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隋唐风云录>第3章 胡奎言传身教
  如果说这道摩崖难以上攀,往下攀爬就是难上加难!胡荣知道往下爬时,再用上山的法子带上高德是不行的,胡荣用藤条将高德绑缚到自己的后背上,从崖顶一步步向下爬去。天色已是大黑,伙伴们只看到一团黑影,以为是胡荣独自下来,待到下来后才看清是两个人,又是一片欢腾。

  回家路上,天色黑暗、山路崎岖,胡荣举起高德跨坐在自己的脖颈上,两手扶着悬在胸前的两只脚走在最前面,由胡荣带路引导众人躲开沟坎石块,高德像是骑在马上一般美得不行。伙伴们又有发现,胡荣夜能视路。

  从此,胡荣和高德成了这群伙伴中的一员,胡荣反应敏捷、力气大,但性子随和,赢得人人喜欢。渐渐地伙伴们发现,胡荣善于团队配合,无论玩什么跟他一伙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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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原历史上,从公元316年西晋灭亡开始,五胡乱华历经200多年,是中原战乱最频繁的时期。公元540年,西魏权臣宇文泰推行府兵制,使得中原人的个体战力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历经北周、隋朝的发扬光大,府兵的战力发展到鼎盛,使隋朝实现了一统江山的伟业。)

  胡荣第一次见到他现在的父亲时,就被他手持短刀给狍子开膛破腹给震惊了,如今他知道这只是冰山一角,家里还有战马、长枪、猎叉、腰刀、弓箭、盾牌等。

  从记事以来,胡荣的生活就是猎杀和躲避猎杀,出于男孩和猎手的本能,他对每件兵器都爱不释手。胡奎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胡荣的父亲胡奎有几十年的实战经验,再加上百年来战乱频繁,经过数代人铁血传承,对冷兵器杀人技能有着深刻理解,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熟知各种兵器长处和短板。

  世上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将自己的技能传承给下一代了!

  胡奎特意淘换了一件上好的枪杆粗料,所谓上好的枪杆粗料必须是在硬木树的主干上截取的木料,然后还要自然放置二年以上,待其彻底定型后,才能制作枪杆。

  这是一根稠木,其特性是质地坚硬、不易开裂、有弹性,是制作枪杆的最好材料。父亲让儿子打下手,一起制作枪杆,将这个粗料仔细刨刮,确保材料被修整的笔直,首尾粗细一致,截面滚圆,最终制作成了一根直径3公分,长1.5米的木棍,然后上漆---阴干---打磨,一根油光锃亮的木棍呈现在眼前。胡荣爱不释手,感到莫大的满足。

  然而,父亲说还没有制作完毕,又开始重复进行上漆---阴干---打磨,如此往复三遍,整个制作过程历时十三天才得以完成,在这些天中,从第一天开始,每一天过后胡荣都觉得已经做的很好,但第二天发现,会被制作的更好,当最终父亲满意地将成品交到胡荣手上时,胡荣捧在手上,反复抚摸,吃饭时都舍不得放下。这次制作过程,胡荣从父亲的言传身教中,体会到了什么是精益求精。

  从此,胡荣拿着这杆没有枪头的枪开始学习枪法了,是从基本功开始练起:

  起手式:弓步端枪,枪身前高后低,后手虚靠侧腰,枪尖斜指前方。

  平刺:要求稳、准、疾,枪去枪回一条线,连续突刺不走样。

  拦拿:转腕拧枪,不要多余动作,压偏敌方刺来的兵器。(手腕左转、枪尖逆时针向下画弧为拦;手腕右转、枪尖顺时针向下画弧为拿。)

  撩挑:当敌方用扫、劈、砍的进攻方式时,以撩或挑的方式将敌方的兵器拨开。崩枪:用枪头作为击打点,握枪的前手和后手猛然反向震动,将震颤之力传递到枪头,击打对方的人或兵器。

  胡荣练枪初期,练完基本功后,总觉得施展不开,发力不透,还喜欢大开大合,棍打一片,威力十足。父亲及时告诫,动作越大,对手就越容易提前防范;攻击时兵器的运行轨迹越长,对手就越容易躲避。胡奎亲身示范,与胡荣对练,胡荣每次挥棍攻击时,胡奎都是不招不架,后发先至,一个突刺,刺中胡荣。xǐυmь.℃òm

  防守时,一个人被攻击的面积就在方寸之间,只要守住自身,防守的动作是越小越好,防守动作越小,由守转攻就越迅速。同理,攻击时的幅度越小,连续攻击的频率就越高。

  枪招的精髓就是在防守和攻击的幅度小基础上,还能使出疾劲的力道。与其他兵器相比,用枪发力最难,一旦练好,枪招最快最疾,因此说,枪是百兵之王。

  辅助练习中,有练力(耍石锁、举杠铃、负重跑),练筋(压腿、下腰、展臂),练骨(抗摔、抗打击),还要练气,练气的常见招式就是蹲马步和站桩,有道是练力不练气,不会用力气。力源于地,生根于脚,经腿、腰、肩、臂合力,传递到手,才能爆发出强劲力道。

  蹲马步和站桩不但能练气,还能将全身之力合为一体,还有助于培养沉稳如山的性格。

  北口寨人人尚武,每月所有府兵集合操练一次,练习阵型、切磋武艺。当孩子年满十五岁时,只要武艺得到认可,就会加入集体操练,目标是子承父业,成为新一代府兵。

  北口寨的孩子相当于从小就置身于武校之中,父辈们久经沙场,不乏高手,玩伴们都各有家学,相互促进。高道和陈翔是同龄孩子中的佼佼者,自从胡荣加入进来,无论是谁,与胡荣单挑,都难讨便宜,彼此刺激下,都更加刻苦。因此,这一批人在后来的乱世中都大显身手,并出现了多个顶尖高手!除了兵器以外,骑马射箭也是习武者必练项目。北口寨许多家庭都有战马,骑马是孩子的娱乐项目,自然各个都是高手。射箭练到高手的境界时,是手眼相通,意到手到。儿童时期心眼未闭,只有这时开始练起,才有可能成为神射手。

  (注:古代射箭与现代射箭运动的手法是不同的,现代射箭是用食指和中指夹住箭矢的尾端放到弓弦上后,继续用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三个指头一起拉弦开弓后射箭;而古人是用拇指和食指从箭囊中抽出箭矢,将箭矢放到弓弦上后,不经调整,顺势用拇指勾住弓弦开弓射箭(为了防止拇指损伤,故戴有扳指)。可见古代射箭方式从抽箭到射出,比现代方式快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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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素出身于关中高门弘农杨氏,与隋皇杨坚是本家,在东汉时期就是望族,父亲杨敷,为北周汾州刺史。杨素聪颖博学,自视甚高,书法、文学、权谋、军事,样样精通,是隋朝皇帝杨坚的最得力的大将军。

  杨广还不是太子时,为培植自己的势力,亲自与杨素结交,与杨素谈论文学,执礼甚恭。杨素也知杨广有继位之心,并且看好杨广能够成事,遂全力相助。

  杨素教导杨广,要想争上太子之位,关键字是“孝”,要经常到父母身边陪伴左右,并顺其心意。

  杨素提拔过的官吏,多数都能继续升迁,故而官场上杨素的门生旧属最多。杨素表扬过的后辈,李密、李靖等,后来都干出了轰轰烈烈的事业。

  杨素在杨坚麾下,参加了灭南陈、战突厥,一统天下的战争。在隋朝初期的众多能臣名将之中,公认杨素军功第一。

  604年,杨坚驾崩,太子杨广继位,杨广第一件事情就是诛杀也在京城的亲哥杨勇(被废的太子),囚禁了弟弟杨秀。幼弟杨谅此时在并州任总管,闻讯造反。

  杨素在隋文帝杨坚的后期是隋文帝身边最依仗的近臣之一,官拜荆州总管,封越国公,掌握京城禁军,是杨广登基的主要支持力量。

  杨广找杨素商议:“如今杨谅反叛,如何是好?”

  杨素答曰:“杨谅地位高贵,别人领兵恐威望不足,只有我亲自领兵才有把握。”

  杨广初登大宝,心中无底,完全依仗杨素,拜其为并州道行军总管、河北安抚大使,率领五万大军讨伐杨谅,并命令沿途各个州县全权听从杨素调遣。

  在隋文帝(杨坚)时期,杨谅被封为汉王,兼并州总管,统管并州军政事务。并州(今太原一带)是隋王朝北部边防重镇,是抵御突厥的门户,故杨谅拥兵十万,有王世宗、赵子开、萧摩诃等名将辅佐。

  杨谅挥军南下,占据了龙泉、临汾、绛州等城,目标直指京城,对东北的幽燕地区(涿郡、上谷郡等)无暇顾及。

  (注:隋之前,地方划分实行州、郡、县三级,隋文帝改为州县二级制,杨广登基二年后,将州改为郡,全国划分为190个郡,1255个县。所以,州和郡有时混用。)

  杨素接受平叛任命后,立刻整装出发,前军与杨谅的前军在绛郡相遇,都要挫败对方锐气,立刻进入战斗。杨素亲临战场指挥,布下了九宫连环阵,阵内有九个步兵组成的圆阵,圆阵之间有通道,是以守为主的阵势。面对敌人进攻,圆阵在阵内移动,环环相扣,将敌人绞杀在阵中。

  杨谅的前军总指挥赵子开是久经阵仗的名将,不甘示弱,摆出攻击阵型,燕翎阵。该阵中数支部队呈燕翎队形,轮番攻掠敌阵。

  杨谅见到敌阵在己方的多重冲击下,阵型不乱,不漏破绽,再斗下却前军必败,立刻派出两翼骑兵,掩护前军回退。

  杨素见敌军退而不乱,下令鸣金收兵。

  (注:在冷兵器时代,精妙的阵型能应敌而动,形成局部的以多击少、以强击弱,克敌制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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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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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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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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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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