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不要,这太危险了,我再想想。”
毛皮,毛皮,啊,没有熊皮还有那鸡毛,鸭毛还有兔子毛啊。
“盖个养殖场,我要盖个养殖场。”
“养猪和兔子怎么样?”
“都可以的”
夏青青起身去了三爷爷家,“三爷爷,在家吗?”
“在呢,在呢”三爷爷从屋里出来。
“三爷爷,我想盖个养殖场?你知道怎么盖吗?”
“盖个什么样的养殖场?要盖多大的?”
夏青青迷茫了,她只是现在需要肥料和兔子毛,养的猪肉她可以提供给酒楼或者做成腊肉香肠。要盖多大她确实没有细想过,而且她全部家当只有五十两,她茫然的望着三爷爷。
“三爷爷,我想一百头猪,300只兔子,大概得多大的房子,这买一百头猪大概得多少钱?兔子繁殖快,家里基本就可以了。”
“一百头猪?这我想想啊,差不多两分地就够了,一头小猪100文你一百头就得十两银子,加上盖房子算十两,兔子怎么弄?”
“兔子舍简单,两排两层,一排放10个笼子就可以了。”
“估计下来就得三十两左右吧,你们后面的那个棚子就够盖猪圈没问题,那你的兔子舍就不够了。”
“我回去合计下。”
夏青青就垂头丧气的回去了,想法很美,现实很残忍啊。到家王氏看她的样子知道受挫了,也不理她,从她把树屋改造好,她就知道她这个女儿主意大,想做什么就一定能成的,有的时候她都觉得不是自己的女儿,但是看着她为这家忙碌,费心费神,又赶紧把这个念头打消。
“娘,我的银子不够,我想……”
“好,娘的银子你全拿去,就跟你说不要给我,你还非得给。”王氏起身就要去拿,夏青青一把拉住她,
“娘,我现在还不用,等用的时候问你要。”
“好,你刚跑去干什么?”
“我刚坐那吊椅上,想着有软软的东西铺上就好了,就想到家里的兔子毛,想盖个猪圈和兔舍,这样地里的肥也有了,我要的兔子毛也有了。哎,只是三爷爷说大概要三十两银子,后面的棚子够盖猪圈,兔子舍就不够了。”m.χIùmЬ.CǒM
“你要把后人棚都盖成猪圈?哪的养上百头猪了?”
“哎,可能我心太大了。”
“呵呵,你还知道自己心大啊!”
“娘,人的有目标,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对吗?”
“你的理由总是多,娘想不到那么多,也帮不了你什么?诶,娘明天把这两个月的绣品送过去,应该能有三四两吧,娘没什么本事,能帮你不多。”
“娘,你生了我这个聪明绝顶的女儿就是最厉害的。”
哈哈哈哈,她娘还有爷爷奶奶都大声笑起来了,连在树屋看书的康宇轩都嘴角上扬。树屋弄好还好后,康宇轩就买了几本书回来,没事的时候就坐里面看书。
康宇轩从树屋里出来,“青,不如你先把这个院子好好规划一下。”
“轩哥,规划有什么用,一动就是银子,哎,银子啊”
“我中午想吃腊肉和香肠。”
“好,对啊,我还有腊肉香肠,我把它卖了换银子去。那明天我们一起去镇上。”
“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啊,今天有口福了”宋世成笑着走进来。
“爷爷奶奶婶子好”
“宋大哥,好久不见啊”
“是啊,好久不见,这时我就直接来找你了吗?”
夏青青本来想着明天找他把腊肉香肠卖给他,现在他来了正好让他尝尝腊肉香肠。夏青青亲自去厨房做饭,宋世成跟王氏他们聊了几句,就跟康宇轩去了树屋。
“哇偶,这,这里面也太好看了吧,这都是哪个大师做的,太漂亮了,找谁做的,我要做一套。”
“你今天来做什么?为了吃饭?”
“威……”宋世成还没说出声,康宇轩就冷冷的瞪过来,赶紧闭了嘴。
“康大哥?”
“嗯,来找我的?说吧什么事?”
“康大哥,我哥和府尹的婚事作罢了。”
“嗯,宋县令清廉正直,有抱负的人,是个好官。”
两人又一起聊了一会儿,两人聊的很尽兴,“宋公子是个经商奇才。”
“轩哥,你们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我当然是问康大哥你这树屋里的家具是谁做的?我也要在家里做一套。”
“可以啊,我是让隔壁村李木匠做的,你可以去找他。走吧吃饭吧,今天特地做了新吃食。”
“这是什么?”
“宋公子,这些都是我们青青年前做的腊肉香肠,你快尝尝喜欢不?”王氏热情的招呼道。
宋世成夹了一片香肠,色泽油亮,肥瘦相间,香味扑鼻,咬上一口,鲜美多汁,质感爽口,油而不腻,咸甜适中还有一点麻麻的味道。
“香,真香,太好吃了,你做了多少啊?”
“快吃饭,吃了再说,吃了我再带你去看。”
宋世成吃的都不顾形象了,连吃了两碗饭,吃撑了才停筷子,就央求夏青青带他去看腊肉香肠。
宋世成来到库房,看到房间吊着竹竿上挂着一串串腊肉香肠,腊肉香味扑鼻,色泽红亮,还滴着油滴,香肠一节一节很是稀奇。
宋世成自觉自己经商头脑不错,如今亲眼看到八岁女孩,有如此聪明的头脑,再过几年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要是男儿身则前途无限啊。
“这个腊肉香肠就这样存放,能放置多久?”
“一两年都可以的”
“好,现在可以做吗?”
“我叫它腊肉,当然是腊月做了,再说了这个满地都是,那还有这么好吃吗?你说对吗?”
“对,对,你这脑瓜子太聪明了,这些都卖给我可以不?”
“我费劲弄了这些,我都舍不得吃,今天你来了我才做了点给你吃,你到好要全部给我买走。”
“呃……呃,你好歹给我卖点啊,我放酒楼卖,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这酒楼也有你份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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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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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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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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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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