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隋唐风云录>第284章 长安城黑白二道
  胡荣与吐蕃大战过后,谭啸风带着胡洲离开敦煌回到了长安,继续住在平康坊,在街角支了一个卦摊,讨生活。

  孙璇月之子孙恩生从敦煌回到长安,孙璇月一眼看出孙恩生变化很大,老成了许多,孙璇月因为肩负收集情报的重任,对没能前往遗憾不已,让儿子详细讲述,聊慰心怀。孙恩生讲起此行见闻和感悟,滔滔不绝,其中感触最深的几件事是:

  1.孙恩生从小就学会了骑马,长大后跟随商队去过山东、到过辽西,自认骑术不错。没想到到了大西北,跟那里的战士们相比,自己的骑术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太幼稚了,他们是可以在马背上安家的人。

  2.上万骑兵的冲锋如排山倒海,几万步兵大阵犹如泰山压顶,若非亲临其境,绝难体会,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

  3.吐蕃十三万大军生龙活虎,追剿二万联军进入沙漠,然而,从沙漠败回时成了十万枯枝朽木,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任由我们追杀,仅我一人就箭射枪挑了十多人,有几万人被俘。

  4.大当家无所不知,跟他相处十几日,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孙璇月听得频频点头,感慨道:“没想到你们能得到大当家亲自调教,今后我可放心将肩上的重担转交给你了。”

  孙恩生道:“这回我认识了许多像我一样的二代子弟,才知道大当家的实力有多强。我不明白,他为何不带领你们争霸天下呢?”

  孙璇月这些年身在长安,明白了帝王无情,皇权移交更是血腥,说道:“大当家早已超越了帝王的胸怀,他这次将你们汇聚在一起调教,就是将他的事业转交到下一代,你看现在多好,你们二代子弟不但相识,而且亲如兄弟。如果大当家成了帝王,继位的问题会使昔日的情义荡然无存,相互争夺。你看李治继位后,杀了多少皇亲国戚,贬黜了多少开国元勋。”

  孙恩生说道:“我看有些开国老臣还是很风光的呀。”

  孙璇月笑了,说道:“你是说尉迟敬德吧,他封妻荫子,看似很风光,实际上,他还没有我过的自在呢,哪天我带你拜访老爷子。”

  尉迟敬德与秦琼交好,早在秦琼去世前,就与其定了娃娃亲,将尉迟宝琳刚出生的女儿、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了秦琼儿子秦彦道。秦琼去世后,其家业全靠孙璇月打理,秦彦道视其为世叔,长大后的娶妻事项,纳采、纳征、请期等,全由孙璇月张罗,一来二去,孙璇月与尉迟宝琳成为至交。

  多年前,在李治对皇亲国戚清洗前,孙璇月从情报分析,提早发现房遗爱是被清洗的对象,知道房遗爱与尉迟宝琳交好,通知尉迟宝琳规避。

  尉迟宝琳找父亲商议,尉迟敬德听了大惊:“我知孙璇月就是开酒楼的老板,早年被秦琼赏识,何以能揣测圣意?”

  尉迟宝琳答曰:“他不肯透露半点口风,但我知道他是严谨之人,绝非妄语。”

  尉迟敬德道:“一朝天子一朝臣,有备才能无患,你要设法暂离京城,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尉迟宝琳回到禁军后,加入到了契苾何力征剿草原叛乱的大军。孙璇月的预判应验,从此尉迟父子对其刮目相看。

  655年7月7日,是尉迟敬德七十大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可喜可贺!孙璇月带着孙恩生到尉迟敬德家中拜寿。尉迟敬德家坐落在长安城外,往北五里之地的华安乡,这里既离皇城不远,又地势宽敞,集聚了大批高官勋贵的宅院,成为令人称羡的高档社区。尉迟敬德家是一座三重进深的宅院,院内有前厅、敞厅、客厅,三座庭院,孙璇月父子被请进最里端的客厅拜茶。

  在客厅里,除了孙璇月父子全是尉迟敬德的子孙辈的至亲。尉迟宝琳代父在前厅接待前来拜寿的官员,由于尉迟敬德已经退隐了十多年,和他同时代的人大多数已经去世,来人寥寥。程咬金的儿子程处嗣代表其父来送贺礼,程处嗣与尉迟宝琳是从小一起混到大的好友,被单独请到书房相见。程处嗣对尉迟宝琳说道:“伯父平时谨慎,不让我们拜访,今日是七十大寿,应该可以破例了吧?”

  尉迟宝琳遗憾地摇头道:“今日一早父亲特意跟我强调,不见有官爵的人,小心驶得万年船。”

  午后,大摆家宴,只有家人至亲,孙璇月父子被算在了至亲里面。尉迟敬德出场,身形高大,面容和蔼,但步履略显迟缓,显出已是七十高龄的老人了。众儿孙都来拜寿,尉迟敬德哈哈大笑:“不必一一拜寿,太过麻烦,来来来,你们一起举杯,敬我一杯就礼毕了吧。”

  家宴上,尉迟敬德特意和孙璇月干了二杯,对孙璇月说:“我儿未经风雨,多亏有你照应。”

  孙璇月表示都是一家人,理当如此。

  孙恩生跟随父亲前来,这是初次见到尉迟敬德,与心中的形象反差太大,心生震撼。尉迟敬德和秦琼是开国元勋中最为勇武的传奇将领,孙恩生耳听过许多事迹,心中印记是异常高大威猛,而今见到的只是身体发福、老态龙钟的寻常老汉!

  孙恩生了解到,尉迟敬德身强体壮之时被迫致仕,而后十多年的生活极为憋屈,与外界隔绝,足不出户,就是为了避免被皇上找茬。身为鄂国公,每年的食邑极为丰厚,无处消费,只能大肆装修庭院,极尽奢华。为避免醉生梦死地生活,整日修道炼丹,学着演奏乐曲打发度日。侯君集、张亮,是尉迟敬德最亲密的战友,都是先皇的近臣,就是因为没有及早功成身退,被以谋逆罪满门抄斩了。

  早年间的东市小霸王任志行,现在已经成了长安市井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是城内三教九流的总杠把子,尊称任老板了。任志行对长安大街小巷极为熟悉,无论走到哪,都有熟人对其点头哈腰。现在年纪大了,更喜欢四处走走,摆平纠纷,看着人们尊重自己,觉得此生不虚矣。

  这日,长安捕快队长萧晶找到任志行,拉其单独出门,说有事相商。萧晶常常得到任志行给的好处,又敬重其的江湖地位,私下里称兄道弟,关系融洽。现在拉着任志行进入一处偏僻的宅院,任志行觉得诧异,踏进屋内,随口说道:“萧兄何事如此大费周章?”

  一人端坐屋里的主座上,冷冷说道:“是我指派的。”

  任志行一进屋就觉得气氛冷森,见萧晶恭谨站到一旁,并不言语,知道对面是个大人物,也站住,静待下文。

  那人说道:“我要给你一个差事,办不好,拿命来赔。”

  任志行并未被对方的气势镇住,淡淡地回应道:“我是一介草民,又不想腾达,我不赌命。”明确回绝了对方的要求。

  对方冷哼一声,也不见作势,起身跨步,一下来到任志行身前,一拳直击。任志行躲闪不及,被击中鼻梁眼眶,顿时眼冒金星、鼻腔如灌了辣椒水一般痛彻心扉、踉跄退后数步,险些摔倒。

  那人指着任志行的鼻子说道:“你以为自己是个人物,还想讨价还价,我这一拳就是让你看清楚,你不过是我眼中的一条狗。”

  过了好一会儿,任志行略缓过来,擦了擦鼻子流出的血迹,抬头看着对方说道:“好身手!我知你杀我易如反掌了,但是,我还是请你放过我吧,因为我宁死也不会为你做事!”任志行虽老,依然有不怕死的狠劲,而且,心如明镜,绝不能与这样的人产生瓜葛。

  那人看着任志行视死如归的样子,点头道:“好!有骨气,当得起杠把子。”抬手抽出腰刀。

  任志行并未动作,刚才对方赤手空拳自己都不是对手,面对刀锋更是无以抗拒,只是双眼圆睁、死不露怯。那人刀锋一挥,眼见呆站一旁的萧晶手捂脖颈,掩不住鲜血直流,摇晃了一下,扑通摔倒在地。

  任志行看得倒抽一口凉气,真是杀人比踩死蚂蚁还不当回事!死的是衙役队长,此事岂能善了,官府势必追查。

  那人似乎看透了任志行的心思,说道:“他的死还真怪你,我就是要让你知道,我杀人官府都不敢追查。如果你还胆敢说不字,我就杀了你的老婆儿子。”那人说到最后一句话,依然没有加重语气。

  任志行听了萎顿下来,问道:“让我做什么?”

  “动用你的所有力量,监视三个人,礼部尚书许敬宗、中书侍郎李福毅、御史大夫崔义玄,必须详细记录他们每日外出的踪迹。”琇書蛧

  任志行听了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官家内斗,干脆说道:“好,我尽心来办。”

  “这才像话,以后叫我老板,记住,不得将我的信息透露给任何人,否则相关人等都得死。”

  任志行点头,知道自己被卷入官家内斗的漩涡之中,不能自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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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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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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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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