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玫瑰藏在尸体里>第69章 陪栀栀逛街
  “那你把衣服脱了,我给你上药。”南栀拿了医药箱过来想给温哲柳上药。

  “好。”温哲柳淡淡地应了一声,双手交叉捏住衣角,往上一掀,衣服脱了下来露出整个上半身。

  “你……怎么把衣服脱了。”

  南栀整个人呆住了!

  温哲柳皮相和骨相都很完美,他的皮肤很白,锁骨白皙深邃、腰腹紧致、肌肉线条流畅,虽然看过很多次,但每一次都会让她心跳加速。

  温哲柳:“是你说的要把衣服脱掉。”

  南栀闻言,竟无言以对,她好像是这样说的,但她只是想让他拉下肩部的衣服,表达的意思并不是这个啊。

  “要不我现在再穿上。”此时的温哲柳可老实了,生怕再惹她生气。

  “你脱都脱了,就这样吧。”南栀拆开棉签沾了点酒精涂在了那个鲜红的牙印上。

  男人皮肤很白,就衬的那牙印越发鲜红,如同红梅落白雪、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凄美,惹人怜爱。

  “疼吗?”想必是很疼的吧,都咬出血了,这个男人也不吭声,就像是故意这样借此骗取自己的同情。

  温哲柳不知想到什么,耳朵竟然红了,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咳嗽了一声。

  “不……不疼。”

  南栀没察觉到温哲柳有什么异样,就看见他耳朵有点红。

  “擦好了。”南栀抹上最后一点药膏,用嘴呼呼想让药效快速吸收。

  “栀栀,你别闹。”温哲柳的声音有点哑,眼里的欲色渐浓,嘴唇紧抿像是在克制什么。

  “我没闹,我就是想给你呼呼这样……”南栀突然哑火了,她好像猜到什么了。

  我靠,不会吧,我就吹了口气,温哲柳就有反应了?

  她这些年看过这么多言情小说,再加上自己还是个写小说的,某些知识她还是比较清楚的。

  南栀怂了,她赶紧松了手往后退了好几步,手上还拿着沾了血的棉签。

  “我……我先回房间了,你自己就在这待着吧。”说完,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砰!”门被重重的关上。

  留在原地的温哲柳一脸郁闷,他是鬼吗?为什么南栀一见到他就跑?

  出差前,温哲柳承诺出差结束后会陪南栀买衣服逛街,只是自己突然受伤了,两人的计划就搁置了下来。

  这段时间南栀为了照顾自己很辛苦,温哲柳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了哄她开心,今天这个街是逛定了。

  其实温哲柳应该感谢这场意外,如果不是这场意外的到来,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小笨蛋原来这么爱他、心疼他。

  他们两个都是内敛的性子,不会像其他夫妻那样时常把“我爱你”挂在嘴边,比起说“我爱你”三个字,他们两个更喜欢用行动来证明。ωωω.χΙυΜЬ.Cǒm

  付出行动固然是好事,但他们都忽略了语言的魅力。

  语言是用来沟通的,是用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很显然他和南栀都忽略了,以为只要做了,对方就能感受得到,却没有想到这样做会让对方很没有安全感。

  南栀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其实很敏感、心思藏得也最深,总喜欢胡思乱想,受了委屈只会忍着默默流泪,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跟自己闹小脾气。

  南栀嘴上说着原谅温哲柳了,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小生气,不过这些都因为温哲柳带她去商场消失的无影无踪。

  南栀一到商场就直奔饰品店,衣服她有很多暂时不需要,而且比起买衣服她更喜欢这些漂漂亮亮的小饰品。

  “哇,这条玫瑰手链好漂亮啊。”南栀看着柜台上的标签,上面写着“小王子的玫瑰”

  这是南栀最喜欢的书,她很喜欢书上说的一句话。

  “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

  没有人会不喜欢偏爱更不会拒绝,小王子只喜欢那一朵玫瑰。

  那温哲柳呢?他会不会一直喜欢自己。

  温哲柳跟在她的后面,见她停在这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面前地手链。

  “喜欢。”

  南栀听到男人的话,将刚才那个疑问藏在了心中,微笑着对温哲柳应了一声。

  “喜欢。”

  “喜欢就买下来吧。”温哲柳揉了一把女孩的头发,嘴角挂着温柔的笑。

  “喜欢也不一定非要得到。”南栀情不自禁呢喃出声,伸手摸了摸那条手链,随后站直了身子。

  “走吧,我们再去其他店里逛逛。”

  南栀朝门口走去,而温哲柳站在原地迟迟没动,南栀没多想打算去另外一家饰品店逛逛。

  接二连三看了好几家饰品店,南栀买了不少好东西,其中有她最喜欢的珍珠耳环。

  中国的珍珠始于大禹时代,自秦汉以后成为帝王将相,达官显贵的奢侈品。

  《史记》中记载“明月之主处于江海,藏于蚌中。”

  时过境迁,早已物是人非,喜欢他们的人早已随着时间埋藏在了天上的银河里。

  现在的人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珍珠,但有一小部分人认为珍珠俗气。

  可是在她的心里珍珠永远都是高贵美丽的,它是大自然的产物,也是送给人类的礼物。

  “好看吗?”南栀将珍珠耳环戴在了耳朵上,晃了晃脑袋,珍珠耳环便跟着摇晃了起来,闪着莹白的光,衬的南栀更加璀璨夺目、光彩照人。

  温哲柳有片刻失神,反应过来后,视线不动声色地移开。

  “好看。”声音清冷润朗,如同清澈的泉水流淌在山谷,发出阵阵悦耳声。

  “接下来想去哪?”温哲柳又问。

  南栀思索片刻,目光突然停在右前方小女孩身上,她的怀里抱了很多娃娃,南栀顿时有了主意。

  “我想去抓娃娃。”

  温哲柳闻言,眉头轻蹙,脸色变了变,语气变得很严肃,像是家长在训斥不听话的小孩子。

  “南栀,抓小孩是犯法的,难道你不知道?”

  南栀闻言,一口老血差点喷温哲柳脸上。

  温哲柳在说什么啊?抓什么小孩,她分明说的是抓娃娃!

  南栀都快被温哲柳给气死了,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温哲柳。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刚刚说的是抓娃娃,抓的是毛绒玩具娃娃!”

  温哲柳尴尬了,他弄错意思了,还以为抓娃娃就是抓小孩,没想到是毛绒玩具。

  南栀对他无语,简直想给温哲柳翻个大白眼,她回去就给谭舒然发消息,吐槽一下温哲柳这个超级无敌大直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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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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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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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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