又要拿手电筒,两只手都忙不过来于是主动提出要帮忙。
“你不是怕黑吗?你乖乖在帐篷里待着,我洗好了就过来。”温哲柳又放下手里的东西,将手电筒挂在帐篷支架上。
南栀略有不满的撇撇嘴“那你都知道我怕黑了,刚才把我一个人丢在这。”
温哲柳闻言手一顿,他张了张嘴,竟不知道解释些什么,好像这事的确是他考虑不周了。
“对不起,栀栀,我原本计划好的是天黑之前回来,不过我回来的时候不小心迷了路,所以花了点时间。”
南栀也就是抱怨几句,并没有责怪温哲柳的意思,现在听他说还迷路了,心里半点抱怨都没有了,她应该感到庆幸自己的老公没有走丢,要是他丢了,自己岂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好了,老公,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南栀拉着他的手撒娇,觉得温哲柳这男人还真是多变,平时不是把我吃得死死的嘛,现在又像只小奶狗,动不动就装可怜,哼!男人想骗取我的同情心。
他们上了山,听说爬到山顶可以看见这座城市的全貌,南栀不喜欢运动更别说爬山了,但为了看南阳市的好风景,所以她忍!
山里的路不好走,很多时候都是温哲柳背着她走的,所以……南栀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花费四个小时,两个人终于登顶了,南栀欢呼起来,在原地蹦个不停。
“欧耶!我们终于到了,老公,快给我拍张照,我要发朋友圈炫耀!”
温哲柳擦了擦头上冒出来的汗,歇了一会,掏出手机准备给南栀拍照“栀栀,我拍的不好,你确定还要我拍?”
南栀一边摆着各种姿势一边点头“嗯嗯,你先拍了再说,到时候我会自己调的。”
女孩子拍照是一件大工程更是一件麻烦事,温哲柳来来回回拍了快一个小时,南栀还没拍够,以前温哲柳也给南栀拍过,时间比这还要长一些,当时温哲柳就有点怀疑人生,感觉自己的手都要废了。
那个时候他没经验,不懂女人在拍照的时候,最讨厌有人在旁边催她好了没,这种行为就跟你催正在化妆的女孩子是一个道理。
“好了好了,我看看成果怎么样?”南栀跑过来,让温哲柳给她看拍的照片。
南栀以为经过上次的调教温哲柳拍照的技术应该会好一点,毕竟他是学霸,学什么东西都很快,可是她没想到温哲柳在摄影这方面完全一窍不通!
啊啊啊……是她高估温哲柳了!
“看来我拍照的技术还有待提高,我们删了重拍。”
从南栀的脸上温哲柳可以初步断定,自己拍的应该是不好的,可他已经很努力,但怎么拍都没南栀拍的好看。
南栀听到他还想重拍,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拍了这么久她已经不想折腾了。
拍照是一件非常费体力的事,虽然这些照片拍的的确不咋地,但谁叫这是温哲柳给她拍的呢,那就将就着做个收藏,她这也算是爱屋及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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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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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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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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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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